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目的、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 1,5,预案体系,1、6、灾害分级,2.组织体系及职责,2 1。指挥机构,2,2。扑火指挥。2,3。专家组 3 预警和信息报告。3.1.预警、3。2。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措施,4。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5。后期处置,5,1,火灾评估 5,2。工作总结、5。3。奖励与责任追究,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6 2、运输保障,6,3。通信与信息保障、6,4,物资保障、6,5,资金保障.7,附则,7,1,灾害分级标准,7.2 市界森林火灾处置,7 3、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7,4,预案管理与更新,7。5 预案解释。7.6.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 1。目的,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 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黄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黄冈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1。4.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居民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由行政首长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3.坚持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的应急需要、1。4。4 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积极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依法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 1,5,预案体系、黄冈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市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作为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修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2、市以下地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 市、区 乡、镇 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修改,县 市,区.乡、镇,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县、市,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各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演练 实施和实际变化情况.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1,6、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 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组织体系及职责,2。1。指挥机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乡,镇、场、应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各级人民政府须落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专职人员和经费、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2,2。扑火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 跨县。市,界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按照森林防火联防机制要求、谁先发现火情.由谁先组织扑救,扑救由当地县。市、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接受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武警驻鄂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执行跨县。市、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动武警驻鄂森林部队扑救森林火灾.按照.武警驻鄂森林部队遂行任务实施细则、执行,调动当地解放军部队。武警部队.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部队调动有关规定执行 2。3.专家组.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 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 技术咨询和建议.3。预警和信息报告。3 1.预警,3 1,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险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 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标准执行.3,1、2 预警发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3,1.3 预警响应 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乡镇.场.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 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当地森林消防队进入待命状态。乡 镇。场,级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行政领导不得擅离本辖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辖区内暂停野外用火审批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县级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乡 镇。场 行政一把手不得擅离本辖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市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和县.市。区,级行政一把手不得擅离本辖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市人民政府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各地森林消防队靠前驻防,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不得擅离本辖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加强对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导.3,2。信息报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及时.准确报告森林火灾信息 通报受火灾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部,3 2。1、报告程序 乡.镇.场,人民政府和单位对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迅速核实,向县,市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按县.市,区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顺序逐级上报,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现邻近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在向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须通报相邻辖区 3,2 2,报告时限、1.凡本辖区发生森林火灾 包括卫星监测未发现的森林火灾 应当迅速了解火灾情况,在向带班领导报告的同时。逐级上报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每隔2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3.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告简要情况,并在2日内上报专题报告.4,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结果。应在2小时内予以反馈,对5像素以上的热点要重点关注和反馈情况,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尽快反馈,3。2,3、报告内容 1 火灾名称,编号,具体参照国家林业局发布实施的林业行业标准。森林火灾名称命名方法,进行命名。2 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或发现时间.和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时间。3,起火地点,起火单位、地名、行政地名 和经纬度、4,起火原因、人为火 何种用火引起及肇事者情况、自然火 境外火等情况。5 火情态势.火线长度.火势强度。发展方向.蔓延趋势。是否威胁重要目标.控制程度等情况。6.扑火人员,出动扑火人员数量,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队.参战解放军及武警。职工群众,等情况.扑火前指设置,包括指挥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7 扑火装备,出动航空消防飞机情况.森林消防指挥车、运兵车,通信车.水泵。水枪,灭火机。割灌机、油锯、组合工具等扑火装备设备数量。火场通信保障等情况,8。扑救情况.扑救方案及采取的扑救措施.隔离带开设和天然隔离带、周边河流,道路,农田等,情况。扑救进展及扑救成效等情况。9.损失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和其他损失等情况、10。地形地貌,平原、丘陵。盆地.山地 高山以及地势等情况。11,可燃物情况 林相、树种 植被 可燃物载量等情况,12。重要目标,文物古迹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居民区。军事设施。油料燃料库.罐 化学品 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距火场方位,距离等情况,13。火场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雨等情况,14,水源情况,湖泊。河流 水库,储水池及距火场距离等情况.15.需要上级支持的事项,当一个火场发展为多个火场时 应当先综述火场总体情况,再分述各火场情况.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扑救。凡2小时内明火尚未扑灭的 乡,镇。主要负责人应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6小时内明火尚未扑灭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必须赶赴火场 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组织指挥扑救工作。12小时内明火尚未扑灭的、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必须赶赴火场.指导、协调扑救工作,4、2.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 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4、2.1,扑救火灾,立即就近调动半专业.