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5.2020年.经市政府2015年第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月17日,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5,2020年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 2015.1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 8337,发展思路和包头市,6521、战略定位.按照,清源、活水 减负 节流。严管.十字措施 实施,三级标准.三级循环,三级控制、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因地制宜,系统科学地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 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全面实施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与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地下水优化开采与污染防控,水资源优化配置与节约利用,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等,八大工程,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综合治理新机制,统筹水资源.水生态 水安全、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建设目标需求,推进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逐步实现人水和谐。二.主要工作目标2015年,各地区.相关部门在完成水环境状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相关专项方案、2016年、全面启动水污染综合治理,八大工程,重点实施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 饮用水源与水生态安全保障 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工程、完成全市稀土企业废水资源利用工程.电力企业废水治理工程.完成建成区范围内昆都仑河 二道沙河.包括西河.东河,四道沙河等黑臭水体消除工作 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 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17年,全面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八大工程,完成昆都仑河、二道沙河。东河生态修复治理、在黄河上游来水稳定达标的情况下。黄河考核断面达到地表水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0 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要求 2020年,全面完成水污染综合治理,八大工程,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在黄河上游来水稳定达标的情况下、黄河考核断面达到地表水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5、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5、全市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工业水污染治理工程、1.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从2015年开始,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 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 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责任分工、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水务局 环保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严格环境准入 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 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 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旗县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责任分工,市水务局.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组织完成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市环保局组织完成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城建委,国土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取缔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 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责任分工,市经信委牵头,市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农牧业局、发改委。水务局、城管执法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4 专项治理排污企业和重点行业,全面排查排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分类治理 并制定稀土.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电镀。焦化,农副食品加工 原料药制造,印染,造纸、氮肥。制革.农药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6年底,环评批复要求污水零排放的企业必须完成治理任务、全市稀土企业全面完成废水资源化改造 2017年6月底、通过河道排放废水的各相关企业。污染物要在达标排放的同时、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包括特别限值.且要满足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的设计指标要求。确保入黄水质达到流域水质考核目标.必要时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要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 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 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 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责任分工。市经信委。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牵头推进清洁化生产技术改造。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治理工作.市发改委.国土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各工业园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 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6月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向外环境排放不得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A排放标准,包括特别限值,必要时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 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责任分工 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水务局。经信委、城建委.城管执法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二,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工程 6,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17年6月底前,完成包头市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现有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 包括特别限值,必要时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2017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7、以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5、以上。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 全市所有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重点镇都要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旗县区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 责任分工、市城建委牵头、市发改委、水务局 规划局,环保局配合.各旗县区政府 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务集团负责落实、7.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难以改造的 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难度较大的区域,鼓励采取 分散式、集约式,等小型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 渗 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 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2015年底组织编制完成、海绵城市。方案.2016年,完成二道沙河,西河,东河。华资实业地区等污水管网的铺设工程。责任分工,市城建委牵头、市发改委。市房管局、环保局,水务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务集团负责落实,8、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2016年.完成全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2020年底前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达到90.以上。责任分工、市城建委,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农牧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务集团。环卫产业公司负责落实,三 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工程.9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 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 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 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责任分工 市农牧局牵头、市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10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 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 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 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责任分工.市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 经信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食药工商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11、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试行退地减水。发展生态农业.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责任分工,市农牧局牵头 市发改委.水务局 国土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12,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综合治理建制村任务 责任分工 市委农工部牵头.市城建委、水务局。农牧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四、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工程 13。控制用水总量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完成上级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责任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农牧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14、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疏干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到2017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25,15,以上 到202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责任分工 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5。抓好工业节水、落实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要求。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 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化工 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加快水价改革 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责任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经信委,发改委,质监局,财政局,农牧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16.加强城镇节水 禁止生产 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 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 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 以内,到2020年 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责任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城建委。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等配合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务集团负责落实,17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 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 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17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以上 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责任分工。市水务局,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18,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 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 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责任分工,市发改委、经信委牵头.市水务局等配合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9。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 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2015年底组织编制完成、包头市再生水利用方案,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责任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环保局、交通局、城建委,房管局。城管执法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五、地下水优化开采与污染防控工程 20。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 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 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 编制地下水超采区和日取水量大于1万立方米的重要水源地水位、取水量控制方案.地面沉降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 责任分工.市水务局,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 财政局,农牧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1,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 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 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加强老旧污水管网改造 减少管网渗漏、公布区域内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 市水务局负责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石化生产工业园区治理,市国土局牵头负责矿山开采区治理。