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系统功能性能设计5 2,1,入侵报警系统的误报警率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或工程合同书的要求 5,2.2。入侵报警系统不得有漏报警,5.2,3 入侵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状态.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被触发后应自锁,2。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 1,在设防状态下、当探测器探测到有入侵发生或触动紧急报警装置时 报警控制设备应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2。在设防状态下.当多路探测器同时报警 含紧急报警装置报警.时、报警控制设备应依次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或地址.3、报警发生后 系统应能手动复位,不应自动复位,4.在撤防状态下.系统不应对探测器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5,2、4、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上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1、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入侵探测器机壳被打开时,2,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报警控制器机盖被打开时 3,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报警信号传输线被断路 短路时,4 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探测器电源线被切断时,5、当报警控制器主电源,备用电源发生故障时,6、在利用公共网络传输报警信号的系统中,当网络传输发生故障或信息连续阻塞超过30s时,5、2。5 记录显示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应具有报警、故障。被破坏.操作.包括开机,关机、设防,撤防。更改等,等信息的显示记录功能.2、系统记录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等.记录的信息应不能更改.5 2,6,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5。2.7。系统应能手动 自动设防 撤防。应能按时间在全部及部分区域任意设防和撤防。设防.撤防状态应有明显不同的显示。5.2.8。系统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线制.总线制和无线制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2。基于局域网、电力网和广电网的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s。3。基于市话网电话线入侵报警系统、不大于20 5、2 9、系统报警复核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报警发生时、系统宜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声音复核,2,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应有报警声音复核,5 2.10,无线入侵报警系统的功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2、1。5。2,9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探测器进入报警状态时,发射机应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并应具有重复发射报警信号的功能,2.控制器的无线收发设备宜具有同时接收处理多路报警信号的功能。3、当出现信道连续阻塞或干扰信号超过30s时、监控中心应有故障信号显示.4,探测器的无线报警发射机、应有电源欠压本地指示 监控中心应有欠压报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