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已经2014年2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目标任务、安庆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21日。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3.3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 2013,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三尘。三气、三烧。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机动车排气、工业废气、燃煤锅炉废气。秸杆焚烧、垃圾焚烧,露天烧烤,污染防治为重点。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治理.加强环境监管.形成、政府统领,部门联动、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不断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重污染天气逐年减少 优良天数稳步提高,城市PM10平均浓度下降至70ug。m3以下.比2013年下降38、以上.从2014年开始,城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三、重点任务,一 优化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1、严格项目准入.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坚决落实国家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四个一律不批。要求,严控、两高一资 行业新增产能。不再审批钢铁,冶炼 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新.扩 改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本土企业和外来招商企业开发和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佳的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各县。市.区政府,2,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 对未通过环评。能评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 核准。不得提供土地 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新增贷款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人行、市银监局 市电力公司。市经开区.市高新区 各县,市,区政府 3.限制新建燃煤锅炉、安庆市建城区内推行集中供热 不再新批燃煤锅炉,生产工艺确需自建锅炉的,只能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 其他城镇建城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市质监局,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各县,市.区政府、4。严控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项目 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项目准入和污染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纺织、电子,涂装等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项目。确保实施改造项目投产后产能总量控制 杜绝乘机扩能,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应收集。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排气筒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现有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项目污染源清单普查,建立清单台账。2014年底前。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必须完成第一轮泄漏点排查和整改,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经开区,市高新区 各县、市,区政府,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1,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一是抓好淘汰关闭粘土砖企业工作、列入省淘汰关闭的80户粘土砖企业、2014年4月底前完成验收上报工作 完善淘汰关闭程序 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二是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小企业计划、淘汰关闭粘土砖企业等工作布暑和要求。及时组织各县。市.区相关企业上报,列入国家,省淘汰落后计划,同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工作。按期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经开区 市高新区。各县,市,区政府。2 有计划实施城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及落后产能企业关停并转、2014年底前。城区兴隆化工厂.明华纸业,兆丰印染等企业基本实现关停并转或入园,加强小型污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取缔严重污染的小化工,小石灰窑。小冶炼,小矿山。小选矿等环境违法企业、严防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经开区、市高新区 各县,市,区政府,3、加快小锅炉淘汰与整治.2014年6月底前完成城区高污染禁燃区划定工作,2014年底前 城市建成区及县城基本完成服务业小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整治、禁燃区内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火电和集中供热除外、予以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区及经开区、高新区所有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小锅炉,茶炉。炉窑.火电和集中供热除外 等淘汰工作、其他县。市 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其他生活小锅炉整治 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小锅炉.火电和集中供热除外.淘汰工作。加强锅炉行业管理,对违规新建的锅炉不予检验,登记并依法拆除.工业锅炉整治城区1蒸吨以下锅炉共有55台,2014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2.3蒸吨锅炉共有31台、2014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4、5蒸吨锅炉15台。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6 8蒸吨锅炉共有7台.作为2015年,创模 续治项目。2015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10蒸吨锅炉共有4台.2017年12月份前完成整治,20蒸吨锅炉1台。由于企业搬迁建设.2014年底完成整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经开区 市高新区,各县 市.区政府.安庆港华燃气公司.生活锅炉整治市辖四区内已办理使用登记燃煤承压生活小锅炉41台,额定蒸发量为0。2T。H至6T.H,2014年10月底前,改用天然气.轻质柴油 电等清洁能源 不符合整改要求的、2014年底前拆除、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经开区.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4 加大石化,化工.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2014年底前完成50家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并按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持续开展清洁生产,牵头单位 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各县.市.区政府。3。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开展安庆市城市规划区非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及可建设用地开发策略规划编制,结合全市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容量的要求,强化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 引导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加快城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 退城进园,新建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分散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在城市上风向,城市规划区等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建项目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等措施、逐步关停并转或搬迁,市经信委出台。城区企业,退二进三 实施意见.提出,退二进三,企业名单 确定年度关闭。搬迁的企业,分类实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经开区 市高新区、各县 市。区政府.二.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总监管单位,市环保局 共同责任主体 迎江 大观,宜秀区政府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农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4、强化施工扬尘治理推进建筑,建造方式转变,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2014年6月底前,规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落实建筑施工 围,盖,洒.洗 等措施。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未硬化.车辆清洗设施未建成的一律不得开挖渣土及其他施工作业.建筑工程必须使用商用混凝土,预拌砂浆、对混凝土,砂浆搅拌场所采用封闭.降尘等措施.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性质项目和老城区内建设项目全部强制推广使用预拌砂浆。