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的封井回填,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加油站地下油罐的治理,市安监局负责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治理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垃圾填埋场治理.市城建委,财政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六.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22。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 生态修复。活水循环 清水补给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 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6年。完成建成区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包括西河,东河。四道沙河等黑臭水体消除工作,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17年6月底.完成昆都仑河 二道沙河、东河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确保入黄断面水质达到流域考核地表水,类水质目标、2020年底前。全市域黑臭水体控制在10 以内 责任分工,市城建委牵头,市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 农牧局等配合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市水务集团负责落实.23。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 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 加强滨河、湖 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 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责任分工、市农牧局。林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 城建委,水务局、环保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 饮用水源与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程。24,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留足河道 湖泊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责任分工。市国土局.规划局牵头、市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各旗县区政府 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5,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以水定城 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流域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 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 经信委牵头 市水务局,国土局,环保局 规划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6.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 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加强全市水量调度管理、科学确定生态流量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 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 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2015年底组织编制完成、包头市水系连通 方案,责任分工 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配合、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27,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按照.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源地应急反恐工作、开展供水厂达标升级改造。加强二次供水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饮水安全。加强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单一水源供水的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责任分工,市水务局 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城管执法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食药工商局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水务集团具体落实。28 深化水体污染防治,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对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汇入富营养化水体实施总氮排放控制。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对环境容量较小 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区域。应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 类的水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2015年 完成水体达标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到2017年。在黄河上游来水稳定达标的情况下,黄河考核断面达到地表水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0,责任分工,市环保局。水务局 林业局牵头.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制定水体达标方案、市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负责水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城建委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水务集团具体落实.八.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工程。29,严格环境风险控制.要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 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综合治理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自2016年起 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 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建立水务、环保,城建委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大各旗县区 稀土高新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协作联动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落实责任主体.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定期评估沿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 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责任分工 市环保局,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城建委。交通局.水务局,安监局.卫计委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30.加强水环境协同管理 全面加强市政管网纳污,河道排污口设置。工业排污的协同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严格管理、强化执法、取缔非法排污口。实施水污染管理、三级标准,三级控制,三级循环,管理模式、三级标准 即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小流域功能与生态健康标准 三级控制、即企业污染控制.区域污染控制,城市生态安全控制,三级循环、即企业内部回用.区域内部回用,城市内部回用循环 进一步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 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5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其他污染源2017年底前完成.以改善水质 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 将污染物排放种类 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 禁止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责任分工,市水务局.城建委,城管执法局、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取缔河道内非法排污口,市城建委,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取缔接入城市市政管网的非法排污口。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市发改委,经信委、农牧局等配合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落实,31.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 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 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各旗县区自2015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经信委,监察局 水务局、城建委等配合,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四.组织机构,为保证我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杜学军,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 贺伟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世明 市委常委 副市长 郝光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福、副市长、安润生、副市长 乌.云、副市长,路,智,副市长,张建中.副市长。成。员、苗玉梁,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郭甫欣,市政府秘书长。李国栋,市委副秘书长。农工部部长。郑国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向阳,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志刚.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晓陆.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雨、市政府副秘书长,廉、冬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璋、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琨.市编办主任 张玉伦。昆区区长。胡。荣、青山区代区长,雷殿军.东河区代区长.高,勇 九原区代区长,张海峰,石拐区区长 张、轩 白云矿区区长,赵。辉、土右旗旗长 恩和特布沁。达茂旗旗委书记,旗长 杨二喜.固阳县县长、王秀莲 市发改委主任,方.立、市科技局局长,康世存,市经信委主任。葛.强,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素梅,市财政局局长.张 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旭东.市规划局局长,高之荣、市住房保障局局长,吕惠斌 市城建委主任。邵文祥。市环保局局长。刘学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周志刚 市水务局局长。陈 华、市农牧业局局长、李丹夫.市林业局局长,杨占明.市商务局局长.张,健.市卫计委主任.袁宏志、市质监局局长,杨建伟、市安监局局长、赵峰云.市食药工商局局长 王旭亮,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于宝生。市法制办主任,张 莽,市国资委主任。卫广江。市国税局局长。贾,平、市地税局局长.张晓娟.包头银监分局局长 牛建祥,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行长、孙。义。九原区副区长。新区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进忠.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钟铁锐。市城建委副主任 王和利,市水务局副局长 马、力,市水务集团董事长。郝振华,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王洪臣,市环卫产业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常务工作由副市长张建中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邵文祥担任、副主任由张进忠,钟铁锐。王和利.郝振华担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五。保障措施.一、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各级地方政府是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好、严防,严治,严管。严控.严考,严责、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本辖区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各专项方案、同时明确各整治项目责任人,并报市政府备案,每年按要求上报本年度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牵头抓总、制定方案,督查督办 服务协调等职能 服务、协调各地区切实做好水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市环保局要加强统一指导 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排污单位治理的第一责任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二 严格考核和问责、市政府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综合治理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严格落实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约谈地区。部门的主要领导.并提出整改要求 予以督办 对组织领导不力,落实工作不积极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必须做到既要。知责明责、又要.履责尽责、更要,追责问责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科技支撑作用,依法严格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 排污费,水资源费,做到应收尽收,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 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 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进一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 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 四、加大政府投入和多元融资力度。各级地方政府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将水污染综合治理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保障.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 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 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 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五。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在市本级主流媒体公布各地区、各排污单位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水环境状况改善效果不明显。治理工程推进缓慢的地区 部门,排污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取消其申报本年度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国家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加强社会监督 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 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 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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