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市 州 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农村公路是农村基础性,公益性设施.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必要保障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里程快速增长,但,重建设.轻养护.的倾向仍不同程度存在,农村公路管理责任主体未完全落实,养护资金缺少稳定渠道。养护管理滞后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建立健全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安全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县为主、分工负责,因地制宜 注重实效,全面养护 保障畅通 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努力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 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确保农村公路畅通。二.总体要求,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做到养护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政策制度执行到位 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实现农村公路养管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二,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三,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管理职能.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机构,履行本地区农村公路行业管理职能、四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明确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部门 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五。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等事宜,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六 各级地方发改,公安,财政 国土,水利 农业等部门应按照工作职能。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三.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七.各市,州 县人民政府要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 乡镇村组投入为辅。国家和省给予补助,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机制 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八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定额补助资金,并列入年度预算,力争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水平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 对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给予保障.省人民政府和市。州,人民政府要积极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九、省,市、州,县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由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列入同级年度部门预算.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程序。拨付至县级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部门,机构、十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要严格管理 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年度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截留.未完工的养护工程项目资金及当年的养护管理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四,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十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 日常养护与养护工程相结合 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十二、农村公路养护推行养护管理与养护生产分离的制度,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机构,要落实行业管理职能,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章。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日常养护可结合实际。采取群众养护或其他养护组织形式进行,也可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 养护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推行市场化运转。十三,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农村公路的实际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农村公路在发生水毁 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重大事件时、做到反应快速、组织得力 抢修及时,救援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十四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履行本地区农村公路保护职责、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保护工作,鼓励农村公路保护工作与乡规民约相结合 与养护生产相结合.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五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十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把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保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人员和资金落实到位,十六、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 定期组织由本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乡镇村组共同参与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养护检查 做到乡镇村组季度自评。县.市 区、半年检查,市。州 年度抽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各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十七,各市 州 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力度 促进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