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教育民生工程。2011年我市列入民生工程任务为完成加固重建工程151.41万平方米。占全省任务的16、09、为确保暑假期间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如期完成校安工程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安工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施校安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体现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具体行动,各县、市,区政府是实施校安工程的责任主体和行动主体,主要领导是校安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从讲大局 保稳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任的角度出发 把施工安全和质量纳入校舍安全工程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检查本地区施工安全和质量情况 要认真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制、要从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入手,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加强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组织和领导,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校安工程各项任务,二.加强领导,畅通渠道、提高统筹力和执行力 各县。市 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校安工程的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要亲临施工现场督查。深入施工现场办公、每半年至少督查1次,要主持召开校安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积极协调解决校安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充实校安办力量 建立和完善、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责任制度。财政,建设、规划,国土.质检等部门要从专家队伍中抽调人员常驻校安办集中办公或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办理校安工程的有关具体手续和业务 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畅通无阻.各地要全方位,多渠道筹集校安工程资金,一要足额配套省列入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规定地方应承担的20、资金 二要将加固工程 拆除与恢复经费及学校必需的配套设施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 不得给学校增加新的债务负担,三要扎实推进民办学校校安工程工作 对民办学校校安工程实行。以奖代补.市本级民办学校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200万元,办法另行制订,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不减少法定手续的前提下实行特事特办 开辟,绿色通道,各环节的审查,审核能够前移的要尽可能前移.特别是要加快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办理土地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环节的进度 不得将大量宝贵时间花在走程序上而影响工期.要切实落实中央.省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减免相关规费,严禁收取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单位要予以减免到位,各级审计,监察部门要对各职能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简化办理程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对不落实优惠政策 绿色通道。不畅通的要勒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实行问责。三、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各县、市.区要严格工程建设管理、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发,2010 369号,文件精神 严格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 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制。二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要切实保证校安工程质量,同时.要认真解决好,工学、矛盾。要注重安全施工,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三要充分发挥各级校安办的协调作用,牵头组织工程规划选址.建设征地和工程立项等项目前期工作。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工作。四要切实做到 五统一。即,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 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校安工程监督检查机制 对校安工程实施全过程及各环节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予以通报与反馈,各项目学校施工现场要在公示牌上设置市,县。市,区投诉举报电话 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要对加固和重建项目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各行政主管和职能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 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造成恶劣后果和严重负面影响的 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 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