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系统功能性能设计5,2,1 入侵报警系统的误报警率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或工程合同书的要求,5。2。2、入侵报警系统不得有漏报警、5,2。3,入侵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状态 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自锁.2、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1,在设防状态下,当探测器探测到有入侵发生或触动紧急报警装置时.报警控制设备应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2,在设防状态下、当多路探测器同时报警,含紧急报警装置报警.时。报警控制设备应依次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3。报警发生后.系统应能手动复位.不应自动复位 4。在撤防状态下、系统不应对探测器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5、2 4 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上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 报警信号应无丢失。1、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入侵探测器机壳被打开时 2.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报警控制器机盖被打开时,3 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报警信号传输线被断路、短路时、4、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探测器电源线被切断时。5 当报警控制器主电源.备用电源发生故障时.6 在利用公共网络传输报警信号的系统中,当网络传输发生故障或信息连续阻塞超过30s时、5,2。5.记录显示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系统应具有报警.故障、被破坏.操作、包括开机 关机.设防,撤防,更改等、等信息的显示记录功能 2,系统记录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 地点、性质等、记录的信息应不能更改、5。2、6.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5.2 7.系统应能手动.自动设防 撤防。应能按时间在全部及部分区域任意设防和撤防,设防.撤防状态应有明显不同的显示,5.2.8 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线制 总线制和无线制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2,基于局域网。电力网和广电网的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3.基于市话网电话线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0 5。2 9、系统报警复核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报警发生时,系统宜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复核,2.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应有报警声音复核、5,2.10 无线入侵报警系统的功能设计 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2.1,5.2,9条的要求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时 发射机应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应具有重复发射报警信号的功能,2、控制器的无线收发设备宜具有同时接收处理多路报警信号的功能、3 当出现信道连续阻塞或干扰信号超过30s时、监控中心应有故障信号显示.4,探测器的无线报警发射机,应有电源欠压本地指示,监控中心应有欠压报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