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事故等级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协调指挥机构及职责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3现场指挥机构2 4专家组2,5船舶污染应急救援力量3预测预警3,1预警信息来源3.2风险分析3。3预警级别3,4应急准备4应急响应和处置4.1船舶污染事故报告4,2船舶污染信息的分析与核实4、3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的处置4,4先期处置4、5分级响应4,6指挥与协调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 8应急结束4.9信息发布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社会救助5,3保险5 4应急费用回收与赔偿5,5事故调查报告.应急评价及改进建议6应急保障6。1应急设备保障6,2资金保障6,3物资保障6、4通信保障6.5宣传。培训,演习6.6监督检查7附则7,1名词术语7 2预案管理和修订7 3区域协作7.4责任追究与奖励7、5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新余市辖区水域船舶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机制、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 最大程度地控制和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对水域环境及水域资源造成的危害,促进社会,经济和水上交通运输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江西省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新余市管辖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或发生在新余辖区外可能威胁,影响到本辖区或上级部门指定或其他单位请求,需要新余市协作应急处置的工作。1、4工作原则全市内河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响应。科学处置.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5事故等级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船舶污染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 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 级。一般事故,级。四级 1。5 1特别重大事故、级。船舶溢油1000吨以上的船舶污染事故 1.5,2重大事故 级 船舶溢油500吨以上100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1,5,3较大事故,级。船舶溢油100吨以上50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1、5.4一般事故.级,船舶溢油10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新余市内河水域船舶污染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协调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 专家咨询机构和应急救援力量等组成、2、1协调指挥机构及职责成立新余市水上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协调机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 负责领导新余市内河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工作。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 市安监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地方海事局.市环保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以及各县,区,指挥部主要职责,1,宣布启动预案。2,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级别。3,负责协调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遇有不能决策的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4。负责根据有关方面的请求及事态发展的需要.协调合理范围内的相关应急力量和综合保障资源、对应急处置工作给与协助和支持。落实应急工作经费 5 当事故规模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6,事故污染范围已波及邻近市、县。区.管辖水域时。负责向相关市,县,区、及时通报情况,协调相关事宜.7。监督本预案实施。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应急工作开展情况、8.负责或者授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船舶污染事故相关应急信息的发布.宣传等工作、9,决定应急工作结束,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内河水域船舶污染事故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引导等工作,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协调工作 负责组织港口,码头和装卸站,点 参与应急响应。为应急船舶的停靠和应急物资的运输提供停靠泊位 3。市地方海事局 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市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4。市安监局 为水上搜救提供信息支持.接收水上突发事件险情报告.5。市环保局 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处置的有关指导 协调工作、指导协调辖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及时发布饮用水源安全预警信息,6 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保障水上通信频率正常使用,进行无线电监测检测、排查无线电干扰,根据应急抢险需要,提供临时应急通信频率,7.市水务局、负责提供相关水文信息。负责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船舶污染水域事故应急行动.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工程管理范围内河道安全警示工作,8。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应急行动.维护水上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和实施陆上交通管制。9 市发改委.负责审定内河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准备,水上污染控制及清除作业装备配置.搜救工作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10。市财政局、负责市财政负担的处置水域船舶污染事故所需经费,11.市卫计委.负责提供遇险人员医疗急救保障 协调医疗机构人员赴现场执行水上医疗救援和收治,转送伤病人员 12,市民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水域船舶污染事故获救人员的临时性生活安置.救助及对死亡,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 13。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中长期气象预报 恶劣天气的短时临近滚动预报。以及应急行动中所需的相关气象信息,14.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处置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行动,扑救船舶火灾和码头及附属设施火灾 积极救助遇险人员。负责提供消防力量.装备和技术支持 15.各县。区,按照市内河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地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指挥部指令,2,3现场指挥机构2 3.l一般事故发生后.指挥部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发生后协助并参与现场指挥部相关工作.现场总指挥,由事发地的县,区.主要领导担任、或者由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成员,视突发事故情况 由市直相关部门,县。区、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2、3,2主要职责 1、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2,发布船舶污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船舶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响应工作,3、全面掌握事故发展态势 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应急响应请求和建议,控制事态发展。