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8 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强化节能管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促进我市大气质量持续好转,根据住建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科函 2017、409号 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建办科,2017、72号,文件要求。现就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精神为指导 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公共建筑能效提升 重点城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水平,充分挖掘节能潜力.解决当前仍存有的用能管理水平低,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 确保完成国家部委下达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二.工作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属地管理 任务共担.社会参与。稳步推进.的原则,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更多的投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有节能改造要求的业主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节能改造、加快形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是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二 目标任务,标准及完成时限 一、目标任务在2020年底前.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标任务、全市158。7万m2.详见附件、目标任务完成率100,二。改造标准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标准、改造项目平均节能比例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比例不低于40,完成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三,改造范围及内容。一,改造范围办公建筑,学校.医院。文体 交通.商业类等场馆和其他类公共建筑。主要是非节能和节能30。标准,含,以下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公共建筑、二,改造内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内容,1、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2、采暖通风空调和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节能改造 3,供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4,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四,改造所需资金及筹措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资金由业主单位按原保障渠道自行解决,五 具体要求、一。切实加强对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秘书长 市住建局局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局 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强化各部门的职责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对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能源监察 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配套资金,包括国家、省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区域内建筑物的外立面及其它规划条件提出意见.住建部门负责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情况的统计、汇总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市本级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督导实施.教育。卫计委、体育 交通、科技 文广新部门负责直属单位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的落实 行政审批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特事特办,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年度任务的督查、考核工作、商务,消防,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部门 积极配合做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的相关工作、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市政府对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年度任务考核目标。三.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加强科研成果转化1。支持具备改造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2。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要充分利用国家 省的支持政策 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降低建筑能耗。3,充分促进有关大专院校,建筑科研单位等机构的成果转化,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4,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行绿色施工管理模式。四.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 多渠道融资、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便民、利民。高效地完成任务指标,附件、石家庄市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任务责任分解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