责任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5 减少道路运输扬尘渣土 建筑垃圾 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应实施严格密闭运输 划定城区渣土运输线路 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严查运输车辆不加盖和沿途泼洒行为,3月底前、淘汰无资质渣土运输车辆、车辆出建筑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不带泥、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6,加强城市道路保洁增加城市道路施工洒水频次.限制鼓风式除尘器。推广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城市主干道至少每天冲洗一次.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 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市重点局 各县。市、区政府、7,整治物料。废弃物堆场扬尘。1、2014年底前落实港口码头及物料堆场 储煤场防风抑尘要求 采取密闭.围挡,遮盖 喷淋,绿化 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2,2015年底前完成对市区工业企业大型储煤场全封闭管理.未完成封闭的予以关停 新建。扩建储煤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8。防治拆迁工地扬尘拆迁施工工地要按规定设置防尘围挡、机械拆除辅以加压洒水或喷淋 拆迁垃圾日拆日清.工程完成后7日内清场完毕.严禁凌空抛撒拆迁垃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房产局.9,严禁秸杆和废弃物露天焚烧。1.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的综合利用、做好生物质能电厂秸秆收集工作。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市、县.镇。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重点整治高速沿线和城市周边秸秆禁烧、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建立督查巡查工作机制 力争到2017年、全市基本形成布局合理 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其中农业利用51,以上,工业利用16。以上、能源化利用13 以上 基本实现秸秆全面禁烧、责任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 区政府.2.禁止露天焚烧清扫废物 园林废物.建筑废物 沥青.油毡。橡胶、塑料 皮革、垃圾.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各县,市.区政府,3 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10、绿化.硬化裸露土地推进城市森林、公园绿地建设 实施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河渠湖库边岸绿化。加快闲置土地的临时绿化,2014年底前完成老城区及主干道两侧裸露土地的绿化、硬化 2015年底前完成市区所有裸露土地的绿化,硬化,主要工作任务有。提升、改造。新建19个城市小游园。24条主干道绿化景观提升,新河,潜江河、顺安河景观建设,新建道路配套绿化工程 老城区主次干道的绿化缺棵补植 居住小区裸露黄土绿化。硬化.责任单位,市园林局。配合单位 市建委.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各县 市、区政府,11 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全密闭化运输,杜绝遗撒、生活垃圾焚烧严格实施尾气治理 确保达标排放、规范卫生填埋作业程序,缩小作业面,并对作业区域进行及时覆盖,收集处理填埋场产生的沼气 减少沼气污染 到2016年,完成全市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开区,市规划局、市高新区 各县,市、区政府 12.开展混凝土搅拌站集中整治混凝土搅拌站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采用封闭。降尘等措施 搅拌站场所出入口要建成车辆冲洗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责任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13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在建和在生产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矿山开采须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废弃物应专门堆放,加强矿区和运输道路管理。落实防尘抑尘措施,2014年底前整治到位,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已关闭或者废弃的无主矿山 按属地管理原则 由所在地县 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治理恢复.责任单位。市国土局、配合单位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各县 市、区政府。三,实施重点工程减排14,实施除尘器提标改造2014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企业及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 必须进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各县.市,区政府15、加快脱硫设施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所有钢铁.石化 有色金属冶炼、陶瓷窑炉及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取消燃煤电厂烟气旁路 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安庆石化6月底前完成3号、6号炉脱硫脱硝工程建设,10月底前完成催化裂化,催化裂解脱硫工程,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16。加快脱硝设施建设2014年6月底前。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烧机组,含自备电厂、均应安装脱硝设施,2014年底前,枞阳海螺水泥厂,怀宁海螺水泥厂、上峰水泥厂、阿尔博水泥厂等现役日产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2017年底前.其他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县 市,区政府,四。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17、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推进低碳交通试点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改善公交网络,鼓励选用节能环保车型,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到2017年底前、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 以上.牵头单位 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各县 市、区政府.18,提升燃油品质2014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 不得销售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车用燃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 市,区政府,19。严格机动车环境管理 1.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 完善和优化机动车环检机构和检测线建设、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2015年底前全面使用。简易稳态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检测,停止使用怠速法,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 2015年底前 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质监局,2。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2014年7月1日起.城区部分区域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2017年底前,全市实施禁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县 市、区政府.3,实行市区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取缔、三轮机动车 逐步淘汰二轮摩托车和,黄标车。发展公交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在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和城市发展规模。设施相对平衡中,控制机动车保有总量,限制机动车过快增长 2017年底将市区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20万辆以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4.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分阶段淘汰 黄标车 2014年底前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黄标公务车,全部淘汰报废,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累计淘汰达到50。以上 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报废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2017年底前淘汰报废其它类型的所有黄标车,实行源头控制,对将达到强制淘汰的 黄标车。各级车辆管理所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有效期一律签注到政策规定的淘汰期限为止.严格路面管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上路行驶黄标车的路面查处力度、对已达淘汰期仍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一律扣留机动车,收回牌证,并强制报废 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县 市。区政府,20。大力推广新能源型汽车推广应用天然气、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对新能源车辆免检发放环保绿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市交通局,五。