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的通知县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防雷安全监管.优化防雷行政许可,明确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 79号 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39号 精神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衔接落实、一,气象部门不再实施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防雷设计和施工、由取得建设,公路.港航、铁路,水务、电力.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二,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 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 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三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各级气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3月27日前完成交接工作。气象部门已完成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竣工验收一并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四 公路 港航。铁路,水务。电力,通信等专业部门负责相应的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二、建立完善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一,落实部门的防雷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监督 指导和协调,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各级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管理和防雷安全公共服务职责,组织编制防雷安全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雷电灾害防范等级,开展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 公益性单位 场所.防雷安全监测和防雷科普宣传等防雷安全公共服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把关,在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后要及时委托具备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测、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 要以具备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相关审查依据,负有防雷安全监管职责的气象、住房城乡建设 公路。港航、铁路、水务,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 谁审批。谁负责 谁监管。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全市防雷安全监管中涉及的防雷技术服务工作延续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国发 2015.58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以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二。落实企业。单位 的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企业、单位。法人代表为核心的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业主单位的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防雷安全监管问责,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提升防雷安全管理水平,三。落实防雷安全监管保障措施。一,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防雷安全责任意识。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将防雷安全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组织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和防雷安全、双随机 检查制度等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落实防雷安全经费保障机制,牢固树立防雷安全保障意识、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雷安全监管公共财政保障和投入机制,在国家防雷技术服务财政保障政策确定之前、由各级政府将本区域内相关防雷技术服务事项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根据气象部门涉及公益性.公共安全防雷技术服务的具体业务量。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保障防雷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履行,三 强化防雷安全监管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限内全面落实防雷行政许可和防雷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要求,市有关部门适时组织督查,确保优化防雷行政许可任务全面完成,确保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