5.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和善后工作,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 4专家组2,4,l应急专家组由海事、环保,渔政,安监.交通 水利,气象,保险。法律,化工,消防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由指挥部预先选定,并应保持与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2.4,2专家组主要职责 1 负责在船舶污染事故的防治对策,应急响应.清除作业、污染损害评估,索赔和赔偿方面提供建议,2、为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提供专家意见.3.为日常培训演练提供技术支持.4。参与船舶防污染应急处置工作、2。5船舶污染应急救援力量2.5、1船舶污染应急力量的组成船舶污染应急力量。包括政府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力量、政府部门所属公务处置力量,其他可投入处置行动的民用船舶与航空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人力和物力资源 2 5 2船舶污染应急力量的职责、1、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制订紧急处置方案。明确队员职责,配置救助设施.设备、熟练掌握,使用好沟通信号.2、保持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应急救援动态,3。船舶防污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 按要求做好总结评估,4,组织,参与船舶防污应急演练,3预测预警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 开展风险分析。作出判断 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准备、3,1预警信息来源,1,污染事故或构成污染危险责任方的报告。2。危险货物申报信息.3,CCTV,AIS等系统监视监测.4,船舶、国内相关机构报告或通报的信息.3,2风险分析水上通航密集区。油品和危险品码头为污染高风险区域。风险分析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历史事故的发生频率,类型.应急处理情况和结果、污染源的情况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情形 潜在的污染事故发生频率,规模、污染物种类及其性质,3,3预警级别船舶污染事故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为四级 I级 特别重大.级 重大,级、较大,IV级 一般。依次用红色 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市气象局 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气象。水文、污染危害等预警信息。并依权限向社会发布。3、4应急准备从事水上活动的有关单位。车辆,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船舶污染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预警信息和各自职责,迅速做好准备工作 各专业应急队伍应当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4应急响应和处置4 1船舶污染事故报告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船员或现场附近目击人应立即向当地交通运输。海事管理机构或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交通运输。海事管理机构或公安 消防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报当地指挥部、4 1.1报告方式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790,6457100。4、1 2发送船舶污染事故信息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遇险状况 遇险船舶名称。种类。联系方式等,4.1、3报告者尽可能提供下列信息,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船舶名称,种类。联系方式 人员数量及伤亡情况,3。载货情况,特别是危险货物.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4,事发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救助请求。5,事发现场的气象,水文信息.包括风力、风向.流速 浪高等,4.2船舶污染信息的分析与核实指挥部通过以下途径对船舶污染事故信息进行核实与分析、1。直接与事故船舶进行联系.2、与事故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运人,代理人联系。3 向遇险或事故船舶始发港或目的港查寻或核实相关信息或资料。4 通过现场或事故船舶始发港或目的港查寻或核实相关信息或资料。5,通过CCTV,AIS。VHF核实,6,派出船舶等应急力量到现场核实.7,其他途径 4 3船舶污染事故信息的处置.1 船舶污染事故、事发地在本行政区域的 接到报告的单位应及时向事发地指挥部报告 指挥部接报告后应采取措施并同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2、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的船舶污染事故报告,要立即通知事发地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3.如果事故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需要向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应将信息内容逐级上报到国家有关部门,4。重要信息的报送应尽量通过专用通讯工具、优先报送和处理 4。4先期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 区.及其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直到应急指挥权已明确交由上一级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为止.4。5分级响应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行动按照市 县。区、应急指挥部从低到高依次响应。1,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 事发地最低一级水上突发事故应急机构应首先响应、2,一般事故发生后。由事发地的县,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响应,事发地船舶污染应急力量不足或无法控制事故扩展的,请求上一级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响应,3.较大事故发生后、由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响应.事发地船舶污染应急力量不足或无法控制事故扩展的.请求上一级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响应、4,对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情况及时报上级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 在上级应急部门接管前.指挥部负责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实时报告动态,4 6指挥与协调4,6.1指挥部的主要任务、1 组织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紧急救助、通知有关人员进入指挥位置、2,在已掌握情况基础上 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确定救助区域。明确实施救助工作任务与具体救助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3,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市属单位与县,区 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调动事发附近车辆,船舶前往实施救助等,4,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5。根据事故救助现场需要、实行水上和陆上交通管制。6 建立应急通信机制.7。根据救助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措施,8,及时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4 6,2船舶污染应急力量的调用与指挥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救助、搜救力量.未经指挥机构批准 任何单位不得调用承担救助值班任务的专业救助力量,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1,应急指挥机构在必要时 调用就近车辆,船舶参与施救工作,第一时间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控制污染事故。