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承包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抚州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建和市政工程。信用承包商名录、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抚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和市政工程信用承包商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县,区 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政府投资房建和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下同。包括下列项目,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共安全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政府融资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其他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第四条.成立抚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和市政工程信用承包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用承包商资格审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和办公室,工作组由发改、人社,财政。建设,园林绿化,城管 国税。地税.市场和质量监管,公共资源等部门共同组建 负责审查.发布和管理 抚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和市政工程信用承包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名录的编制和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第五条,信用承包商一经加入.名录,即为无条件遵守本实施细则,并接受对本实施细则做出的修订和补充,第六条 名录 分为总承包名录和专业承包名录。先行建立房建 市政工程施工类总承包A B.C级信用承包商名录.专业承包名录待条件成熟后建立。第七条 施工类总承包A B C级信用承包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其中。A级名录信用承包商应当具有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或与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的大型企业,B级名录信用承包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C级名录信用承包商应当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非抚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信用承包商驻抚法定授权委托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须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负责人,取得A类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园林企业项目经理,外省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已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购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市建设局进行了人脸信息采集。同时申请房建.市政二个类别名录的企业应当分别明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四 企业注册地非抚州市行政区域内的A,B C级信用承包商、应当在抚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建筑里配备一处固定独立的办公经营场所 办公经营场所面积分别不低于200,150 100,第八条、信用承包商原则上不得同时进入两个类别的A级名录,但与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的投资商.在抚注册的房建。市政公用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根据其资质和业绩情况 同时进入两个类别的A级名录,第九条 申请进入A,B。C级信用承包商名录的企业。按照综合评分排序和摇号方式,当排名并列时,确定,采取抚州市行政区域内、外注册企业分别进行比选、抚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和市政工程信用承包商名录分为房建和市政两个类别,A B级名录暂定名额分别为60家,100家.C级名录不限.其中、抚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进入A.B级名录的家数分别为20家和50家,第十条。依据信用承包商资质,在抚纳税额。工程质量、安全,企业信用,工程业绩,业主评价。开拓市外建筑市场.社会贡献等情况对。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并在市建设局网站.抚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和市政工程信用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公示,第十一条、系统。信息采集和确认方式具体如下,一。资质信息为信用承包商各资质类别的资质等级情况、如有资质更新.由信用承包商一个月内在.系统,中填报,二,在抚缴纳税额信息包括在抚缴纳的增值税,建筑安装业营业税 2016年5月1日以后改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由税务部门按季度采集信息 并在季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 系统,三,工程质量 安全.信息包括在抚州市行政区域内施工质量。安全、综合评分和在抚承接项目所获各类质量 安全。奖项 其中 施工质量、安全、综合评分信息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供,质量。安全、奖项,由信用承包商获得奖项证书后一个月内在、系统.中填报.四,企业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其中 良好记录由信用承包商取得良好记录一个月内在、系统,中填报,不良记录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监管职责分工在不良行为认定当月及时填报、具体如下 1。市建设局负责违反建筑市场管理。不履行协约方面的不良记录填报.2.市人社局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不良记录填报,3,招投标监管部门负责提供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填报 4,市园林绿化局负责提供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违反市场管理相关规定的不良记录填报,5,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提供未依法纳税的不良记录填报、6。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不良记录填报 7、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提供建筑企业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不良记录填报、8.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不遵守交易场所相关规定的不良记录填报 五。工程业绩和业主评价信息分别为信用承包商在抚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备案的合同总额和已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的业主评价情况、由信用承包商于合同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在。系统。中填报 六。开拓市外建筑市场信息根据抚州市建筑企业市外承接工程在抚纳税产值考核,由信用承包商于季后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填报 七 社会贡献信息为信用承包商所作社会贡献情况、由信用承包商于季后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填报。