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 2017,14号。和 关于印发江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7,6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现代农业示范园是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核心与支撑,以引领现代农业强市建设为根本方向。以创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先行区.产业融合发展的样板区,科技创新应用的展示区。优质农产品的供应区,产业脱贫攻坚的带动区为主要任务、第三条现代农业示范园坚持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 多元投入 的发展思路,坚持.四区.农业种养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商贸物流区,综合服务区.四型、绿色生态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路径。第四条各县、市,区 政府按照,一区多园、建设布局。将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纳入本地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落实责任主体 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保障示范园持续健康发展,第五条现代农业示范园划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三个等级,第二章建设标准。第六条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标准和条件按照,江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执行.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应达到以下建设标准和条件,一,主导产业突出,选址布局合理、坚持产业建园 紧紧围绕市里重点发展的井冈蜜柚,绿色大米.有机茶叶.有机蔬菜,特色竹木,特色药材六大富民产业.结合本地的特色优势产业.每个园区突出2 3个主导产业,有专门的主导产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围绕主导产业进行产业和功能的合理配置。二、建设规模集中、综合类建园为主导.园内基本形成.四区四型 发展格局 规模1500亩以上 丘陵山区县1000亩以上,单一种养类园 水稻种植面积3000亩以上,蔬菜,水果类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茶叶,花卉苗木,中药材等特色作物类种植面积800亩以上,珍稀类作物种植面积可适当降低,生猪年出栏量2万头以上 肉牛、羊 年出栏量8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量80万羽以上,常规渔业养殖面积800亩以上.特种渔业养殖面积200亩以上 三 设施装备先进,园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覆盖面100、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标识。标牌及四至范围明确,园地整洁 环境优美.现代化生产设施应用及物质装备程度较高。温室大棚,喷滴灌.商品化处理,储藏加工。粪污处理.病虫害防控等生产设施先进配套.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75,以上、四、科技支撑有力.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主推技术基本普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率80,以上、园区至少要与2所以上科研院校建立合作关系 大力开展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信息化水平较高。建成物联网应用示范,国家级产业园核心区建成全过程物联网。省级示范园核心区建成物联网示范点 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广泛。配套服务体系较为完善 具有相应规模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展示区,五。绿色生态发展、符合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以及疫病防控要求、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全覆盖,主要农产品绿色及有机食品认证不低于50、园内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实施优势品牌战略,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打造提升品牌形象。六,经营组织高效,经营主体多元培育、形成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组织化程度较高,形成。园区 企业。合作社 农户.利益共同体 建立有效利益联结机制.规模经营水平较高。主导产业专业化服务80,以上,七.示范辐射明显、示范园功能健全,具备长期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与推广服务的设施和人员条件,除核心生产区外。能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向外示范辐射区,通过技术培训。产品回收等形式,示范带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200户以上,八 机制体制创新、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内部制度健全,成立园区管理机构,有工作经费和固定办公场所 当地政府支持,园区建设资金筹措到位。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第七条县,市.区 参照市级标准制定县级示范园建设标准、县级示范园标准报市农业局备案后执行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第八条现代农业示范园实行逐级申报认定.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由县级组织认定.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由市级组织申报认定,经市级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达到省级建设标准的.可申报认定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第九条按照,县级申请 市级审核批准 的程序组织申报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一,市农业局下发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申报通知、二,符合条件的示范园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农业局,三.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报市政府批复、第十条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县 市.区 农业局的正式申报文件。二、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申报书,主要包括示范园的基本情况、运行现状。创建措施.审核意见等 三 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示范园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 认定为市级示范园的批复文件等、第十一条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认定,一。市农业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二,对经审核同意推荐的示范园、市农业局依据建设标准组织进行实地评估核实.并提交评估核实意见,三 通过评估核实的示范园报市政府同意后.授予、吉安市现代农业示范园.称号,第十二条经认定的市级示范园,市级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县。市,区、政府应予以重点支持、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市农业局组织对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实行,目标考核 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示范园建设与运行情况列入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及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县考核。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设施装备水平提升、科技示范推广能力发挥、产业发展与带动 经营管理和组织化水平,农民教育培训以及产业带动效益等方面。具体考核指标另行制定。第十六条市农业局对年度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撤销,吉安市现代农业示范园。称号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经考核程序、由市农业局直接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撤销,吉安市现代农业示范园.称号,一、侵占农民权益,损害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示范园主导产业非农化严重。已基本丧失农业生产功能的 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有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