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必要时 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 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等救援力量支援,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扑救,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 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4 2。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 应及时采取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火灾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并妥善做好转移群众的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4 2。3,救治伤员 受伤人员应就近送医院治疗 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启动。级响应时,派出卫生应急队赶赴火灾发生地救治伤员.启动.级及以上响应时,在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4,2,4.善后处置。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1 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属于国家职工 包括合同制和临时工 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医疗,承担抚恤费,因公负伤的医疗费。就医路费等由所在单位全额报销。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在单位不得扣减其工资,奖金和降低福利待遇 如致残.所在单位还应根据伤残程度,按规定发给残废抚恤金或者因公伤残补助费 扑火牺牲的、由其所在单位发给丧葬费和抚恤费,如牺牲的职工事迹突出,被追认为烈士的.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对烈士家属给予抚恤 2.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非国家职工的.由起火单位按规定负责医疗和抚恤,如果起火单位对火灾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当地县 市 区,人民政府负责医疗 抚恤,对负伤的要负责进行医疗 经过医治不能完全恢复健康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要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给予评残,并发放残疾补助,对牺牲的应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发给家属丧葬费和抚恤费,如被追认为烈士的,当地县 市 区。人民政府应按民政部门规定.对家属给予抚恤.4 2,5 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应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在外围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 确保目标安全,4,2,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趁机盗窃 抢劫。哄抢财物和救灾物资以及散布。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4、2、7,发布信息.加强信息的归口管理和舆论引导。森林火灾信息一律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4 2、8。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应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标准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 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市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层面应对工作由低到高 设定IV级 级,级,级四个响应等级。4 3 1.IV级响应。4。3,1.1、启动条件,1、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2,在同一县 市、区,同时发生5起以上森林火灾.3 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4。省外、市外火场距我市边界5公里以内 并对我市境内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4 3.1 2。响应措施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密切监视火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火情预测预报和应急工作调度,2小时内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县 市 派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给予支援,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级响应.4,3.2、1。启动条件 1 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2,在同一县,市 区.同时发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灾。3,发生在森林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范围内或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级响应,4,3 2,2。响应措施。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中心调度指挥、部署相应工作,加强扑救工作指导 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上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火办主任赴一线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并密切监视火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火情预测预报和应急工作调度.不定期在黄冈电视台发布 黄冈森林火情,根据相关县 市.区.政府的请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紧急调度扑火力量和扑救装备、市防指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相关县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火灾扑救工作 按照权限调度扑火力量和扑救器材.根据预案转移危险群众,受灾地区的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灾区做好扑救工作 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每2小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同级政府和市森防指.4.3.3 级响应 4。3、3、1。启动条件 1。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2,同时发生3起以上较大森林火灾.3、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4.3,3、2,响应措施 在。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员参加、部署相应工作、加强扑救工作指导,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上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副指挥长赴一线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必要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值班人员 加强值班、并密切监视火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火情预测预报和应急工作调度、不定期在黄冈电视台发布,黄冈森林火情。根据相关县 市,区 政府的请示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紧急调度扑火力量和扑救装备.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开展医疗救治.市防指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相关县,市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 具体安排火灾扑救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扑火力量和扑救器材.根据预案转移危险群众、受灾地区的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 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灾区做好扑救工作.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每1。5小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同级政府和市防指。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 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 根据县.市,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请求、上报调派武警驻鄂森林部队和相邻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增援等工作、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4,3。4、级响应,4,3、4。1,启动条件,1、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等级,3,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人民政府直接决定启动,级响应,4,3、4.2,响应措施,在,级响应的基础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 人员转移。应急保障 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1.市森防指指挥长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作出相应部署 分工协作.联合开展应急救援 派出工作组.专家组 由常务副指挥长带队赴一线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救援工作.市防火办每2小时向省防火办报告1次情况。省森防指启动,湖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时、市森防指领导赴火灾现场协调设立省扑火前线指挥部 2、相关县 市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Ι级响应 由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火灾扑救工作 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火灾扑救,按照权限调度扑火力量和扑救物资、根据预案转移危险群众 受灾地区的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或驻点.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或帮助灾区做好扑救工作 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每1,5小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同级政府和市森防指、3,协调增调解放军.武警,公安,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4 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救治伤员 协调跨县.市.区 转移受威胁群众、5 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6。