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黄冈市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请示.黄环文,2015、45号,市政府.根据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试行.鄂环委办。2015、26号。结合黄冈实际。我局草拟了。黄冈市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试行。请市政府印发执行.专此请示,请批复 附件。黄冈市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试行,代拟稿、2015年11月2日 黄冈市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试行 代拟稿,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部署和加强新常态下环境监管执法。有效强化地方政府和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46号、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环委办.2015。26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 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坏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 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格局,实现我市环境监管工作的 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 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市 县,市.区,乡。镇 街道办事处,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建立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可与各地城乡社会综合管理网格化体系一并建设,2016年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确保区域内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 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及生态环境安全。三。网格划分 按照 条块结合,块为主体 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重心下沉.属地管理 的原则划分环境监管网格。网格划分在空间上无空隙,无重叠 全市划分为三级网格、其中、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1个,三级网格由各县。市 区 上报确定。一级网格,全市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市人民政府.市直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二级网格、各县.市,区、所辖区域.责任主体为各县 市 区 人民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三级网格 乡 镇,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 街道办事处、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特殊网格。全市工业园区 开发区,建立独立的环境监管网格、省级以上、含省级。工业园区,开发区。纳入市一级环境监管网格,省级以下工业园区.开发区,纳入县,市,区.二级环境监管网格。四,管理措施,一、实行 五定 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 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予以公示 二。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三,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为契机,建立完善市,县 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 环境监管数据库,五 网格职责,一,一级网格 1。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责任领导为市人民政府市长 主要责任人为分管副市长、直接责任人为市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网格管理员为市环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2 网格职责.负责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和运行。指导.检查、督促下级网格落实各项环境监管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环保机构建设 保障环境监管经费,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关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二.二级网格 1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领导为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主要责任人为分管副县,市。区、长,直接责任人为各县,市。区 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网格管理员为各县、市 区 环保机构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2,网格职责 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人员.提供办公场所,保障办公经费,负责指导辖区内本级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本级网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排污企业整治 信访案件和污染纠纷处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违法建设项目清查。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监管,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 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三、三级网格、1。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领导为乡镇人民政府镇.乡 长,主要责任人为分管副镇,乡 长。直接责任人为县.市,区,环保局负责乡镇环保管理的负责人,网格管理员为负责乡镇环保管理的工作人员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2.网格职责 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建立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人员,提供办公场所.保障办公经费.负责指导本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本级网格的各项环境监管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上报上级网格并协助处理.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六,网格运行.一。巡查、网格责任人和管理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企业违法排污。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 饮用水源地保护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网格可视情况聘请环保监督员协助开展工作、二,查处 相关部门发现或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处理 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移交并配合调查 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对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各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 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四,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五。评价 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化进行自评.一。二级网格每半年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七。网格监督 一。上级网格监督,上级网格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巡查、抽查,并列入考核评价内容.督促下一级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二,人大 政协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三.纪检监察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网格体系正常运行 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四 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五 公众监督 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八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实施,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环境监管,五定四清,要求.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 定奖惩的 五定,监管.实现辖区清,人员清 职责清,污染底数清的 四清,目标,确保网格边界清晰 责任主体明确 要落实属地责任,落实经费投入 要加强组织协调,着力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项工作的落实。二.健全工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 联合执法和信息公开等长效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将环境信息化建设与当地政府信息化平台有机结合,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 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地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要于2015年11月15日之前报黄冈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黄冈市人民政府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于2015年12月15日之前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抄送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办公室 省环保厅 并向社会公开 黄冈市人民政府于每年12月30日之前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当地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及运行情况,抄送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办公室 省环保厅.并向社会公开,三、强化责任追究,市人民政府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和考核情况纳入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对不依法履职 不当履职 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问责,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尤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