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的决定、2014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作如下修改,一 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以及道路的标志.标线,二 第六条增加一款 作为第二款。森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专用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在总则中增加一条 作为第八条 省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道路交通诚信信息系统平台,道路交通诚信信息系统平台主要记载酒驾、涉牌涉证,超速超员超载,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以及违法后不履行义务的行为,道路交通诚信信息系统平台对个人违法信息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开放和利用道路交通诚信信息系统平台。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省公安机关经过公开论证后制定道路交通诚信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和使用的具体办法 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四.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发证管理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按规定公开各类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五.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登记和拖拉机驾驶人考核。发证管理。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学校的资格管理.以及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六,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三项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和报废汽车实施监督查处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办理机动车登记 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发证、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等事项建立公开办事制度 强化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八。增加一条 作为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内的部队建立抄告机制.及时通报部队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以及处理情况,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符合环保标准.未经环保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相关业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增设许可条件,标准 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十一。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道路交通信号灯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以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应当根据道路等级和通行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在道路上设置、并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持清晰 醒目。准确,完好,第三款修改为。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整,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 调整.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在5日前向社会公告.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五条。道路限速的设定应当以保障行车安全和提高通行效率为目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科学设定.一。道路设计速度。二 道路线形条件、路侧环境影响.沿线设施,三 机动车安全运行速度、四,道路交通流量以及车辆类型构成。五。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限速路段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限速和解除限速的提示标志 道路限速设定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限速进行评估和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有关整改意见或者建议的.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并予以反馈.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六条,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应当遵循依法,规范 公开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使用测速取证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测速取证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规定的距离设置限速和测速提示标志。二、设置在道路状况复杂,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三,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四。移动测速取证设备应当明显设置于路侧、不得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五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应当使用制式警车、十四,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环卫,工程施工等作业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项修改为。在批准的路段、时间和期限内进行。作业时间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期.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因道路施工需要中断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整交通信号,十五、将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三、进入高速公路和设有行人禁行标志的城市快速路.十六、将第五十九条改为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货运机动车附载作业人员的安全位置应当处于车厢以内,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标准由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十八.将第六十七条改为第七十五条.将第一项修改为,进入高速公路和设有行人禁行标志的城市快速路的 十九,将第六十八条改为第七十六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向车外抛撒物品的,二十。将第七十条改为第七十八条,第二项修改为.驾驶摩托车后座载乘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二十一、将第七十一条改为第七十九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在划设公交车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不按照划定车道行驶.占用其他车道的,二十二、将第七十五条改为第八十三条.第十二项修改为。驾车时有使用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第十六项修改为、有避让条件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工程救险车先行的。二十三。将第七十八条改为第八十六条 修改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 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超过10 且未造成后果的 予以警告,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和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超过10、的。处50元罚款。二,超过10,未超过20。的.处50元罚款。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和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10、未超过20.的.处100元罚款.三。超过20。未超过50、的,处200元罚款,四,超过50、未超过70 的,处1000元罚款。五。超过70.的,处2000元罚款,六.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且未造成后果的 予以警告 在高速公路 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时速行驶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超过10,且未造成后果的,予以警告。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和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超过10.的,处100元罚款、二,超过10,未超过50 的。处200元罚款。三.超过50,的,处2000元罚款 二十四、将第八十条改为第八十八条 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删除第二项,第十八项修改为第十七项.十七,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5000元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 保险标志的,处3000元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5000元罚款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 重新公布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 2005年1月20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0年1月14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根据2014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 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满足城乡交通需求,合理配置道路资源、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代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以及道路的标志,标线,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建设、规划,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编制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评价机制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费。保证对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科技管理手段的投入,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森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专用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 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第八条省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道路交通诚信信息系统平台、道路交通诚信信息系统平台主要记载酒驾 涉牌涉证 超速超员超载.闯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以及违法后不履行义务的行为、道路交通诚信信息系统平台对个人违法信息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开放和利用道路交通诚信信息系统平台、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省公安机关经过公开论证后制定道路交通诚信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和使用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第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发证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 按规定公开各类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第十条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登记和拖拉机驾驶人考核,发证管理,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学校的资格管理,以及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 履行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对从事道路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的单位 个人的资格管理和道路运输站,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桥梁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维护的监督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公交线路,站点及停车场。