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及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函,皖环函.2015。651号.要求 现将,安庆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4日,安庆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为全面提高我市环境监管水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函 皖环函,2015,651号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 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有效维护环境安全,着力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二 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明确层级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 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格局.三.网格划分、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 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主要划分依据.将我市环保监管网格划分为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做到监管网格之间无缝对接。不留死角、注重工业园区和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监管网格划分、一 一级网格 安庆市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二.二级网格 以行政区划为依据.将全市划分大观、迎江 宜秀区,安庆经开区 市高新区。桐城市和怀宁 枞阳,太湖、岳西、潜山.望江县等12个二级网格。不含宿松县、三 三级网格.以乡镇 街道。工业聚集区等为单位,划分三级网格,乡镇。街道,工业聚集区要有明确的环保工作分管领导和环保专。兼,职工作人员,承担相关工作,四,四级网格,以各行政村,社区等为单位,划分为四级网格。要明确环保联络员、四 网格监管及职责,环境监管网格按照.本级监管。上级包保 的原则落实监管职责、环境监管执法中政府承担领导责任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网格环境监管第一责任人,各级环保部门负责落实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具体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逐步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工作机制,营造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氛围.三级。四级网格监管职责,负责人及责任等由二级 三级网格长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划定、一 网格长及其职责、一、二.三。四级网格网格长由各级政府.包括经开区,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网格长负责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全面工作,对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二 监督包保领导及职责 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监督包保主管领导。上级网格监督领导对监督网格的监督工作负总责.部门领导协助主管领导 具体负责网格的监督工作、相应部门对网格监督承担包保责任,三,直接责任人及职责、1.一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及职责。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网格直接责任人 负责落实网格监管任务,对网格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2。二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及职责,县.市,区、包括安庆经开区.市高新区,分管负责同志。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网格监管任务.对网格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 四。网格监管员及职责 网格监管员结合工作实际一般由环境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三、四级由网格长指定人员担任,负责检查、指导 督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网格内的污染源进行检查,参与网格内的重大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指导 督促网格内环境监察工作的落实。安庆经开区.市高新区网格监管员由网格长指定人员担任、五。网格联络员及职责。网格联络员由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三,四级由网格长指定人员担任.网格联络员负责落实本网格具体环保措施,指导、管理.督促网格管理人员开展环保网格化管理.构建网格之间的沟通平台,协调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 收集汇总本区域网格化环境管理信息 会同本级网格监管员开展环保巡查和检查,安庆经开区。市高新区网格联络员由网格长指定人员担任。五,保障措施.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及环境监管网格化有关要求足额配备县级环境监察人员 安庆经开区.市高新区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乡镇 街道,及工业集聚区至少配备1名环保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配备环保联络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聚集区管委会承担环境纠纷调处,协助环保执法.环保信息报告.环保宣传引导等基础性环境监管职责,二。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装备配备进程、足额配备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障基层执法用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 5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有关要求 市,县环境监察机构分别要在2016年底前.2017年底前全面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市,县,区,两级政府应从2016年起将移动执法装备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确保2017年底前县级以上环境监察机构全面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三 强化执法经费保障。根据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及环境监管网格化有关要求,由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经费,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运转顺畅、发挥实效、同时、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倾斜。六,有关要求。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好网格管理人员的选择使用.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 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各网格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摸清污染源详细信息、细化岗位职责。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环境积案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网格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附件,1.安庆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表.2 安庆市环境监管二级网格示意图。3。安庆市一级网格重点监督对象一览表.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