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日、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 2015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确保本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地环境危机 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6月1日起施行。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印发、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3月19日起施行、7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年5月1日起施行、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办函。2014.119号.9。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苏政办发,2014、29号,10 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 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2011年,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区域外波及影响到本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1 4 事件分级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 一般,1,4 1,特别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级 指因环境污染造成苏州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 1,4、2,重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苏州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1。4 3 较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苏州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 1.4.4,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级.指因环境污染造成苏州市行政村.自然村.企业自备水厂等集中供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事件.1.5,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2,坚持预防为先的原则,把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防范意识。加强预防预警措施 完善信息网络建设 做好预案演练和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监管与巡查、建立汇报奖励制度 充分调动水源地周围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鼓励发现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3,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 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专业处置,由地方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建立市县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4.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 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坚持科技优先的原则、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先进的监测,预测 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措施 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科技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6,坚持快速协同的原则,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 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各地区和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形成统一指挥 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组织机构2,1 1 组织体系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受苏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共用,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 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 办事机构,工作组。地方机构和专家组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组织体系见图1 2,1。2 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部作为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指挥和协调机构 统一指挥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总指挥由分管环保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 市环保局,太湖办.市安监局,市气象局.苏州供电公司,电信苏州分公司,省渔管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其联系电话见附件1。2.1 3,办事机构市应急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由市环保局,太湖办,局长兼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作为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2 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综合协调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3,建立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受.汇总,分析水源地周边环境,水文。水质。气象等有关环境信息、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建议 4,联系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5,承担编制.评估,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工作,指导各县级市 区人民政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6.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完善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7.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专家组,2。1 4.工作组市应急指挥部下设预警监测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组。饮水保障工作组.环境监察工作组 应急保障工作组.善后处置工作组、应急宣传工作组和事故调查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如下.预警监测工作组 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太湖办.苏州水文局,市气象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数据共享、对太湖水体苏州片.其他饮用水水源地,调水通道,主要出入湖河流断面和自来水相关指标进行日常监测 重点区域安装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进行动态跟踪监测、为预警和应急处置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其中环保局负责太湖湖体,饮用水源地,主要出入湖河流断面的水质监测 水利局负责调水通道 饮用水源地水体重要理化指标的监测、苏州水文局负责饮用水源地的水文资料的监测与收集.气象局负责资源卫星的分析和气象要素的监测 卫生计生委负责对自来水出厂水质和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控,如日常监测出现明显异常、应相互协商,联合组成应急监测小组、加大监测的频次和密度。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太湖办。牵头负责 省渔管办,市气象局。苏州水文局和各市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对发生事件的水源地,采取调水引流,污染控制以及有效的理化应急处置措施,改善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水质 饮水保障工作组.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应急期间启动饮水保障应急预案,强化自来水的深度处理 必要时改网供水,保证出厂自来水水质达标。保障居民饮用水供应.紧急情况下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净水供应。环境监察工作组、由市环保局 太湖办 牵头负责,加强对重点流域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查找污染物的来源,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保障工作组.由市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件发生后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畅通,市财政局负责调拨应对事件的相应运行经费、市商务局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障。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善后处置工作组。由事件发生地政府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水源地水文,水质情况进行环境恢复和生态修复,医疗救治以及卫生.防疫工作,应急宣传工作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事件相关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事故调查工作组。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水利.卫生.环保等相关单位协助。对事件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为了便于各个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应该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配备1到2名工作人员 2.1。5 地方机构各市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成立相应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以及善后处置工作.2,1、6,专家组根据需要聘请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方面的专家 各成员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见附件2.其主要职责是、1,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提出中长期规划建议。2,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意见和建议,3.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 4。对危机解决后的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 并提出相关建议.2,2 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宣传的舆论导向 指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工作以及公众信息的引导,传播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重点项目和预警,预测工程的立项审批,市经信委。负责出现,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组织协调企业的限水,停水.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危害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的案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区域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负责采取限行措施控制流动风险源进入水源地保护区 市财政局,负责调拨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费用。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所需经费的审核,划拨及监督管理、市住建局、负责调集并征用起重机,挖掘机等抢排险设备.