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7、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8,组织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9。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组要求。落实相应的保障工作。5,后期处置.5、1,火灾评估、扑救结束后、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 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其中重。特大森林火灾评估报告需上报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火灾损失评估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标准执行,5,2。工作总结。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 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扑救工作的经验.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5.3,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各级政府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综合保障。6。1。队伍保障,各地均应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标准成立森林消防队、森林消防队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保障.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驻鄂森林部队等受过专门训练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干部、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县,市。区 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 按照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的原则,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具体实施,6、2 运输保障、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为主 地方人民政府视情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扑火兵力及物资运输畅通无阻,6.3,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与火场的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 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 实现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互联网和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有机结合,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6 4,物资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必要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 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6 5,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森林防火各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所需,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费,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按照当地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财政先行支付 7。附则.7 1,灾害分级标准,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 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7.2.市界森林火灾处置,当发生市外火烧入或市内火烧出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或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火灾发生地应及时通过区域联防组织通报森林火灾信息 互相支援、共同扑救边界森林火灾 7。3 以上,以内 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 以下不包括本数,7 4 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7,5.预案解释、本预案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7.6,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附件,附件,一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指.挥,长 市长。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 黄冈军分区副参谋长、武警黄冈支队支队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林业局副局长及党组成员,成员,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市卫计委、市广电局、市气象局。黄冈军分区、武警黄冈支队 黄冈消防支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二,成员单位职责,市发改委 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 防火重点工程项目立项安排、建设和监督管理、市公安局。负责扑火救灾期间、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指挥当地公安机关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火场交通管制。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 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森林防火物资以及破坏森林防火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市监察局.负责督促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民政局 负责保障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程序做好追认烈士的申报和伤残等级的评定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将全市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下拨防火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协调灾区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和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力 做好扑火力量,物资及机具设备的运输工作、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对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免收车辆通行费、市经信委,负责指导协调通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根据火情需要 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通信保障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协调,规范农业生产用火.指导农业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及灾后生产恢复重建等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监督、管理及预案的演练.修订工作,指导,督促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市卫计委。当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次生灾害时、协助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 黄冈森林火情、和森林防火动态,及时播发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等,市气象局,负责防火期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提供林火发生区域天气实况.预报和气象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黄冈军分区、负责协调指挥军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武警黄冈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黄冈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需要时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实行山火家火一起防。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需要,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履行相关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1 现场督导组,市监察局.市林业局、黄冈武警支队,黄冈消防支队,深入火场一线 检查监督对市政府领导和市森防指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协助和指导地方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救工作。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信息,2,综合调度组,黄冈军分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讯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3 后勤保障组。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经信委 协调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 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案侦破.4.专家咨询组。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从森林防火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组成、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 火场气象趋势等、对火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 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二.咨询机构.市森防指负责组建森林火灾应急管理市级专家库。主要职责是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与指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与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应当比照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和咨询机构.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地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