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三,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四、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资格许可和计量认证管理.依法定期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设备进行检定。五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生产 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和报废汽车实施监督查处、六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强道路气象条件及路面状况监测,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公众提供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信息 七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体检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八.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 九、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播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建立公益广告主渠道.加强对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考核的制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建立机动车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保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办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发证,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等事项建立公开办事制度,强化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内的部队建立抄告机制,及时通报部队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以及处理情况、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第十五条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第十六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符合环保标准、未经环保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上道路行驶,第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相关业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增设许可条件。标准,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第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第二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 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第二十一条本省注册登记的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 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保证行驶记录仪封装良好,运行正常。数据完整 第二十二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第二十三条载货汽车,挂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校车。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 管理规范的校车运营与管理机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校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 中小学自备或者租用的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禁止货运汽车.拖拉机接送、搭载学龄前儿童和学生,第二十五条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第二十六条机动车不得安装、使用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或者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安全的装置。材料,机动车使用声响装置 音响器材.不得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消声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第二十七条机动车喷涂 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 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不得驾驶机动车,第四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九条道路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竣工后,涉及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改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不符合道路交通畅通要求,严重影响通行效率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提高通行效率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三十条道路交通信号灯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以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应当根据道路等级和通行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在道路上设置 并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以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应当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设置。同时验收。城市道路的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设施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和管理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 调整,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 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在5日前向社会公告、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需要设置,移动 占用 拆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二条城市道路应当根据交通规模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完善交通枢纽,交通枢纽的规划。设计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城市新建.改建 扩建大型建筑项目。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对道路交通有不利影响的 应当提出改进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又无法消除的。不予批准建设,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通行需要.可以对道路交通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限制车辆行驶区域等交通管理措施、第三十五条道路限速的设定应当以保障行车安全和提高通行效率为目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要求、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科学设定,一。道路设计速度,二.道路线形条件、路侧环境影响.沿线设施,三,机动车安全运行速度。四。道路交通流量以及车辆类型构成 五 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 限速路段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限速和解除限速的提示标志,道路限速设定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限速进行评估和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有关整改意见或者建议的。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并予以反馈 第三十六条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开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使用测速取证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测速取证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规定的距离设置限速和测速提示标志,二,设置在道路状况复杂,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 三,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四,移动测速取证设备应当明显设置于路侧.不得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五,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应当使用制式警车,第三十七条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城市规划。并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 商业街区 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增建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停车场的设计方案 规划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停车场竣工后、涉及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改正,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停车场应当设置供残疾人驾驶车辆停放的车位,配备必要的辅助设施、第三十八条鼓励社会或者个人投资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停车泊位.停车场可以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第四十条遇有紧急情况或者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确定临时停车区,暂停使用道路停车泊位等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并负责维护停车秩序 第四十一条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须经道路主管部门许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 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许可.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充分考虑公众出行需求 尽量减少对交通活动的影响,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予以办理、第四十二条依附于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公用设施的建设.维修 养护,应当保证与道路的建设 维修,养护相协调,统筹计划.兼顾实施、减少占用。挖掘道路,第四十三条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 行人过街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坡道和盲道,坡道和盲道应当保持安全、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损毁、第四十四条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环卫、工程施工等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批准的路段,时间和期限内进行,作业时间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期,二.在作业区周围设置围挡。在围挡设施上设置反光轮廓标志、夜间在围挡设施上设置并开启障碍指示灯或者照明设备.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标志。四,夜间施工时 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穿戴反光服饰,五。施工作业完毕,及时修复损毁路面 恢复被毁坏的交通标志。标线。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并消除隐患.