负责提供市政,建筑等技术支持 负责组织,协调城镇燃气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护饮用水源地内水域交通秩序.组织.参与 协助水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船舶的管理,救护,市水利局,负责加强水源地的日常监测。管理以及水文勘察 适时跟踪饮用水源地富营养化状况和叶绿素水平.应急状态时做好水资源的合理调度 组织相关水厂启动供水应急预案、采取特殊的自来水处理措施,联网供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停水等.确保供水安全 当出现 级危机时。保证出厂自来水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当出现、级危机时,负责采取调水引流,指导当地政府采取措施改善水源地水质,各自来水厂根据实际情况停产或进行水质强化处理、采用应急供水的方法降低部分水厂停产造成的影响。提出启用应急水源地和地下水应急供水时机。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危机解除后协调解决由于事件造成的水系局部地区污染带的控制和处置 参与饮用水源地水域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市农委。参与饮用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应急处置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监管出厂自来水水质.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提出对周围群众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防治方案,市环保局,太湖办。负责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日常监测。在取水口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动态监测,并在新闻媒体定期发布水质报告.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地方政府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降低事件造成的影响,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依法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做出处罚。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生态环境修复提出建议措施.市安监局 加强对全市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市气象局。负责资源卫星的分析和气象情况的监测,分析气象条件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水源地水质污染的气象条件预警、根据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加水量。苏州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指挥 通讯和信息传输所需要的电力供应 电信苏州分公司.负责保证应急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通信和信息传输的畅通,省渔管办,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太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预防和预警3.1.预防工作预防工作应坚持着眼于应对当前,考虑长远的原则、通过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主要采取的措施为 1,把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规划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和完善网络建设.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应对可能产生的危机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2、各相关部门联合组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测网络,通过现代化的监测、监控手段开展饮用水源地水文。水质和气象等各类参数的日常监测工作 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的表征手段切实做好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3,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源档案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有关要求,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搬迁.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快速处理,5,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 必要时启用应急水源地或应急备用水源地 做好地下水合理利用规划 使用地下水补充等措施保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6。加强宣传教育 普及饮用水环境安全知识 增强全社会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3,2。预警工作3.2.1.信息监测和报告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测网络.实施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开展对水文。水质.气象和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包括对发生在境外。有可能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造成影响的事件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报告、定期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简报,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各部门报告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不同等级,报告市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的事件等级做出处置决定。并向上级政府报告或发布预警信息。3.2 2、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按照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预警级别相应升高,降低或解除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后。利用建立的预测预警体系 进行信息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初步判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等级、并立即将预警信息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做出与预警信息相应等级的处置决定。向上级政府报告预警信息。并传递给成员单位及相关县级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由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相应等级预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对预警信息级别进行确认.并按照下列权限分级发布预警信息。1、红色预警、由省政府确认,报请国务院发布.2 橙色预警,由省政府确认并发布,3,黄色预警、由苏州市政府确认并发布,4.蓝色预警,由县级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并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 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 3。预警措施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增大时,应当进入预警状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发布预警公告,3,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加密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地的影响、4,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供水,环保 卫生监督部门的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及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针对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 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防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发生,6,调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7.对于上游发生的重大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事件.要及时评估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对于可能影响本市水源地正常供水的事件.要提前与上游环境监测机构沟通。并加强本市上游水域水环境的监测,为预警和应急工作做好准备 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1,1,分级响应机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预警级别的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级响应。特别重大.级响应、重大.级响应,较大 和 级响应,一般,四级、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启动应急响应。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权限时,应及时请求上级政府扩大应急 市各职能主管部门应及时根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请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指导协调和应急救援.4,1、2.分级响应的启动 级响应,事发地所在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并负责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苏州市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指导 协助开展工作,级响应、苏州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协调 督促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省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指导,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级、级响应、成立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由苏州市政府逐级报请启动省级以上相关预案,当省级以上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时,苏州市应急指挥部要在上级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4.2。信息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应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室,向社会公开应急电话、随时接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4。2 1,报告时限和程序,1.发生或可能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单位或个人、负有监管责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报告、2、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事发后或接报第一时间内、应快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查明引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确定污染的基本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必须坚持速报机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要求进行报送。4.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4.2。2,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 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 基本过程 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 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造成的危害,损失和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肇事者责任追究情况五个部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 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4、3.