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8月12日 滁州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5。212号 要求,为全面整治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改善城区水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相关要求、认真领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精神,坚持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扎实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主要目标滁城重点实施内城河,上水关。下水关,清流河,五孔桥、会峰路桥。北湖.南谯北路.遵阳街 整治工程.加大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作力度、各县,市.区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并制定整治方案 2017年全面启动整治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一。属地管理,以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推进本级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长效管理体制 实现城市水环境持续改善。二,标本兼治,按照.指南。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深入排查黑臭水体污染源。科学识别黑臭水体及其形成机理与变化特征,结合周边环境特征,水文条件、水体状况与管网分布.运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综合治理、三、建管并重。各县、市、区政府采取工程措施与执法督查并举的方式 全面排查黑臭水体沿线排污情况及水体周边排水设施。截污治理公共排污口.查处违法排水行为,加强对既有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排水功能。四、联动监管 各县 市 区政府建立环保。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等多部门协同的联动机制、强化水环境质量监管.形成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处置高效的水体排污巡查,执法工作机制、及时查处水体周边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查处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和私设排污口现象,五,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开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水体水质监测结果、鼓励公众参与 接受社会监督。四、内容步骤,一,开展调查与清单编制,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城市黑臭水体进行全面调查,监测水质现状 判定黑臭级别,摸清底数后于2016年11月前将辖区范围内的城市黑臭水体名单和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公众评议清单。各县,市。区政府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清单,接受公众评议 根据调查和评议结果 最终确定本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并报市规划建设委备案 三。编制整治计划、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查清污染源,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治理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四、全面开展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根据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推进整治工程。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市规划建设委会同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督查机制 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五、确保整治效果、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委派第三方机构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对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组织公众调查.并依据公众调查情况和水质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结果出具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六。加强环境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将城市水体水质监测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由各地环保部门根据不同水体特征、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频率、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水体水质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五 保障措施。一 加强指挥调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专门推进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每月向市规划建设委报送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市规划建设委会同市环保局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 市、区政府要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进一步加大相关设施日常管理养护投入.确保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多种融资模式推动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 区政府要按照.河长制。要求,加强城市水体日常巡查,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加强入河排水口监督,水体日常保洁和违章查处工作、进一步完善环保.城管执法,市政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城市水环境长效管理体制。四。强化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评估与检查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市效能办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不定期巡查。对工作进展不快的地方及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