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庆政办规 2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大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5日,大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5,5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24号,精神 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总体要求,逐步形成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格局,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支撑.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 明晰事权,落实责任。依法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建立完善条块结合.部门协同的分工合作机制、二、健全制度 统筹规划。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 强化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统筹管理,优化网络布局,逐步形成定位清晰,要素齐全、点位合理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三 科学监测 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推动卫星遥感 在线监测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 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四、信息共享、测管协同、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 建立环境监测。监察和监管的快速响应联动机制,提高监测和监管执法的效率,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以及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监测数据实现共享,信息统一规范发布.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自动化。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部门会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基本形成 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 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格局,四,主要任务.一.建设和完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优化整合各级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 土壤 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重点突出、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推进覆盖全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四个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相关气象要素监测与预报预警.满足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需要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网络建设 市财政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及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 高新区及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不再列出,2,水环境质量监测。推进覆盖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界水体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在全市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湖泊水库.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区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水源地水质,水功能区水质与水资源监控能力等监测。加强全市地表水特征污染物监测 对城市建成区水体增加色度 臭味等与人们感官相关的指标.2020年底前,实现县级地表水监测断面全覆盖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水资源监控网络建设。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市财政局、城管委,交通运输局,卫生计生委等配合、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设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结合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菜篮子、保障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专项调查监测 针对区域污染特点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2020年底前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所有县区全覆盖、基本满足市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考核,评价与预警需求,全市每年至少开展或参加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市农委牵头负责农业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市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等配合,4。声环境质量监测,优化调整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布局合理 功能完善的环境噪声监测网络,加强对城市敏感点的监测,公布城市重要区域噪声监测结果。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监测逐步采用自动监测代替手工监测,对建筑施工场地等重点区域噪声源开展试点监控.满足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 城管委等配合 5.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推进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为辐射环境及放射性污染源的安全评估提供预警技术支持。基本建成点位布置合理.监测内容齐全,能够满足全市辐射安全监管需求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配合 6 生态状况监测。运用卫星遥感。地面生态监测等手段。建设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加强森林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自然与人文景观等重点保护区的生态监测和评估,开展生态红线划定,以及环境容量红线 产业准入标准等的动态监控与综合评估,市林业局牵头负责重点保护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网络建设、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水土流失区域监测网络建设、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生态红线划定区域的监测网络建设.市财政局 农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发改委等配合,7,重点污染源监测。组织开展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加强重污染行业特征污染物监测、按照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制度,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县区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质控情况检查和监测能力考核.并及时通报结果.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和第三方运维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数据质量控制,保障措施的监督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 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配合。8 排污企业自行监测。重点排污单位要严格履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测要求.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规定开展自测。及时将自行监测数据上传。并依法公开.各级环保部门应依法将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纳入日常监管 执法检查范围。加强监督指导,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局 市场监管局等配合、二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和统一发布 1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各级环保,水务、国土,建设。城管,卫生、交通,农业,林业.气象。中直大企业等部门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 生态状况监测数据有效集成和数据共享 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的数据需求、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工信委、水务局,国土资源局 城管委 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局,农委,林业局.气象局,城乡规划局,统计局等配合.2,推进环境质量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平台采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运行维护等方式。提升平台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工信委 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委.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局。农委、林业局,气象局。城乡规划局,统计局等配合。3.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协调推进各级部门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全市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工信委、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委,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局,农委,林业局、气象局、城乡规划局、统计局等配合 三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1,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推进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逐步推进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和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依托河长制,建立重要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体系,开展湖泊富营养化的水环境质量预警研究。提升土壤环境风险评估能力。掌握土壤重点污染区,风险区特征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 加强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高辐射自动监测预警和评估能力.增强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应急监测技术支撑水平,建立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加强环境监测信息汇聚与技术协作,实现环境风险联合预警和管控 提高预警信息可信度和反应速度.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农委,水务局、卫生计生委。统计局。气象局等配合。2,加强生态环境状况风险评估和应急监测.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 逐步推进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加强各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城管委,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统计局,安监局 城乡规划局等配合、3.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测自动预警 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增加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市环保局牵头.水务局。城管委.工信委等配合 四 测管联动。依法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制 1 实行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同步、建立监测与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对超标排放、伪造数据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监测,及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监测与监管联动快速响应机制、针对环境监测数据异常区域和自动报警信息增加监测频次和执法抽查比例,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 水务局 林业局、卫生计生委等配合、2,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依法取得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资格。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各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设备运维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市环保局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全市社会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活动的监督检查,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严厉查处监测数据违法行为。培育健康有序的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对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必要时联合执法.市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委 农委。水务局、林业局 卫生计生委、气象局等配合,五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1.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各级环保部门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与预报预警等职能、其他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划分。由各责任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部署确定.市环保局牵头,市编办,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 水务局.林业局.农委.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配合,2,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稳步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监控设备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城乡规划局等配合.3。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 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更加准确地分析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解决环境监测难点问题,鼓励全市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推进监测产业发展。加强交流合作.提升监测技术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教育局.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城管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农委、市场监管局等配合,4,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高样品采集、实验室和现场快速分析测试能力、有效提升环境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完善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数据质量控制.环境应急监测 核与辐射监测等能力建设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保障。落实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政策,市人社局 财政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气象局等配合,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相关工作、二.制定推进计划,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方案中承担的任务,组织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现状调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定期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报送推进落实情况.三。强化督导检查,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