指挥与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机构。专家队伍和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应急状态时、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指挥部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发生环境事件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应急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4 4,应急处置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等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针对危机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机产生的原因等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1 预警监测工作组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力度。发挥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危机产生原因、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应急处置工作组采用调水引流。人工增雨.设置围堰 水体增氧,藻类打捞等措施、缓解受损水体的水质状况。3.饮水保障工作组适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强化自来水的深度处理.保证出厂自来水水质达标.必要时采取联网供水,限水、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等特殊处理措施.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地。使用地下水应急供水。供应纯净水等措施保证饮用水安全,4 环境监察工作组开展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采取轮产。限产,停产等手段、减少自来水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5。应急保障工作组根据事件处置的具体要求做好必要的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6.善后处置工作组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对因饮用水污染可能导致的疾病 疫情进行应急处置.对于本市发生的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事件。准确评估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对可能造成跨市污染的突发事故 要报请省政府,通知可能波及的周边地区,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按省政府的统一调度 做好饮用水源地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4、5.应急监测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1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结合专家咨询和讨论 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 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4,6.事件通报与信息发布4 6 1,事件通报,1.事发地政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或影响的周围县 市.区.的相关部门通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2,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后 应当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控制事件蔓延。4。6 2 信息发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 由苏州市应急指挥部协调宣传部门统一发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由县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需发布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 应事先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同时,要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及时,准确,主动引导 5。应急终止5.1 应急终止的条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终止应急程序.1。本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 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环境安全事件的水源地水质得到恢复,2。本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5,2.应急终止的程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组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批准。2,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接到市应急指挥部的应急终止通知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状态,3。必要时。由市政府向社会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的公告。4,应急终止后,相关应急专业工作小组应根据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价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资源和水环境现状,以及相应的处理结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5、3。后期处置1、善后处置。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事故的善后工作.消除事件对饮用水源地、水源地周边环境、特别是对饮用水供应的影响、2、总结评估、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应急处置行动的总结和评估 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上报有关部门。根据实践经验、组织进行预案的修订 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 进行全面的总结 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3.保险,保险机构应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审核和确认.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理赔,供水企业要积极参与灾害事故保险,6,应急保障6 1.应急装备和物资贮备应急装备和物资的配置应满足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各地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辖区内的特点和自身的职责,配置相应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装备和物资,预警与应急处置的装备和物资主要包括.1 先进的预警监测和监控设备.通过自动监测系统,远距离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卫星等对饮用水源地的水文,水质,气象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控,2.应急监测设备,配备应急监测车和快速检测的仪器和设备、具备野外快速采样检测能力.保证及时,迅速查找污染因子和污染源,3.先进的信息沟通和指挥平台 采用信息共享和GIS等现代化表征手段、保证预警及时 准确.指挥科学、信息畅通.4 贮备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和设备.做好自来水深度处理的物质准备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安全、5。改善供水管网 实现联网供水.保证限水 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等特殊处理措施能得到落实 6、配备瀑氧船等水体增氧设备,通过局部水体水质的提高。改善整个水系的水质状况.7.贮备一定数量的人工增雨弹药.以保障增雨作业正常开展,6 2.人力资源与技术装备1,由市环保 水利.公安,卫生 安监等部门,组建起一支专业的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救援,处置队伍 并形成完善的应急监测网络和应急救援体系 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迅速控制污染。减少对人员,生态 经济活动及水源地的危害、保证环境恢复和用水安全,2、根据需要聘请国内知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各专项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专家组 专家组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提供技术支撑.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3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预警、分析 评估模型研究,提高防范和处置重大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事故的决策水平。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事故应急数据库 地区专业技术机构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6,3.通讯与信息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网络、建立完善的信息处理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和指挥协调系统,电信部门要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畅通 确保指挥 信息的通畅.6 4。资金保障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设 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机构日常运行以及生态环境修复的经费,按规定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由当地财政部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管。7、宣传。培训与演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下属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预防和应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安全危机的能力。通过讲课、操作演练和模拟演练等学习。培训,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专门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加强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培训内容主要为有关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法律 法规,国家、省和市的各类相关应急预案。预警和应急处置程序及其运行 预警及应急处置的专门知识和技能,预警和应急处置报告的编制和上报程序等、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对处置突发供水危机的各项子方案进行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演练、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应急预案做好本部门的应急演练、以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处置应急预案能有效发挥作用,8。奖励与责任追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措施妥当 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照法纪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附则9.1 预案的制定.管理与更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水环境的动态,及时组织修订。更新,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9,2,预案的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9,3,预案的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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