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149号令 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6号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164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2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遵守本规定。三.本规定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包括建立信息登记制度 市场行为监管,成果文件检查。信用综合评价 红黑榜,名单制度等工作、四.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管理工作委托市 县两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二、企业信息登记与公开。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工商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统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到市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内容包括营业执照信息、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资质,单位简介 负责人,主要执业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在我市承接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信息登记,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在经营场所明示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执业守则、办事程序。服务承诺。限时办结 一次性告知,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市.县造价管理机构对以上内容实行现场随机检查 三,日常行为检查.七。按照 每月一检查,每季一通报,半年一排名 全年检查覆盖不少于两次,的原则,市造价站要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执业行为和成果文件检查、并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即执行检查人员,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公开检查结果。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八。市造价站每季度在省站成果文件备案系统。随机抽取部分项目的成果文件 并在省。市造价专业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检查,并对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评分、每家造价咨询企业的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每年覆盖两次.四。信用综合评价,九.市造价站每半年进行一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依据本规定和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对参评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日常执业行为和成果文件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综合量化评分。信用综合评价由奖励信息,处罚信息、企业成果和客户评价4部分组成 具体评价细则另行制订。十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由省造价总站实施评价和市造价站实施评价两部分的评价分组成,分别占总权重的30。和70,省造价总站实施评价的评价分按照评价的时间节点直接从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计取、若无评价分暂不计取.不占权重,十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每年1月份。7月份对上一轮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排名 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用管理平台,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泉州工程造价管理、上发布,并在本市主流媒体进行通报、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主管部门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的依据,五。奖惩机制,十二.要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 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红黑榜,名单及通报制度、信用综合评价分排前5名的列为 红榜。排在倒数后3名的、列为 黑榜、评价分按顺序排名在总数前20、的造价咨询企业,列为优良企业,优先推荐承接政府性投资项目相关业务,排名在总数后10 的 约谈企业负责人.十三。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造价咨询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视情节严重程度、3、6个月内不能在泉州市承接新的相关业务。一年内不得参加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荣誉评选、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实行差异化管理,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对直接的责任人给予警告。列入,黑名单,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在、信用管理平台 提交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有关情况、对信用评价结果产生较大影响的.2 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或不及时办理监管平台信息变更的。或未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或不接受,不配合当地监管部门依法 依规管理的、经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3,在咨询业务质量专项检查中。被抽查的项目成果文件因违反计价规则 致使工程造价误差绝对值超过工程总造价的3,成果文件质量低劣的.4,违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4号、的规定受到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5、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中连续两次被列为、黑榜 的、十四。被列入。黑名单、的造价咨询企业、若整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可提出终止申请。经市级造价管理机构核查 签署意见,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可提前终止,黑名单 期限、十五 被省住建主管部门或省工商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失信的造价咨询企业,自认定严重失信之日起三年内,政府性投资项目不再委托相关业务。十六、参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六、附则。十七,本规定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