因道路改建,养护施工需要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交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需要半幅封闭,影响交通安全的 应当征得市 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因道路施工需要中断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整交通信号,遇有交通阻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 临时恢复通行,第四十五条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7日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六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城乡发展和居民交通需求、制定和实施公交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和城市轨道客车的行驶路线。车站的开辟和调整.审批部门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第五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没有限速标志 标线的 除城市快速路外 城市道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铰接式客车 电车、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运汽车,汽车列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 在公路上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二.三轮汽车。拖拉机、轻便摩托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第四十九条机动车驶入 驶出道路或者变更车道的。不得影响相关道路上其他车辆或者行人的正常通行。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1次连续变更2条以上机动车道.二。2条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向同一车道变更车道时、右侧车道的机动车让左侧车道的机动车先行、三。相邻2条机动车道内,向左变更车道的机动车让向右变更车道的机动车先行。第五十条机动车借道通行时。应当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可以掉头的路口,路段掉头时,应当距掉头地点50米外驶入最左侧或者准予左转弯.掉头的车道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转弯、变更车道 超车 掉头、靠路边停车,应当提前100米至30米开启转向灯。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按照规定使用喇叭时,每次使用不得超过1秒钟,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次,机动车遇有交通阻塞,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使用喇叭,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 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悬挂明显标志、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不得牵引车辆,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停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停车场或者交通标志 标线规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 不得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随意停放,二。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标明准许停放的车辆类型,方向和时间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在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没有设置停车泊位的、车身右侧距离道路边缘不得超过0。3米.二。夜间或者遇有风,雨 雪 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开启示廓灯、后位灯.第五十八条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只准许在站点依次靠路边停车,出租车在设有出租车站点的道路上行驶.只准许在站点依次靠路边停车,在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依次行驶、前方有障碍时,在障碍路段只准许借用相邻的1条机动车道。第五十九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漫水桥或者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应当按照限速标志.标线规定的速度行驶,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第二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六十条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1 5米的范围内行驶,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畜力车应当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向左2,6米的范围内行驶,第六十一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第六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前方道路交通阻塞时。应当在本车道等候.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车闸失效时。应当靠路边推行,三轮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可否载人,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第三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六十三条在没有划设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距离道路边缘线内侧1米的范围内行走,第六十四条人行道被占用或者有障碍无法通行时。行人可以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的车行道通行。并在通过被占用或者障碍路段后迅速返回人行道、车辆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第六十五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乞讨。发放广告、销售商品等妨碍车辆 行人通行、二。在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赶放牲畜影响车辆通行。三,进入高速公路和设有行人禁行标志的城市快速路、第六十六条货运机动车附载作业人员的安全位置应当处于车厢以内、乘车人不得在摩托车驾驶人前面乘坐.第六章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公安,交通运输 卫生,建设以及其他有关部门 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 遇有应急预案所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第六十八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预防交通事故的措施,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目标情况等,第六十九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条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 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按照要求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清理现场,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不得收取事故处理费或者事故抵押金,非因检验.鉴定需要不得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具体标准由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处罚.罚款处罚的具体标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 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第七十四条行人 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七十五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一,进入高速公路和设有行人禁行标志的城市快速路的、二,追车.扒车 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的,三,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第七十六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一。机动车行驶中。干扰驾驶或者跳车的、二、在高速公路上。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三.乘坐摩托车时 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四.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五.向车外抛撒物品的,第七十七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一.逆向行驶的。二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三,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四。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超过15公里的、五.醉酒驾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者驾驭畜力车的,六 驾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扶身并行 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的。七。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八,进入高速公路的。九 不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先行的、第七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一.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二、驾驶摩托车后座载乘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 三、驾驶摩托车不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四。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五。违反转向灯使用规定的 六.违反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灯光使用规定的 七.违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规定的、八.不按照规定鸣喇叭示意的.九.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十、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十一。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十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十三,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十四,未按照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 一.在划分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二。在划设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准许通行以外的机动车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三.在划设公交车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不按照划定车道行驶。占用其他车道的 四,在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变更车道的机动车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五。违反警告标志。警告标线指示的,六。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不停车让行的,七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不避让的。八 同车道行驶的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九、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不依次交替通行的,十。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十一.通过铁路道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的,十二,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 不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或者时间通过的,十三,载货长度。宽度 高度超过规定的.