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安置房移交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市投资建设安置房小区移交。分配及物业管理工作。保障房屋征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由市政府统一规划 设计、交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投资,建设的住宅 以及配建的经营性用房,附属房。公共设施和设备、第三条,市城投公司安置房移交,分配及物业管理工作坚持 政府指导。属地管理,各方配合、专业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属地政府为安置房接收,分配及物业管理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安置小区整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置房居住区交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公共照明 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已安装独立的经检定合格的计量表具、三.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四.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监控安防等共用设施设备依法取得使用合格证书,五,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资料完整齐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安置房移交内容包括,一,房产移交,安置小区竣工验收后、市城投公司书面通知属地政府。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与建设实施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属地政府协调前期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收管理.二、资料移交。在房产移交后5日内,属地政府 建设实施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查验前 建设实施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设,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 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未能全部移交所列资料的。建设实施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限期移交到位.三、市城投公司提前3个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3个月,以合同工期为准 通知属地政府公开招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时必须按照物业承接查验要求,对相关物业进行承接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实施单位应当限期整改,四.属地政府、建设实施单位 市城投公司三方完成以上移交工作时应签订安置区交接单,见附件,第七条,安置房分配.一.为加快分配进程、市城投公司委托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及时评估确定安置房结算的综合成本价和市场价.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属地政府负责制定安置房分配方案并建立完善安置房分配档案,二。安置项目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 属地政府在安置房正式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安置房分配工作,安置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 安置房分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迟1个月 届时未能完成安置房分配工作的.市城投公司不再向属地政府支付安置过渡期房租费、不含装修期 安置过渡期房租费由属地政府自行承担,三、安置房分配遵循以下要求.1。安置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属地政府依据政策确定安置房分配方案、及时进行张贴公示.2,属地政府负责办理安置房分配的填表登记。审核 分配、3,属地政府对还原房屋面积及差价找补核实无误后开具房价结算单 由市城投公司对结算单进行审核 结算,第八条、安置房物业管理 一、物业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市房产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城投公司安置房物业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属地政府作为物业小区的管理责任单位 全面负责安置小区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2.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前期由属地政府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委托管理,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 由业主委员会在辖区政府指导下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管理 二 物业保障及补贴 1。物业管理用房,市城投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物业管理用房时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2 物业费补贴.安置区自交接后。市政府设立5年过渡期物业费补贴政策.在过渡期内,市城投公司依据实际物业面积每年补贴给属地政府50。物业费、一年一支付。属地政府负责核准。落实安置房物业补贴政策,三.产权及其他。1,安置小区剩余房源,由市城投公司按市政府要求统一管理。2,安置小区配建的经营性商业用房,其产权及经营权移交给阜阳市城市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用房等经营收入及相应支出 按照市财政相关政策规定 应统一纳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管理。经营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第九条。责任追究。一,按照、谁主管,谁登记.谁分配,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依据征迁项目的实施方案.安置协议及现行相关法规政策,确定安置房分配方案并负责分配具体实施工作 同时负责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市房产局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 管理和使用,市城投公司负责协调安置房移交及资金拨付,审核工作,市直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安置房移交分配管理相关工作。二.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安置房移交分配管理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监督问责,严禁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对安置房移交分配管理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给予党政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安置区交接单。日期年.月。日内容 移交单位.签字。接收单位、签字,监督单位、签字。监督单位。签字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