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21 制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年度治理计划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为重点 重点针对无组织排放的有毒及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和处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 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排放.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 严控有机气体的排放 全面提高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油漆、涂料产品,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污染源清单普查。2014年底前。石化 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无组织排放的有毒及恶臭气体全部进行收集和处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经开区、市高新区 各县 市、区政府.安庆石化等有关企业、22,新.改,扩建的油库 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2014年底前.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各县。市 区政府.23 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2014年6月底前。出台,安庆市三产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各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分别制定工作方案。2014年底前全面开展城区三产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严查餐饮业油烟扰民行为 严格新建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环保要求。未经审批的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2015年底前。餐饮企业及单位食堂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4 取缔露天有烟烧烤城市敏感区域严禁露天烧烤、推广室内无炭烧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六.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25。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根据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开发利用天然气 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逐步减少煤炭消耗.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在市高新区配套热电联产设施基础上.积极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替代城市能耗高、污染重的分散,低效小锅炉。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各县 市,区政府、26、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提高绿色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增强气源保障。加大天然气利用,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 推进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稳定市场供应。应对市场波动,鼓励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提高天然气生活用能的比例。到,十二五 末,实现中心城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以管输天然气为主。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为辅、多气源并举。增加城市气源总规模和供应渠道、切实保障城市安全稳定供气。天然气普及率从2013年的61.4,提高到80、每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天然气年供气总量从2013年的5000万立方米提高到1.5亿立方米,天然气储气能力从2013年的10万立方米提高到7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四,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2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城乡建设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协调解决问题.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8.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空气质量达标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 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企业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内部管理,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努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29.强化监督考核将以PM10,PM2、5为重点的空气质量指标纳入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空气质量达标领导小组要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因失职 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大气质量改善目标且考核排名末位的.发生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单位实行 一票否决。取消授予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 授予荣誉称号.二 资金政策保障、30、加强资金引导市财政通过整合资金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支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民生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保障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经费 建立企业.领跑者 制度 对能效 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银行诚信系统 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和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完善和落实脱硝电价政策,加大高耗能 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实施力度,推动节能产品的应用 三.执法监督保障、31、完善执法体系设立环保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提高执法装备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应急等能力建设,32,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 征收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污费。对重要大气环境问题挂牌跟踪督办 对超标排放,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实施限期改正、停产治理和关停,并进行跟踪和督查、对恶意排污、治污不力的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不力。监督缺位 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科技支撑保障33。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全市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2014年底前各县、市。按国家规范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15年底前完成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能力建设 开展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形成机理研究.制定、安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34,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开展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加快应用分布式能源、交通节能减排 烟气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家用高效油烟净化等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大气污染防治理念 引进 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先进技术 五,宣传教育保障。35,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以PM2 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和,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倡导文明。节约、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育和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组织系列环保公益活动,36 公开环境信息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环保部门和企业按要求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各级政府要向社会公开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环境质量及大气污染防治进展 建立并严格执行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37、畅通监督渠道通过畅通12345.12369举报热线,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员等措施.鼓励公众监督和举报污染大气环境行为,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 积极宣传报道大气污染防治进展。及时曝光污染大气环境的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