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标准,为维护公共利益 切实保障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 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特制订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标准、一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一、正房及附属建筑的界定.1。结构和层高完整 合理、独立且以住人为主的房屋为正房,其它功能的为附属建筑 如独立厨房,厕所,猪牛栏,杂物间等 2、原以住人为主的房屋,由于各种原因 人已搬出 仍为正房,但现已烧毁,倒塌。不完整的房屋或危房不能视为正房,3。凡购买村级等集体房产的。如木器社,篾器社等、均为附属建筑。4,凡设在正房内的 且结构一致的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仍为正房 二、正房及附属建筑的补偿标准.根据建房年限和审批手续是否合法 按以下规定给予征收补偿.1,2000年12月31日以前,依据、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的通知、吉府发。2008.7号.建成的、均按房屋重置价折旧予以补偿。属正房面积的予以安置,2、2001年1月1日 2006年10月31日期间,依据、关于印发 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的通知。吉府发,2008、7号,新建的房屋和附属建筑,有土地证或房产证的 按房屋重置价格折旧予以补偿 属正房面积的给予安置、无任何建房或土地手续的、其正房由各区依法处罚后 按房屋重置价格折旧予以补偿但不予安置,附属建筑不予补偿,也不予安置,由房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否则由各区强制拆除 3,2006年10月31日以后 依据.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发.2008。7号、违法兴建的房屋和附属建筑.一律不予补偿.也不予安置.由房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否则由各区强制拆除。三,房屋征收其他补偿标准,被征收房屋一般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其中非住宅房屋分为营业性用房和非营业性用房 1 搬迁费,1.住宅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8元 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 应支付两次搬迁补偿费。2,非住宅 营业性用房按被征收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非营业性用房按被征收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2。临时安置费,1、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属住宅并选择产权调换的 按被征收正房面积给予被征收人8元.平方米,月的临时安置费、现房安置的,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费补偿.期房安置的。属多层建筑的给予被征收人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的临时安置费补偿 属高层建筑或多层建筑与高层建筑混合安置的给予被征收人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费补偿 产权调换房屋到期未交付的、自逾期之日起按上述标准2倍给予临时安置费。直至安置房交付之日止、2,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属非住宅并选择产权调换的、由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助,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3.被征收人使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房屋征收部门不支付临时安置费,3,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一,营业性用房中的商铺类用房、门面房。商铺等 每月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给予停产停业补偿、商铺类用房以外的其他用房、商场.超市.商业写字楼等。每月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对被征收人给予停产停业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二 对因房屋征收而发生的设备搬运。安装费用。以及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构筑物等补偿、由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据实评估确定,4 管线设施迁装补助费 被征收人因房屋征收涉及的电话,空调移机以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相关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予以补偿。目前标准为 管道燃气1200元.户.自来水200元 户、电力200元、户.固定电话158元、户 有线电视120元。户、宽带上网200元,户 分体壁挂式空调200元,套,分体立式空调300元,套.以上补助费用,在被征收人完成搬迁时.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户 5,房屋装饰装修补偿费.按。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指导标准,中第二章装修补偿标准执行 6、水井等附着物的补偿费,对水井。粪窖,水池.水泥地面、沼气池,围墙.果树等附着物的补偿按.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指导标准 第三章水井等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执行,二,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分为两种,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一 货币补偿,1 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属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人正房及附属建筑按重置价格折旧进行评估 依据评估确定的价值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签约完成搬迁的.在给予评估补偿款基础上.除按合法正房面积给予被征收人12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外.另再给予合法正房面积评估价值20 的补助、被征收人领取补偿、补助后自行安置。不予发放过渡费。附属建筑不增加补助和奖励,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正房不予增加补助,2,住改非、房屋,住改非.房屋。将具有合法建房手续的住宅房屋,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后作为店面使用。并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并持续营业至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超过1年以上的房屋。征收.住改非,房屋时30平方米内参照非住宅房屋予以评估补偿,住改非。房屋门面补偿后.其面积仍可参与产权调换。但不享受补助,3,公用建筑.对祠堂,村集体办公楼等集体公用建筑 征收时不作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实行货币补偿、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补助、但不享受奖励.二 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或选择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选择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执行的.即对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重置价折旧评估、依据评估确定的价值结算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的差价 并给予被征收人合法正房面积4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安置时对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和人均住房面积双指标控制、实行面积限量安置,超面积货币补偿 符合安置条件的、按其征收的合法正房面积进行安置.但每户安置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且人均安置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被征收合法正房面积超出安置总面积部分实行货币补偿 不符合安置条件且征收房屋后人均住房不足30平方米的.每人按30平方米享受安置价格给予安置,安置房超面积10平方米以内享受安置价格,安置房超面积1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同地段同期商品房价格结算。附属建筑不参与产权调换安置,按房屋重置价格折旧后实行货币补偿 安置房的户型及地点由各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具体明确.统一实行国有土地性质的安置房安置、安置价格按1450元、平方米执行、安置房分配按房屋搬迁的先后顺序分房。选择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的,房屋产权调换后.被征收合法正房剩余面积小于安置房最小户型面积的。可按国有土地上房屋价格给予货币补偿.三、对被征收人的奖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其征收正房面积300。600元、给予奖励.附属建筑不给予奖励,奖励划分的具体时间段应在各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