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市直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以下简称 决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明确和落实防雷安全责任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切实加强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防雷减灾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雷电灾害波及面广、涉及人类社会活动、农业 林业.牧业 建筑.电力 通信 航空航天.交通运输 石油化工等各行各业、经常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国务院出台的,决定,和省政府出台的.通知。是推进防雷安全领域。放管服,改革.解决部门职责交叉 重复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高等问题、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明确和落实相关政府部门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防雷减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 领会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精神 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上来 进一步强化雷电灾害防御。不断提升防雷减灾安全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做好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的调整工作。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由住建部门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监管 二.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 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任务,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三、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民用爆炸物品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 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由气象部门负责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四,全面开放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 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省气象局负责全省范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受理企事业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并负责评审.许可和监管.依法取得省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企事业单位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三,建立完善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一.建立防雷安全领导责任制,各县 市.区 要依法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对有关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考核.组织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等工作、推动防雷安全责任落实、二 建立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气象 住建。公路 水路.铁路 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防雷安全监管。三.建立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制 建立健全以企业、单位 法人代表为核心的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 监理.检测单位及业主单位的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防雷安全监管问责 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提升防雷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一 建立临汾市防雷安全监管联席机制,加强气象。住建等多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相互配合。建立临汾市防雷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安监局 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全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措施,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协调解决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组织工作由市气象局负责具体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负责对全市防雷安全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 交流本部门在防雷安全管理上的经验.二。落实防雷安全经费保障、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监管公共财政保障和投入机制 要将防雷监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地方财政综合预算。涉及公益性、公共安全防雷技术服务工作的给予财政经费补助,保障防雷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履行 五 切实加强防雷减灾安全管理,一,各相关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雷减灾安全监管职责 结合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相关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 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防雷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二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及其中介服务事项的要求。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 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政策保障。三.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要根据雷电监测历史资料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各项防雷减灾安全措施,切实做好防雷减灾安全工作 五。市气象、住建等部门要根据国家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防雷减灾管理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切实落实相关责任、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