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确定办法.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合理住房需求,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决策要求 发挥地价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8、4号。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冀建规.2016、22号,等文件。为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办法 一,住宅用地.一,新增建设用地.根据房地产市场供需实际,按省政府要求控制好房地产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 布局和节奏.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按楼面地价出让住宅用地。1.根据我市近期土地交易情况、结合容积率、按照楼面地价占周边楼盘近三个月商品房销售网签合同备案价格均价的23。确定该宗地的出让价格 当出让价格低于评估价格时.按评估价格核算出楼面地价、确定起始价,2,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提供出让宗地附近三个楼盘的近三个月的商品房销售网签合同备案价格的均价.并负责房屋市场价格的监管、3、市城乡规划局提供容积率等具体规划条件.4,由市政府收储的国有存量土地确定新用途为住宅用地的、参照新增建设用地确定土地出让价格,二,棚户区改造用地,含城中村改造 旧城改造,1、棚户区改造范围由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确定 依据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对经审批认定的棚户区改造范围中的用地,含商服用地.土地出让价格确定为按土地储备成本加国家规定应提取的基金核算出让起始价。低于土地评估价格加开垦费用的按照土地评估价格加开垦费用执行,2,市国土资源局将确定的土地储备成本,土地征收成本及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认定后的拆迁安置成本,函发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将土地储备成本和国家规定应提取的基金予以认定.3,土地评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4 土地开垦费按,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补充耕地及占补平衡指标使用办法的通知、辛政字,2018.1号。执行,5,市财政局从土地出让价款中将拆迁补偿安置成本按项目类型安排给市土地储备中心或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成本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给乡镇.园区。6。2015年1月1日以前由市政府会议纪要认定为城中村周转用地的 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由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认定 参照棚户区改造用地确定土地出让价格,以后严格控制城中村周转用地的审批 二 商服用地、商服用地按评估地价核算出楼面地价出让,三.工业用地、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进行评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56号。中,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土地供应政策和最低价标准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的规定确定出让底价,四,土地出让价格中不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五.国家.省对行业用地有优惠政策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的及时修订。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确定办法的通知。辛政字,2016 5号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