以上信息中.属于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采集信息的.由相关成员单位按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录入,系统.并对所采集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属于信用承包商自行填报信息的、信用承包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工作组确认、第十二条 系统、计分方法,一、经工作组确认的信用承包商资质、在抚纳税额.工程质量,安全 企业信用 工程业绩。业主评价,开拓市外建筑市场。社会贡献等信息,按 抚州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综合评分标准,试行、计算得分,每季度通过、系统 予以公示,二。名录,更新时 原信用承包商加入.名录.时得分全部归零。根据.系统、中规定的各项指标重新计分,第十三条,根据信用承包商在.系统,中信息,按照综合评分排序和摇号方式。每年调整一次A,B级库 名录.新。名录 每年3月底公布 与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的大型企业 在签约后即可进入A级库 第十四条,每季度受理一次申请加入C级库、名录,信用承包商的信息登记.受理时间为每季初5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按照报名顺序列入,名录、并按、系统。计分周期录入相关信息,第十五条.企业注册地非抚州市行政区域内信用承包商在抚备案的法定授权委托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管理人员,应当按A,B,C级库分别于每1个自然月,每2个自然月。每3个自然月到指定地点进行人脸信息电子考勤一次 考勤时间为每月中旬,第十六条 信用承包商承接抚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 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与投标文件载明人员一致,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手续时。录入项目管理人员人脸信息 按照电子考勤的有关规定进行电子考勤,同时不定期抽查考勤。第十七条,信用承包商承接工程后,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每月电子考勤时间不得少于22天.注册建造师一个月内有4次以上。含4次 缺勤的。即认定其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 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视同转包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实施电子考勤的项目 每次考勤缺勤率在20,以下的扣其诚信分0.5分,在20,40,的扣1分、40,50。的扣2分 50。75 的扣3分 75.以上的扣4分,扣除诚信分累计达4分的.降低其所在库的一个级别,从业人员考勤信息以。抚州市政府投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电子考勤信息系统,记录信息为准,第十九条。名录,中的信用承包商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认真负责地参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 不参与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不以行贿.受贿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四,与建设单位良好合作、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五、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六。积极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第二十条、信用承包商因资质等级降低达不到其所在名录级别条件的.按其资质等级调整相应名录级别.第二十一条.进入 名录,的信用承包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从,名录。中清除、一。因拖欠民工工资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的、二,因拖欠分包商工程款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的.三。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或暴力抗法而受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四,违法承接工程施工业务的.五 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六 提交的有关资料、数据弄虚作假的、七 信用承包商因自身原因未能或拒绝进行中标工程的,八。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 九,拒绝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十。在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确认有违法行为的,十一。企业注册地非抚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信用承包商委派进抚州的法定授权委托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四人中任意一人连续二期考勤不合格的,十二、实施电子考勤的项目 其项目经理连续2个月考勤不合格的,十三 按照考勤管理,累计扣除诚信分达8分的 第二十二条 对被清出、名录、的信用承包商,2年内不接受其加入。名录,的申请、被降低级别的信用承包商1年内不接受其恢复原级别或更高级别的申请。第二十三条.信用承包商被清除出,名录.或被降级后,空缺在低一级名录中符合本级名录条件的企业中摇号递补,并及时将相关信用承包商名单在市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第二十四条,名录。中信用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必须进行人脸信息采集后,方可参与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活动,其法定代表人如有变更的,应及时重新采集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人脸信息.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从,名录 里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信用承包商中确定初选投标人.初选投标人应为15至25家,含抚州市骨干建筑企业.具体家数由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有下列情况除外、一.名录,中暂无相应类别信用承包商 二 经市政府认定。属投资规模巨大 技术复杂。有特殊施工要求的以及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第二十六条,信用承包商应当按照加入,名录,时确定的类别参加工程的投标,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第二十七条。信用承包商连续三个月内二次在市本级同类别工程中标的,自该信用承包商第二次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暂停其该类别工程投标资格。第二十八条 对于、名录、的公示,发布及信用承包商处理有投诉或申诉的,由领导小组牵头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回复投诉或申诉人,第二十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本细则进行修订和补充。第三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项工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信用承包商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索贿收贿,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其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本细则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