十四,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五,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其他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十六、遗洒。飘散载运物的.十七、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十八,不按照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十九 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二十、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二十一 不避让借道通行的行人的,二十二、不避让盲人的,第八十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机动车驾驶人100元罚款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照指示方向驶出的、二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三。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四,遇放行信号时 不依次通过的。五,遇停止信号时 不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的,或者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内的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第八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机动车驾驶人100元罚款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不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不停车瞭望 或者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三。转弯的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四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不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第八十二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机动车驾驶人100元罚款,一、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不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二、不按照规定让行的。三 夜间会车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内使用远光灯,或者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使用远光灯的。第八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一,逆向行驶的,二、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四.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五,违反规定超车的,六。违反规定掉头的.七,违反规定倒车的.八.不按照规定牵引挂车的,九、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其他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十,驾驶拖拉机载人的、十一。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二、驾车时有使用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十三,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驾驶机动车的.十四,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十五,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或者违章记分达到12分时、仍驾驶机动车的,十六,有必让条件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先行的、十七,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十八、在施划的停车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临时停车的、十九,不按照规定运载危险物品的 二十、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二十一.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能够移动而未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或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时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第八十四条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一,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的,二,通过施工作业路段 不减速行驶的 三。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后 无法正常行驶时,不使用救援车或者清障车拖曳 牵引的,第八十五条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上超车的,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的。四 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的 五.试车的,六.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七。二轮摩托车载人的。八。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九,违反驶入或者驶离高速公路规定的。十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不按照规定行驶的.十一、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第八十六条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按照下列规定罚款。一。未超过10、且未造成后果的.予以警告,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和货车 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超过10,的。处50元罚款,二.超过10,未超过20。的 处50元罚款 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和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10 未超过20,的 处100元罚款,三,超过20。未超过50 的,处200元罚款。四、超过50.未超过70,的。处1000元罚款、五 超过70、的,处2000元罚款,六.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且未造成后果的,予以警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时速行驶的 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超过10.且未造成后果的 予以警告,但驾驶中型以上客车和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超过10。的 处100元罚款、二 超过10 未超过50、的,处200元罚款、三,超过50、的,处2000元罚款,第八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处警告或者按照下列标准罚款。一.机动车使用声响装置.音响器材。超过规定的噪声限值的、处100元罚款。二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100元罚款,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处100元罚款。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处100元罚款 五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200元罚款 六。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处200元罚款。七.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处200元罚款,八 载货汽车,挂车侧面及后下部未按照规定安装防护装置或者未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处200元罚款、九,机动车安装。使用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或者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安全的装置、材料的,处200元罚款,十.以欺骗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 处200元罚款,十一.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500元罚款、第八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按照下列标准罚款,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 未超过2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20,未超过50 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50,的。处2000元罚款.三.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1000元罚款、四,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超过1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10,未超过30,的。处500元罚款 超过30、未超过5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5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五、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处1000元罚款、六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1000元罚款,七.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1000元罚款。八、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 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00元罚款。九、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排除妨碍的责令拒不执行的.处1000元罚款 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十一 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处2000元罚款、十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处2000元罚款。十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十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十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罚款,十六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罚款、十七.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5000元罚款 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 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3000元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5000元罚款、十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 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处2000元罚款,十九,运输单位的公路客运车辆有超员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情形。或者运输单位的货运机动车有超载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3000元罚款、二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处所收检验费用10倍罚款,驾驶摩托车有前款第,十 项至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500元罚款.第八十九条擅自将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的停车场、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停用、挪用停车位数、每一停车位每日罚款100元。第九十条有关机关或者交通警察违法办理机动车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可以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 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依据前两款规定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运输,建设、农业。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九十二条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的学龄前儿童。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第九十三条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