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庆市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湿地是独特而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湿地。改善生态环境是建设.四个强市、的重要内容、我市湿地面积居全省之首 有湖泊.河流.水库.沼泽等多种湿地类型 湿地生态区位极其重要、近年来、我市局部地区湿地生态环境呈现改善态势,但湿地功能整体退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为加快推进我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增强湿地保护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7。76号。要求,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及 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的重要内容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安庆市林长制工作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发挥湿地生态功能 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将全市湿地纳入保护范围、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省级以上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坚持合理利用,永续发展.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在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功能不退化 湿地性质不改变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有效发挥湿地多重效应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充分发挥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 水利,农业,渔业,住房城乡建设等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 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注重成效,严格考核、将湿地保护修复成效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考评体系 严明奖惩制度,三 目标任务,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和总量管控,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到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16、87万公顷、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3.以上,争取申报一处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显著增加、二。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四、建立湿地分级监管体系 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全市湿地划分为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建立不同级别湿地名录 实行动态管理、认定后的重要湿地要设立界碑 界标、标明湿地面积、类型、主要保护物种,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等、做好分类管理,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参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五,探索开展湿地管理事权划分改革 坚持责、权 利相统一原则 探索开展湿地保护管理方面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明晰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事权划分,并按事权划分明确各级财政支出责任和湿地保护相关部门保护管理责任。市财政局 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六,完善保护管理体系。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对省级以上重要湿地.通过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小区等方式加强保护.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以及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在省级以上重要湿地探索设立湿地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建立湿地管护体系,市林业局。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七 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对全市16 87万公顷湿地进行全面保护 逐级分解落实 明确湿地的面积和边界四至。确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湿地面积总量保护责任目标,科学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公布名录、落实具体地块.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按照 先补后占 占补平衡,的原则 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 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至2020年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3、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重点在长江 皖河、沿江湖泊群等开展针对性的保护修复 稳定湿地生态功能、确保珍稀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原生,地质量不下降,种类数量不减少.种群规模不缩减、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建立湿地保护奖惩机制。各县 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湿地保护负总责 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要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市督查考核办。市统计局 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点工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十.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 严格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省级以上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 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 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对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造成破坏,逐步取缔围栏网养殖 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其他活动。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点工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规范湿地用途管理,完善涉及湿地相关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合理设立湿地相关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时限,避免对湿地生态要素.生态过程.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造成破坏。加强对取水,挖砂,取土 开矿.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 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 强化湿地保护执法.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湿地利用进行监督,对湿地破坏严重的地区或有关部门进行约谈,探索建立湿地利用预警机制,遏制各种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破坏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恢复原状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健全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十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承担湿地修复责任,能确认责任主体的、由其自行开展湿地修复或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对因历史原因形成和因公共利益造成生态破坏以及因重大自然灾害受损的湿地、经科学论证确需恢复的 由各级政府承担修复责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林业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点工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多措并举扩大湿地面积、各地要在对近年来湿地被侵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基础上.积极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工作、大力挖掘湿地面积扩大空间。采取移民建镇、种植水生蔬菜 花卉和发展生态养殖业等举措.建立退耕退养还湿的长效机制 各地要在水源 用地 管护.移民安置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为增加湿地面积提供条件.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科学保护和修复湿地功能。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 采取退耕还湿、轮牧,渔.禁牧,渔。限牧。渔。移民搬迁.平圩,植被恢复等措施。重建或者修复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 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对交通便捷和景观资源条件较好的湿地。通过建立湿地公园等形式 促进保护与科研 宣教 生态旅游等相结合,对鸟类众多的湖泊湿地,通过拆除围网 实施生态移民。加大水草种植力度.恢复湖泊湿地生境,对饮用水源地的湿地、坚持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开展陆生,水生植被恢复。营造绿色屏障、对河流湿地,要积极实施水系连通工程 维护河流自然岸线.防止滥占洲滩等破坏行为、对河流交汇处,入湖口。重点污染防治河段等区域.以及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区域,在不影响防洪的前提下,建设必要的人工湿地。发挥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功能 市林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点工程局等参与。十六.探索建立湿地水位调控机制 统筹协调湿地区域或流域内水资源平衡、保障湿地保护的生态用水需求、依据不同利用方式对湿地水位的需求差异、采取季节性的水位调控方式、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水位调控机制。全市各级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在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合理满足生态需水,水库。湖泊蓄水.泄洪和农业用水要兼顾大型涉禽,游禽等珍稀水鸟等濒危物种的保护需求,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市农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参与、六.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 十七、明确监测评价主体、认真开展重要湿地监测评价和全市湿地面积变化及湿地保护率核查工作.按照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 重要湿地评价等标准,组织实施全市湿地资源调查.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的一般湿地监测评价、加强部门间湿地监测评价协调工作 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市农委等参与,十八。完善湿地监测网络体系。结合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奖励资金等项目和工程、统筹规划省级以上重要湿地监测站点设置、建立省级以上重要湿地监测评价网络 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天地一体化的湿地监测网络。健全湿地监测数据共享制度。林业、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农业 渔业.等部门获取的湿地资源相关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等参与,十九 规范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建立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机制 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等 及时发布湿地监测评价结果,全市范围内的一般湿地资源的监测评价信息,由市林业部门发布,省级以上重要湿地资源的监测评价信息,由省林业厅负责发布,运用监测评价信息.为湿地保护决策.管理。执法以及考核各级政府落实湿地保护责任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等参与 七,建立协调保障机制.二十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湿地保护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 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应于2018年底之前出台具体工作方案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湿地保护合力.全面推进全市湿地保护工作、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等参与.二十一,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国家及省项目资金支持,开展重要湿地的保护修复,提高湿地保护修复水平。创新湿地保护投融资机制,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加大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给予风险补偿,在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地的建设和运营。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安庆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等参与。二十二。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特别是湿地价值、承载力、环境损害和修复成本评估的研究.开展各类湿地保护与修复的技术示范。着力破解制约我市湿地保护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湿地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研究,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湿地科学实验平台建设 市林业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市农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 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普及湿地科学知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湿地、重视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抓好中小学生湿地保护科普教育、树立湿地保护意识。广泛影响和带动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的主动性 自觉性,市林业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