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系统功能性能设计5.2.1、入侵报警系统的误报警率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或工程合同书的要求。5 2。2、入侵报警系统不得有漏报警.5.2。3 入侵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状态.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自锁、2.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 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1、在设防状态下,当探测器探测到有入侵发生或触动紧急报警装置时 报警控制设备应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2。在设防状态下,当多路探测器同时报警 含紧急报警装置报警,时、报警控制设备应依次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3 报警发生后。系统应能手动复位,不应自动复位 4,在撤防状态下 系统不应对探测器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5、2、4.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 报警控制设备上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1 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入侵探测器机壳被打开时。2.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报警控制器机盖被打开时。3,在有线传输系统中 当报警信号传输线被断路 短路时 4,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探测器电源线被切断时,5.当报警控制器主电源.备用电源发生故障时。6,在利用公共网络传输报警信号的系统中,当网络传输发生故障或信息连续阻塞超过30s时 5 2,5。记录显示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应具有报警、故障 被破坏,操作、包括开机、关机 设防.撤防.更改等、等信息的显示记录功能,2,系统记录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等,记录的信息应不能更改,5、2,6。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 5,2,7 系统应能手动.自动设防,撤防,应能按时间在全部及部分区域任意设防和撤防、设防.撤防状态应有明显不同的显示,5,2、8.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线制.总线制和无线制入侵报警系统 不大于2s、2,基于局域网,电力网和广电网的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3。基于市话网电话线入侵报警系统 不大于20、5 2.9。系统报警复核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报警发生时。系统宜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复核,2、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应有报警声音复核。5,2 10。无线入侵报警系统的功能设计 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2 1、5,2。9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时,发射机应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应具有重复发射报警信号的功能 2、控制器的无线收发设备宜具有同时接收处理多路报警信号的功能。3。当出现信道连续阻塞或干扰信号超过30s时.监控中心应有故障信号显示、4,探测器的无线报警发射机、应有电源欠压本地指示。监控中心应有欠压报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