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城市园林绿地损坏赔偿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地的管理和保护、明确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绿化赔偿费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第三条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绿化赔偿费标准,单位。元 天、平方米.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按2元计算。其他绿地按0、5元计算,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造成植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的,按本规定的损坏赔偿费标准进行赔偿.第四条移植.砍伐乔木的绿化赔偿费标准,单位,元。株.一 树干胸径为10厘米,移植的120元,砍伐的600元,树干胸径10厘米以下的 以树干胸径10厘米的赔偿标准为计算基数 每减少1厘米、移植的减少5元.砍伐的减少15元。每增加1厘米.移植的增加50元 砍伐的增加120元,二、树干胸径为30厘米 移植的1600元,砍伐的4000元 树干胸径超过30厘米的 以树干胸径30厘米的赔偿标准为计算基数、每增加1厘米.移植的增加160元 砍伐的增加400元。三,树干胸径为50厘米、移植的6000元.砍伐的16000元,树干胸径超过50厘米的.以树干胸径50厘米的赔偿标准为计算基数.每增加1厘米、移植的增加400元,砍伐的增加1000元、属于常绿树或行道落叶树的.按照前款规定标准的2倍计算、属于行道常绿树的。按照前款规定标准的3倍计算。树干胸径以离地面1,2米处测算 第五条移植、砍伐灌木的绿化赔偿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冠径在50厘米以下 移植的60元。砍伐的160元、冠径超过50厘米。以冠径50厘米的赔偿标准为计算基数、每增加10厘米,移植的增加60元。砍伐的增加160元 花灌木按照前款规定标准的3倍计算、珍贵花灌木按10倍计算.第六条移植,砍伐竹类的绿化赔偿费标准,单位,元,窝.一般竹类、移植的40元、砍伐的120元。窝径大于20厘米。每增加10厘米,移植的增加60元,砍伐的增加140元.名贵竹类,按照前款规定标准的3倍计算 第七条移植。铲除人工草坪的绿化赔偿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移植的20元,铲除的60元 第八条因国家重点建设确需移植名树,稀有树木.胸径100厘米以上的大树 100年以上的古树,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必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标准的5倍缴纳绿化赔偿费。第九条造成乔木.灌木。竹类、草坪损伤的,按移植植物的绿化赔偿费标准的20,赔偿。造成死亡的。按砍伐植物的绿化赔偿费标准赔偿 第十条造成城市园林绿化附属设施损坏的 赔偿金额按现行造价计算 第十一条本规定所列移植。砍伐植物的绿化赔偿费 不含实际发生的劳务、运输和工具消耗等费用,第十二条收取的绿化赔偿费全部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属单位附属绿地收取的绿化赔偿费 用于本单位的环境绿化建设。第十三条对举报毁损、破坏城市园林绿地行为的人员、经查实的,将给予奖励.一.赔偿金额在100、1000元的奖励15、100元.二、赔偿金额在1001 2000元的奖励100 150元.三,赔偿金额在2001元以上的,奖励赔偿额的10、但不超过1000元,第十四条收取绿化赔偿费应当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 并接受财政.审计,发改,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 吉安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补偿规定。吉府发,2012.19号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