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联网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联网工作的管理 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有效监管、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 监测污染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等、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排污单位,第二章。联网办事流程、第四条。排污单位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调试。测试正常,并购买数据卡之后,填写 石家庄市排污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报辖区环保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市环境信息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分配MN号,并配置相关参数接入自动监控数据,进行联网测试 第五条。排污单位申请数据联通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厂区门口、排放口,在线监测仪,污染治理设施,工程流程图等电子照片,3.石家庄市排污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4,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登记表。5。排放标准证明材料。第三章,联网证明办理要求,第六条.联网证明实行分级管理、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受理重点排污单位和市级办理排污许可证单位的联网证明业务,分局负责受理其他排污单位的联网证明业务、第七条,自动监控设施初次联网的单位须在监控设施调试完成后、稳定运行并且上传至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不少于连续7天。方可申领联网证明。第八条,排污单位主要监控参数中,水污染源 流速。COD。氨氮等、烟气污染源 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含氧量等 必须使用数字量上传至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缺失其中任何一项不予办理。第九条、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不予开具联网证明.第十条,排污单位如出现单位基础信息发生变动等情况,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修改信息情况,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附表1,石家庄市排污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排污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企业地理位置经度,纬度.所在县市区,法人代码.信用代码 隶属关系,中央,省。市、地区、县 镇,乡、街道,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其他法人代表姓名。投产日期.所属流域.占地面积 单位类别、县以上工业企业,县以上非工业、事业单位 乡镇街道工业,乡镇街道非工业。部队,其他企业规模.特大型。大一型,大二型.中一型、中二型、小型注册类型.行业类别.是否是30万千瓦电力企业 是,否是否重点排污企业、是。否第三方运营商,企业负责环保部门.企业环保负责人姓名,专职环保人员数.办公电话、电子邮箱,传真 邮政编码.手机、附件2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表、废水,排污口名称,经度、纬度、排放去向,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直接污灌农田.进入地渗或蒸发地 进入其他单位。其他排放规律。稳定连续排放。周期性连续排放,不规律连续排放。有规律间断排放.不规律间断排放 其他流域,监控点名称,监控点位置,流向类型。排水口,水测点监控因子排放标准。mg l,自动监控设备制造厂商自动监控设备型号数采仪制造厂商数采仪设备型号数据通讯卡号.SIM卡号。备注.注,购买数据卡注意说明与环保局联网用 并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制作数据卡 移动联系人,耿晓军、13730110596 联通联系人。任苗,18603211935.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表。废气 排污口名称。经度,纬度,排放口类型,工艺废气排放口,燃烧废气排放口排放规律。稳定连续排放,不规律连续排放,周期性连续排放,有规律间断排放,不规律间断排放,其他监控点名称 监控点位置。流向类型.排气口,气测点采样方式.稀释,直接抽取、直接测量流量异常上限。m3、s 排气筒高度。采样位置排气筒截面积,是否折算 是、否过量空气系数,基准含氧量 监控因子排放标准,mg,m3,自动监控设备制造厂商自动监控设备型号数采仪制造厂商数采仪设备型号数据通讯卡号、SIM卡号 备注、注。购买数据卡注意说明与环保局联网用。并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制作数据卡 移动联系人。耿晓军,13730110596 联通联系人.任苗.18603211935.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申请表 用电量。总用电量监控信息采集器数量。电表数量 采集器信息电表信息备注名称品牌及型号SIM卡号资产编号名称品牌及型号电表地址资产编号接线方式电压倍率电流倍率采集器1.13000000001123456789012分表1、111111111111123456789012三相三线,分表2。1111111111121000001。采集器2.13000000002123456789012分表3。1111111111131000002,分表4 1111111111141000003 分表5,1111111111151000004,治理设施用电量监控信息采集器数量。电表数量,采集器信息电表信息对应污染源监控点备注名称品牌及型号SIM卡号资产编号名称品牌及型号电表地址资产编号接线方式电压倍率电流倍率采集器1。13000000001123456789012分表1,111111111111123456789012三相四线.废气排放口1。分表2.111111111112,废气排放口2。采集器2,13000000002123456789012分表3,111111111113.废气排放口2,分表4.111111111114 废气排放口3.分表5,111111111115,废气排放口3废气排放口42个监控点共用一套治理实施,联网MN号回执联网单位名称、监控点名称设备唯一标识.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