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道桥,管线、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鹰府办发,2017、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鹰潭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道桥、管线。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2017。年10,月19、日、鹰潭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道桥,管线、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道桥,管线。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2017,年3。月1,日修订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9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道桥、管线.的规划管理工作。二。规划审批程序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应经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等五个规划审批程序、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市政工程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并满足环保,安全和综合防灾要求的。依据上位规划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区域性的重大市政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较大的市政工程项目、跨行政区域的市政工程项目,需要对城乡规划进行调整的市政工程项目等、应当编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并经专家评审.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3。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四条规定。属于省住建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的市政工程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选址初审意见.4 市政工程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先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用地预审意见须附图 且应加盖国土部门公章.或者土地权属证明、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 市政工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时办理,三,规划设计方案审查,1.行政审查 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应报市城乡规划局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未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发改委部门不得组织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市政工程涉及立项,环保、水利 航道,海事,轨道 交通.公交 交警。管线等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批的,建设单位应将相关主管部门对该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提交市城乡规划局综合考虑,市城乡规划局受理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审查意见。涉及重大工程项目、情况复杂或需跨层级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审查意见。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内容、深度由市城乡规划局确定。建设单位应自收到行政审查意见30,日内将修改后的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报市城乡规划局,报审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应提供原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及调整 修改的说明,2、专家评审.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经行政审查,并修改完善后无重大异议的,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由市城乡规划局在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上加盖、鹰潭市市政工程规划审核专用章,3,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未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或审议未通过的。市城乡规划局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乡建设局不得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乡规划局应根据经审定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由市城乡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项目免收规费、五、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市政工程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城市管理局联合竣工核实、市政工程项目竣工核实合格的.由市城乡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竣工核实不合格的,由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城市管理局要求建设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三.规划监督检查规定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城市管理局对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管理 及时查处擅自变更市政工程设计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如确需变更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的,须重新审批。四、其他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贵溪市、余江县.龙虎山景区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