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进铜陵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 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进铜陵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7日,关于推进铜陵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城市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 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6号.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探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普遍推行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 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标准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二.具体目标1,到2018年底。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和标准体系、2。积极开展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到2017年底。实现铜官区.铜陵经开区。义安区五松镇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到2018年底 实现郊区,义安区东部城区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19年。市区全面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普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3.积极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到2018年底、铜官区。铜陵经开区.义安区五松镇范围内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19年底,进一步扩大到郊区,义安区东部城区居民住宅小区.到2020年底 市区居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达到90,4、积极开展餐饮企业。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到2017年底,实现铜官区、铜陵经开区、义安区五松镇范围内所有餐饮企业 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18年底、扩大到郊区、义安区东部城区范围内所有餐饮企业,农贸市场 到2019年底,实现市区范围内所有餐饮企业.农贸市场普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及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5。三、工作任务,一。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2017年底前,成立铜陵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名单另行下文,并制定出台.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操作规程,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工作要求。2018年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等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和标准体系、到2019年 将,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升格为政府法规,基本建立符合铜陵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推动公共机构、企业、农贸市场 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强制分类工作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将生活垃圾分成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根据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的产生情况.再确定其他分类类别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相关设施设备由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配置,并要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和要求,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二是推进农贸市场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将农贸市场中的生活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鼓励采用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理餐厨垃圾 其他垃圾由保洁员运送至垃圾中转站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三是逐步推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 强化社区自治监督作用,引导居民养成主动分类习惯。普遍推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1,重点开展有害垃圾分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在居民小区 自然村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社区 村委会.加强宣传,并负责日常管理,县区政府 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居民小区。自然村有害垃圾的收集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集中收运和处置、2,开展可回收物的回收,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积极探索 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在居民小区的应用,3 强制开展厨余垃圾分类,逐步在所有居民小区强制开展居民厨余垃圾分类。将分类出的厨余垃圾集中装入厨余垃圾桶.由餐厨废弃物处置公司分类运输。集中处置,鼓励农村地区开展就地资源化处理农户产生的厨余垃圾、可堆肥垃圾,三。建立完善各类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一是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到2017年底、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正式运营.初步建设起以饭店,宾馆,食堂。农贸市场为主要收运对象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2018年。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建设.到2017年底。全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量达到50吨、日、到2018年底达到100吨 日,到2020年底,餐厨垃圾处理率达到80 以上。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 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二是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通过设置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专用回收容器。委托有收运处理资质的企业分类收运处理 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试点工作 2018年底前实现市区专业市场的废油漆桶.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收集,推进农村农药残留包装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与集中处理,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有害垃圾收集处理达到80.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委.三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对全市市政道路,公交车站,市政公园、商业场所.住宅区,城中村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进行统一。规范设置.到2018年底完成50.住宅区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 到2019年底完成70。住宅区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 到2020年底完成全市市政道路.公交车站、商业场所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是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开展垃圾分类模式再造.城管和商务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行业监督,属地管理 主体实施的各方责任。在垃圾中转站和回收网点布局规划,设施设备共享,分拣回收清运服务协作。激励机制 宣传活动等方面加强资源共享和统筹协作。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完善各类垃圾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强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配套体系建设.按照确定的分类类别,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优先安排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用地,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并实施升级改造.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配备满足分类品种需求、密封性好 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加大推进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等有机易腐垃圾等终端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 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督促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督查 指导。考核工作、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作为本辖区垃圾分类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强化组织领导 配备专职人员、完善组织体系,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方案制定 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等工作 建立健全信息联络制度及基础数据库建立和统计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制度、统筹协调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中转等收运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并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应急安全处置,二。强化主体责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住宅区 办公楼,商业区,含综合体 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单位办公管理区域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对垃圾分类负主体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单位,企业.应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维修和更换、指导。监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三 强化业务指导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县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起草制定相关政策规范文件,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对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协调 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督促引导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市文明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范畴 市经信委负责生产流通领域的过度包装、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各类学校开展强制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 市食药监局负责监督.管理餐饮企业、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食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情况,市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资金支持市级垃圾分类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市住建委负责协调 指导。监督物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物业企业的等级评定工作内容。市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具体负责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市直机关,县区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指导 监督 考核并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立法调研 法规起草工作.团市委负责组织.引导团员、青年,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及相关活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引导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及相关活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妇联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承担责任。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四、强化经费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按照市,县区两级政府事权划分。由市,县区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市。县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应职责,加大对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落实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 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各环节的经费保障、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 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五。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普遍的垃圾分类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制定整体宣传方案 在居民区。公园。公交站场,客运站场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强制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强制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培训工作 重点抓好单位后勤管理人员的培训、广泛引入社会参与和监督 做好优秀分类经验的交流与推广.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六、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 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整改,文明单位创建,节能减排等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市城市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定期组织对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的督查考核,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 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 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同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公众代表等社会监督机制,深度参与垃圾分类制度建设与推行、形成社会共管共治,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倾倒生活垃圾行为.非法倾倒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