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 知三政.2014、33号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修订后的,三门峡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11日。三门峡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 1 1,编制目的 1 1.1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是市政府组织 指挥 协调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规范.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依据,1 2,编制依据、1 2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办.2005、11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 2005。37号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和、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1。2 2、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豫政,2005。35号印发,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豫政办。2005,60号印发.三门峡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三政。2002 48号印发,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1 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 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4.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1、4 3.分级管理 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市政府负责中型 III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负责先期处置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大型、I级 和大型.II级、地质灾害,各县 市、区,政府负责小型,IV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负责先期处置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大型 I级.大型,II级.和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中型 III级.地质灾害,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2。1,指挥机构 2,1,1.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发生灾害后为市抢险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民政局分管救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成.员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安全监管局 旅游局、气象局.三门峡军分区,武警三门峡支队 三门峡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2.1.2、各县,市,区,政府应参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县级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 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2.2.职责分工、2,2、1,市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任务是、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中型 III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三门峡军分区.武警部队迅速组织指挥参加抢险救灾,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先期处置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大型,I级,和大型 II级.地质灾害。指导县。市,区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2.2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汇集 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市。区 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各县 市.区,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 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 市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连、连接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3,1.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 进行地质灾害中 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 预报.预警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3。2。预防,预警行动,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县,市,区。政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 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3.2。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当地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 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 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 3、发放。防灾明白卡,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县、市 区,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 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并向其发放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 防灾明白卡,3,2 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 的要求 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3、3。1.速报时限要求,出现特大型 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 应在4小时内速报当地政府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可直接速报省政府和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当地政府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 3、3,2、速报内容要求,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4.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4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4、3.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I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4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V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5,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5。1,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级,II级。5。1,1.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级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行先期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 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同时、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 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上报市政府 同时直接上报省政府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市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施救工作、防止地质灾害进一步发展,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立即向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地质灾害实情 5,1 2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发生后,在省政府领导下。市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抢险救灾物资,组织。协调和指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赶赴现场并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派出专家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加强监测、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2、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II级.5,2,1,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级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 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同时,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 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5,2 2。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发生后、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应急指挥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灾害应急工作,调集抢险救灾物资 组织 协调和指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赶赴现场抢险救灾 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必要时与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共同组成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可以按照分工 成立若干工作组 并明确牵头单位,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治安保障 转移安置 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 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出现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中型地质灾害时 市政府将请求省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或指导应急防治工作,5,3,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V级.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级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由有关县.市、区,政府组织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市政府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级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善后处理工作.5 4,1。地质灾害发生后 灾害发生地的县级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 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工作情况,5,4 2,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 设施 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灾害发生地的县级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6。部门职责分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要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组织协调下做好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县级政府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其职责分工是、6,1.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 影响范围 以及诱发因素,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 地质灾害的监测等有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 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并报市应急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6,2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灾后铁路建设的协调服务。及时抢修损毁的铁路设施,6,3,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6。4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持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灾区政府疏散转移受灾害威胁的群众 对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及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6。5 市民政局,协助灾区各级政府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6.6.市财政局 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6、7 市环保局,对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环境影响和破坏进行应急评价和应急处置,6、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灾区供水。供气 组织抢修因灾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消除灾害隐患 6。9、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安全。道路畅通 及时组织抢修因灾毁损的道路交通设施.确保救灾物资运输,6,10、市水利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 组织抢修因灾毁损的水利设施,6 11.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宣传报道工作,6、12。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6,13、市安全监管局 协调和解决与地质灾害相关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6 14.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6,15,市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A级景区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排险,及被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的修复工作,6.16.三门峡军分区。武警三门峡支队 负责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6、17 三门峡供电公司,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供电设施安全,组织抢修损毁的供电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 参与抢险救助工作.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街道办事处 和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 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豫政,2005.35号印发。规定执行、各级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 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 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7,2,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 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7.3,应急技术保障 7、3,1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技术组。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县 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7,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入 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7.4、宣传与培训.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7,5.信息发布,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发布按,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豫政,2005 35号印发、的规定执行 7.6 监督检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各县.市,区.政府应组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落实相关责任,8.预案管理与更新、8、1 预案管理 各县,市,区 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8。2,预案更新.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内实际情况的变化或工作需要、一般3年进行一次修订或更新,修订或更新后须报市政府批准 更新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9.奖惩.9,1.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9,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10,附则.10,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 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 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10,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