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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咸宁市城区道路挖掘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确保恢复质量和文明施工,持续提高市民满意度。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城区市政道路挖掘管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 严格审批管理、一.落实查勘制度建设单位要在向市城管部门申报之前主动开展查勘、工作,联合市政管理、规划等相关部门采取物探,测量等必要方式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路面结构 科学制定挖掘线路。确定挖掘面积.二,完善申报资料对在城区主次干道的挖掘,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执法局窗口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批并确保报批资料完整 准确 申报资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加盖公章或手印、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单位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城市规划部门的相关许可文书 5、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适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类等专业技术较强的挖掘。加盖公章。6城市道路挖掘承诺书。7、涉及其他部门的需提供其他相关部门的许可文书 二,加强现场管理.一。提高作业标准。强化文明施工公示在先,接受监督、建设单位要在挖掘前制作咸宁市城市道路挖掘项目公示牌并完成安装,公示牌的设置以不妨碍通行为宜。每300米设置一块公示牌、每个项目不少于2处 公示牌上注明项目名称,挖掘范围。计划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 具体见附表1,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围挡到位。文明施工,挖掘前必须使用合乎标准、质量合格的挡板设置稳固,连续.密闭围挡。并张贴安全醒目.警示标志,照明状况差且安全风险比较大的区域要在围挡处设置警示灯并在夜间开启、一般以每200米为一工作面、待施工完成清场后才可拆除转移至下个工作面、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围挡的检查,及时调整倾倒、松动的挡板,最大限度,减小对通行造成的影响 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对挖掘全.过程安全管理负责,市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监管 措施得力 确保整洁,开挖、打磨。清运时要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避免污染,挖起的渣土,废料要随挖随走。做到渣土不落地.同时及时将路面、人行道冲洗干净,还路于民、二 严格施工要求,强化质量管理1。通用标准,回填时要采取降尘措施并逐层夯实到位 路面,人行道、恢复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原路面。恢复所用 材料型号。材质.色调要与原路面.人行道.一致。沥青路面恢复前将坑槽内杂物清除并将四周切割整齐,保证刷黑后整个路面平整,美观,挖掘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红线图以外的一切损坏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复完好 建设单位应该做好恢复后的养护工作。若路面,人行道,在一年内,从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出现下沉,龟裂,破埙等质量问题,由。市政管理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及时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给予相关处罚.2、供水、排水、供气管道类 原则上挖掘深度不低于70厘米。回填时必须使用细沙或者石粉.3。电力杆线类.管线沟开挖深度为1 5米、回填下基层部分必须使用细沙或者石粉,4.通信光缆管线类.原则上利用绿化带外侧空间埋设.管顶30厘米以内应回填细土,土内不准夹有碎砖 石块 木材等杂物、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工期管理施工工期按工程规模计算。挖掘长度500米以内混凝土路面时间控制在一个月以内.具体如下,第一阶段,从布设围挡至试压完成 9天,第二阶段、从基础恢复、混凝土浇筑到养护完成.9天,第三阶段。从面层恢复.其他破损修复到养护完成,围挡拆除 项目清场,12天,500米以上挖掘、不论规模大小在60天以内完成上述,所有工作.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结合天气情况选择开工日期、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若中途遇到雨雪天气施工受阻、建设单位应书面向市政管理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因市委 市政府重大活动安排或其他特殊原因暂停施工.工期顺延、市政管理部门要做好情况记录、四、增加检查频次、强化依法管理市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建设单位在文明施工.质量。工期管理方面的督导力度.每处挖掘至少在回填 恢复,养护3个重要节点各检查1次。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作业的、市政管理部门可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 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作出相关处罚,三,规范验收和备案1.在挖掘.回填夯实,混凝土浇筑、路面恢复,其他破损修复之前,建设单位应至少提前1天报告市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市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做好,指导与管理。在进入下一环节前、建设单位应会同市政管理,部门,2人及以上,对本环节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咸宁市城市道路挖掘项目验收签证单,见附表2.双方各执一份 市政管理部门留存原件,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15天以内及时绘制竣工图纸并签章 交付市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案,咸宁市城管执法局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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