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市场、切实解决建设监理企业人员不到位,不依法履行职责及建设单位授权不充分等突出问题 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淄博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加强建设监理企业源头管理,一.严把资质关,建设监理企业在新申请资质,资质升级及增项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通过市人社局社保查询系统核查注册人员保险缴纳情况、通过省.市监管平台审查注册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确保企业主要技术力量在岗履职.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动态核查 对不符合资质条件或未按时延续的、依法处理 二。严把招标关.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公开招标工程在评标委员会评标时 直接发包工程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审查企业是否超监理资质。是否被依法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2,审查招标文件 备案资料中监理招标范围是否涵盖法律法规规定的施工质量,安全 建设工期.施工造价控制等监理职责,3 审查招标文件,备案资料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按,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鲁建建字。2013、127号 规定.分阶段配备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经过建设单位同意,最多可担任三个在建工程项目、按标段,的总监,但不能跨地市担任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只能担任一个在建项目的监理职责,专业监理师和监理员可承担本市范围内两个分别处于主体或装修进度房屋建筑项目的监理职责,但两个项目的主体或装修施工进度不得重叠。以主体验收合格为节点.4、对招标文件.备案资料中监理费用重点审核、要充分考虑监理企业的综合成本 合理确定监理费用,确保监理单位能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具体可参照、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酬金计取规则、暂行、中标价不得低于按规定配备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工资。办公 社保等直接成本和人员培训等企业管理方面的间接成本.5 监理评标应执行,淄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相关规定。不得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对提供虚假人员证书。业绩,工程信息等参加投标 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的.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和.淄博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处理.并记录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 6 确定监理企业后。登录淄博市建设行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简称市监管平台、对中标企业,项目人员.监理范围等内容进行系统确认.项目人员需变更的,应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三、严把授权关,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项目需要充分授权 切实发挥监理作用 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检查建设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施工造价控制方面授权情况及监理市场情况 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检查建设单位在施工安全方面的授权情况、要根据监理合同.现场监理技术资料。监理费用拨付凭证等.全面检查建设单位授权和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情况。建设单位未依法授权,限制监理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或未按按合同约定拨付监理费用的,应责令整改.并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记录不良行为,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未按期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加强建设监理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现场监督检查时,要依据各自职责 对监理现场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监理工作规范 到位,一、核查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岗情况.应登录市监管平台 结合检查监理技术资料 询问相关人员工程信息等方式。重点核查项目监理人员与项目信息不一致。总监不到岗履职.总监印章使用不规范等行为.对备案的总监等项目人员不到岗履职次数较多.存在转包,资质挂靠嫌疑的,应进一步核查现场人员的社保关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二。严格检查项目监理部履职行为。结合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全面检查监理现场履职行为、主要包括,1,监理规划及细则是否符合工程实际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是否依据监理细则开展工作.2,是否审查施工单位,含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资格,3.是否参加施工图纸会审 开工令签发是否符合规定,4 各项施工方案审查是否严格.5,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是否依法依规组织质量验收 6、监理日志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实际工作 监理人员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工作是否得到体现、7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签字。8.见证取样台帐 试验报告等资料是否真实,程序是否规范.9。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方案和旁站监理记录内容 签字是否符合要求、能否实现施工过程质量追溯.10、重大工程变更是否审查 程序是否符合要求。11 是否针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是否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复。12.工程量结算 工程款拨付等是否签字确认 时间是否符合工程进度,13,监理技术资料是否真实。符合工程实际。项目、内容、时间与所有监理技术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闭合.14.监理企业是否对监理项目部进行定期检查 三.按规定程序登记工程信息.工程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后、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将市监管平台内的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标注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可分阶段解除限制。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工程停工超过2个月,经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出具证明并经质量监督机构认可。市监管平台可解除监理人员项目信息.工程复工时,重新办理人员确认手续、四 支持监理企业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将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的、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不及时按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质量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改正.并记录不良行为.检查发现监理企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应全面客观调查问题原因,据实分别追究监理 建设 施工等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 并记录不良行为,三,强化建设监理综合监管 一,强化依法监管,资质审查.招投标,质量及安全监督等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创新监管、严查监理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监理工作的规范发展。对不落实管理制度要求,未对项目监理部实施有效管理,以及项目监理部重复出现相似问题隐患的企业 采取约谈 记录不良行为,通报。行政处罚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 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外监理企业抄送其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 做好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局属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理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要按照 淄博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规定。及时上报不良信息,要认真落实综合评价结果、对评为优良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对评为一般的企业,一年内其总监最多承接2个工程,对评为较差的企业.一年内其总监只能承接1个工程,并强化现场履职监管,三 发挥监理协会作用 要注重发挥协会在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以会员企业为主体的自律机制。制定措施明确。操作性强的自律公约.及时调查处理违反自律行为的举报投诉、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协助主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协会要积极开展各类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杜绝人员资格挂靠、推进人员素质和在岗率提高,监理协会可根据需要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测评 内容以现场监理知识,技能为主。并作为省业务水平认定证书延续和录入监理人员数据库的依据之一.四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形成行业内部,其他建设主体及社会群体共同监督的氛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要立即开展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按,关于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回复.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2302552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投诉电话。3116557,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2300931 本文件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