就近船舶应积极响应,参与救援,2、各级政府可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的等级,发展趋势。影响程度等在本辖区内依法发布社会动员令。3.应急力量不足时.当地政府可动员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民间组织和志愿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或支援船舶污染应急救援行动,4,8应急结束总指挥根据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可适时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并由指挥部办公室向媒体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应满足下列条件,1。现场抢险活动、包括人员搜救。污染清除 设备打捞或处置等、已经完成.2,污染物泄漏源或溢出源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已停止泄漏或溢出 3.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已经基本得到控制和清除,4、对污染敏感区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5。对周边地区构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威胁已经排除,6 紧急疏散人员已经得到妥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应急状态解除、分别由省级及以上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较大事故应急状态的解除由市级应急指挥部决定 一般事故由县、区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4、9信息发布县,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一般事故的信息发布 市级应急指挥部负责较大事故的信息发布.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信息发布由省级及以上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1,人员处置 当地医疗卫生部门负责组织获救伤病人员的救治。当地政府或获救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获救人员的安置。其中港澳或外籍人员由当地外事部门协助安置.2.回收污染物处置 环保部门对回收的污染物进行清理与无害化处理,3,环境恢复,受船舶污染事故损害的水域、如旅游区 自然保护区等 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人工或自然恢复.才能基本消除污染影响的,由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响应结束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恢复方案及跟踪监测建议,5.2社会救助由当地政府负责被救人员的社会救助.5。3保险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派员开展应急响应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应急指挥部应搞好组织协调,5 4应急费用回收与赔偿应急响应结束后,应立即收集应急响应期间所有的取证和工作记录,对应急响应发生的费用和污染损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汇总.由指挥部牵头建立船舶污染事故索赔委员会,负责污染损害的有关索赔与赔偿工作。5,5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评价及改进建议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对应急响应的各环节进行总结评价 对应急行动提出改进建议,并为预案修订与完善提供依据,1、海事部门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2,国家和省级具备相关资质的实验室鉴定油品、化学品的种类、3、依法取得医疗技术鉴定资质的机构负责人员伤害程度的鉴定,4。市级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或国家认定的资质单位负责环境污染与恢复状况的监测 并形成监测报告、5.环保.渔政部门负责污染损害的评估 上述各单位应将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鉴定检测.评估评价报告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指挥部。6应急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按职责分工和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船舶污染突发事故的人力 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6 1应急设备保障按照市 县、区 结合,专兼结合 社会参与 规模适度 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6.2资金保障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由市地方海事局对事故发生后所产生的费用汇总报政府审批同意后,设立专项经费,财政部门审核后给予支付 6.3物资保障.1。各相关行业单位应储备实施船舶污染应急救援设施 装备等应急物资,以满足船舶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需要。2.逐步引进船舶污染突发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新技术,新工具,新设备.提高应急工作科技含量。6,4通信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 专业救助单位以及县,区,应急指挥机构 应当确保1部专用固定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带班领导 6 5宣传 培训 演习6。5 1公共信息交流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应最大限度的公布应急预案信息,公布接受报告部门和电话 宣传船舶污染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6。5,2培训.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培训的管理,指导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培训,2 各级应急指挥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应急知识和应急决策的系统培训,应急作业人员应进行系统的操作技术培训.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应急培训提供条件,以便参加应急响应人员及时得到相关培训,6。5、3演习各级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船舶污染应急演习或模拟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及不断完善、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实战能力 有关装卸石油,危险品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和有关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市级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演习,6.6监督检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级应急预案中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船舶污染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作出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7附则7 1名词术语.1、船舶.指在内河中运营的任何类型的船舶,包括水翼船 气垫船、潜水器和任何类型的浮动航行器 2、油类。指包括原油.燃料油 油泥、油渣和炼制品在内的任何形式的石油,3.船舶污染事故,指船舶在航行.停泊和装卸及相关作业过程中、突发搁浅、爆炸、泄漏等造成油类污染水域的事故,4、船舶污染事故险情,是指有可能引起船舶污染事故的各种危险情况、如船舶事故、包括船舶倾覆,沉没,碰撞,搁浅等、5、应急响应.处置。指对污染事故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进行的预警,控制.人员救助,污染物的围控与清除等活动、7、2预案管理和修订、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和有关预案的备案管理.2,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修订意见报指挥部批准后公布、7.3区域协作当船舶污染应急响应要求超过本辖区现有能力,或应急响应需要向辖区以外的区域。组织请求协助时,应急响应可能上升为省级,1,与相邻市 县,区,达成区域协作。发生可能影响对方水域或岸线的船舶污染事故时、互相通告,发生大规模船舶污染事故失控时,请求援助,2,请求区域协作时应优先考虑设备 人员、到达事故地点的时间 后勤保障及费用情况、3。在区域合作中。充分利用先进的设备,技术和辖区的资源、提高本辖区的应急处置能力。7.4责任追究指挥部应对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