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改善声环境质量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 T15190,2014、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和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 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为长春市市区。包括朝阳区 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 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长春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农安县合隆镇及德惠市万宝镇区域,长春市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执行本规定,监测方法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执行,二。功能区划分,一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 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 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 城市次干路 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二。长春市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表1、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时间划分、昼间 是指6、00至22 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范围及边界以.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中标示为准,三。表1中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四,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 A 执行、1,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2,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三.区划边界的确定,一,在未作特别说明的条件下,边界为交通干线边界线、边界为道路、以道路交通干线的边界为界线.边界为铁路 以铁路交通干线边界为界线,若边界为行政区边界 河流。沟壑等。则以相应中心线为界线,二 道路交通干线,4a类区 两侧区域的划定。1,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具体距离见表2,表2。4a类功能区两侧距离值.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铁路交通干线,4b类区,两侧区域的划定 铁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距离见表3,表3,4b类功能区两侧距离值四,特殊说明、一,在4类区标准适用区域中 除交通声源之外的其它声源适用相邻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二,本规定实施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建设项目按原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执行,并设立3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应按新的声环境功能区限值标准执行,三,当原有规划用地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时 应请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经批准同意后、可按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执行,四,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规定 应按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相应标准执行,五、本规定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实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通知,长府办发、2005 76号 同时废止,附件、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