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池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2016年11月16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认真抓好落实,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8日,池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服务经济建设 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部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用两年时间,在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依法开展禁止在禁采区采砂、禁止无证采砂。清理河道堆砂场、简称,两禁一清.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全市境内长江河道.内河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堆砂行为,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依法 科学,有序.二,整治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各县区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是所辖行政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二。坚持依法行政,齐抓共管,各县区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职 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联动执法,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三、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既要注重当前,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非法堆砂行为.也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全市长江河道,内河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科学编制采砂规划.堆砂场,码头 规划。规范采砂管理.三,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主要是境内长江河道以及入江的尧渡河,黄湓河,秋浦河,九华河.青通河等干流河道 二,整治重点。1.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 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行为.2,依法全线禁止秋浦河,九华河、青通河等干流河道采砂、3,依法整治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规范砂场管理.对未经水行政许可,经营许可和岸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依法进行清除、4,依法整治采砂船舶。实行集中停靠、加强对。三无 船舶的管理、无采砂许可证的小型采砂船依法拆除采砂设备。统一封存。集中停靠、境内其它河道 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依法同步开展整治.四,整治步骤整治活动从2016年11月开始、到2018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各县区政府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发动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准备工作、发布禁采通告。并在采砂点.重要交通道口张贴宣传标语、通告、悬挂宣传横幅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群众保护河道的意识。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活动。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各地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组织专门的执法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非法采砂行为。涉黑涉恶活动坚决依法打击.要加强日常巡查,设立举报电话,对非法采砂一经发现 依法从严查处 要建立非法采砂行为跟踪档案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期间。我市境内上述河道依法禁止采砂.因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确需采砂的、应报市领导小组核准,2.清理整治沿河堆砂场、制砂场,各地要对境内堆砂场,制砂场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整治、无水行政许可 经营许可和岸线使用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制砂场,从整治之日起依法禁止进砂和制砂。控制增量 减少存量 坚决取缔沿河地摊式堆砂场.对通航河道根据城乡建设需要可设置少量码头砂场,对非通航河道根据可采区开采需要设置临时堆砂场、2017年4月30日前、无水行政许可,经营许可和岸线使用许可的堆砂场,制砂场,自行清除并拆除其附属设施,清除河道内弃置的渣土 砂石.垃圾、泥土、拆除违章建筑物、构建物,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各地结合防汛清障依法开展集中清除,不得许可无水行政许可、经营许可和岸线使用许可的沿河堆砂场 制砂场运输通行。停止供电、查处无砂石经营税务发票的运砂车辆,船舶,清除河道内弃置的渣土。砂石、垃圾,泥土,拆除违章建筑物,构建物以及影响河道安全泄洪的阻水障碍物,有水行政许可 经营许可和岸线使用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制砂场,要规范管理 确保于2018年4月30日前,归并经规划批准的沿河码头砂场或运离河道管理范围,3。清理整治采砂船只、采砂机具 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各地要根据采砂船只 采砂机具、摸底调查的情况。制定妥善的采砂船只、采砂机具。处置方案,有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禁采区.禁采期内在指定的集中停靠点停靠。无采砂许可证的小型采砂船依法拆除采砂设备、统一封存,并在指定的集中停靠点停靠 从事采砂的其它机具禁止停放在河道内、非本籍采砂船限期离开池州水域。不听劝阻的 依法从严处罚。无采砂许可证的大型采砂船舶办理停靠手续后.在指定的集中停靠点停靠.各地要设立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 加强集中停靠管理,实施集中停靠。落实专人监管、严禁购置,改造采砂船舶。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清理整治结束后,在河道内停靠,逗留的无采砂许可证的小型采砂船、采砂机具、除按规定处罚外、依法拆除采砂设备。统一封存、大型采砂船,采砂机具,除按规定处罚外 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4.编制采砂规划和河道堆砂场规划.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完成沿河堆砂场规划和内河采砂规划编制。内河跨县区河道采砂规划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港航管理 地方海事 局等单位开展组织编制,其他河道规划由所辖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 通航河道码头砂场规划 由水务局会同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牵头 组织相关县区政府 管委会和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开展编制。非通航河道临时堆砂场纳入内河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中,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月1日至4月30日 2018年1月10日前。各地完成工作自查 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18年4月30日前,市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地方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并限期整改。四,巩固成果阶段.2018年5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 市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并提出整改清单,各地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市领导小组组织各地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机构设置、建立由水务 公安。海事等部门专业人员参与的采砂执法队伍以及各相关部门联合的巡查和执法监管机制、定期会商机制 重大执法监管问题协调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把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转化为规章和管理措施、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五.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附后.负责组织 指导.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牵头做好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地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尽快有针对性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并集中办公,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经费.满足采砂整治和管理工作需要.建立边界水域联合监管机制.确保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 市水务局要加强与省水利厅,省长江采砂管理局以及长江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长江河道边界水域依法管理。各县区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和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整治工作责任人及联络员.积极做好整治工作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 联络员名单于2016年11月2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砂必要性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典型经验做法 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更好的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曝光,举报等形式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打击河道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积极做好舆情应对、落实维稳包保责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三、加强督查考核,严格执纪问责.市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协调会、通报整治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调度推进落实 市领导小组将加大督查通报力度、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区政府、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要严肃整治工作纪律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参与违法涉砂活动 严禁党员干部干预采砂案件处置、严肃跑风漏气.出面说情打招呼,瞒案.压案 抹案.以案谋私等,对各地、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问责,各地根据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各自区域内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备案.附件、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夏吉苗、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陈双奇,市政府副秘书长郝方清。市水务局局长成,员,高 峰.贵池区政府区长李明月、东至县政府县长章文静、石台县政府县长纪良才、青阳县政府县长孙康达.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冬生、市法院副院长桂建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茂耀、市编办主任吴胜友,市政府督办室主任张江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叶卫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树生 市财政局局长付东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戴卫东,市环保局局长周啸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马长征。市工商质监局局长何建埠.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盛国星,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王玉庚,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局长汪文贵,市地税局局长沈祥法、安庆海事局局长桂,斌,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局长包玉胜.池州供电公司总经理张汉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根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