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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各直属机构、长春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8日,长春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 1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落实新发展理念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规划产业布局 加强政策支持引导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效能,分步分类 平稳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二 工作目标、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包括以石化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化工园区及由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的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下同,或关闭退出 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三、重点任务.一,组织开展摸底评估,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布局情况再调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一登记造册,科学评估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条件,经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分别提出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的企业、以下统称搬迁改造企业 名单.其中,对安全和环境风险较低。经评估通过改造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可实施就地改造 对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经评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实施异地迁建,对企业不愿异地迁建的.限期关闭退出、同时,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及化工产品生产的工业园.片、区开展摸底核实。对各其现状及发展前景逐一进行评估和论证,明确可以承接迁入企业的化工园、片.区、承接园区。及承接产业类型,确保承接园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二,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及有关规划 立足本区产业发展实际.在组织开展摸底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 工作目标,进度安排 组织方式 职责分工.资金筹措 职工安置 保障措施等 实施方案要经科学周密论证 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要征求相关企业和承接园区意见,方案公布前要向社会公示,各搬迁改造企业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三,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各县 市,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搬迁改造进程。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要按照。一企一方案,要求,组织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制定搬迁 改造,关闭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度.周密部署。稳妥推进.搬迁改造计划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报告.在稳步推进搬迁改造工作基础上,加强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管理。加大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管控力度,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科学评估,及时将不符合条件企业继续纳入搬迁改造计划.对就地改造的,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方案,加快技术改造进程.鼓励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改造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审核验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异地迁建的,要符合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要求。必须向化工园区转移、产能过剩行业要实行等量和减量置换,要协助企业对接搬迁承接地 做好两地间沟通协调工作.对关闭退出的。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企业尽快拆除关键生产设备设施.防止恢复生产 同时,搬迁改造企业应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拆除作业,严防在设备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原则上要求关键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到位,确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拆除到位的,必须保证永久性停产.对完成关闭退出的企业要组织考核验收,并在当地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四、强化搬迁改造管理。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项目审批。选址.安全 环保等管理措施 严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要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制度,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搬迁改造期间不出现安全和环保问题。搬迁改造企业拆除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构筑物和防污染设施 要事先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及废弃危险化学品 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拆除活动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需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要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要做好后续污染地块调查工作的衔接。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市工信局 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妥善化解各类风险。妥善处理搬迁改造,关闭转产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落实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的财税政策 支持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同时要强化企业法人信用,坚决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妥善解决因搬迁改造带来的职工分流安置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通过召开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有关失业人员再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按照相关规定 支持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增强职业转换能力 企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条件的可申请领取稳岗补贴资金,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确保不发生因职工安置引发的规模性失业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向公众公开搬迁改造项目相关信息、研究建立贯穿规划,建设。运行全过程的风险防控机制 形成早预见.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化解机制,对舆情热点分类甄别,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吉林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吉发,2017,18号、和、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长发,2016,26号,要求 充分发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高标准推进搬迁改造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精益管理 鼓励建设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应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环保水平,鼓励搬迁改造企业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 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实现转型升级,鼓励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流程再造.组织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坚决淘汰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隐患大 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充分利用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节能 价格等措施,压缩过剩产能和退出低端产能、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政策措施 一 加强财税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市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等现有专项资金。优先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对搬迁改造企业新厂房基建费用给予适当基建投资补助.政府注资的担保机构要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提供担保服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企业在搬迁改造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按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执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 市安监局,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强对金融投放的指导和咨询服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搬迁改造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募集搬迁改造资金、积极争取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省中小企业和民菅经济发展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鼓励市级各类基金参与企业搬迁改造。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搬迁改造企业改制重组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合理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用足用好土地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要根据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确定的规模和时序.向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对搬迁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出让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 新设化工园区要优先保障搬迁改造企业的土地需求,搬迁改造企业用地数最较大 现有化工园区确实难以承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承接园区具备扩区扩容条件下.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可适当扩大承接园区规模、满足搬迁改造需求。搬迁改造企业腾退的土地,属于划拨用地的,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出让收入 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属于工业用地的。可由政府收储或由企业依法报批改变用途后自主开发.符合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搬迁改造企业腾退的工业用地 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理 在搬迁改造工作中.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层征收,补偿的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总责,要高度重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 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 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于本方案发布2个月内制定本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工信局,市安监局、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工信局,市安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牵头推动作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在政策范围和职责权限内积极支持危化企业搬迁改造 尽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合力。促进搬迁手续办理 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合法 有序进行,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 跟踪分析.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 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 要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中期评估,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市工信局,市安监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跟踪调度和通报 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控 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工信局。市安监局。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危化品搬迁改造的重要意义.相关知识的宣传,充分研判 及时协调解决搬迁改造 关闭退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社会舆情热点进行及时有效的引导和应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增强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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