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建设项目规费减免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设项目规费的减免工作.优化经济环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设项目规费地方部分的减免、新建商品住房开发。商用房开发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涉及的规费、包括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五项行政性规费,基金,和建房路面保洁费,城市排水管网挖掘修复费,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收费、白蚁防治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咨询费等五项事业。服务。性收费。除前款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再向本办法规定的建设项目收取任何费用、第四条,属下列项目之一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标准的50、收取,建房路面保洁费、城市排水管网挖掘修复费,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收费,白蚁防治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咨询费按标准的70 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按标准的100、收取、一 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新建工业项目。二。投资建设农贸市场。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三 入驻市重点物流园区,中心,物流集聚区内的物流企业项目.重点物流企业建设的物流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货运场站、仓储配送等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四,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100强 民营企业100强,跨省域地区总部设在本市.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自用办公楼建设项目,第五条 属下列项目之一的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标准的20,收取、建房路面保洁费.城市排水管网挖掘修复费.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收费、白蚁防治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咨询费按标准的50、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按标准的100,收取,一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二,入驻市重点物流园区、中心。物流集聚区内的物流企业项目、重点物流企业建设的物流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货运场站、仓储配送等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三,投资建设农贸市场、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 四。新组建的金融机构在本市兴建办公用房的、五、电子商务项目,第六条,投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等社会公益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标准的50 收取 建房路面保洁费、城市排水管网挖掘修复费 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收费,白蚁防治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咨询费按标准的70.收取 人防易地建设费按标准的100.收取.第七条 各类学校教学用房。图书馆、实验室建设,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全部免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排水管网挖掘修复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咨询费按标准的50。收取 建房路面保洁费.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收费 白蚁防治费按标准的70、收取。第八条 对涉及光伏产业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建房路面保洁费。城市排水管网挖掘修复费.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收费.白蚁防治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咨询费均按标准的20,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按标准的100.收取。第九条。属下列项目之一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建房路面保洁费,城市排水管网挖掘修复费。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收费,白蚁防治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咨询费等建设规费均全部免收,一 上市后备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起三年内、不足三年上市的、至上市日止 需进行自建自用的生产性建设项目的,二、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第十条 享受本办法规费减免政策后.有关企业,项目,的投资额达不到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其已享受规费减免的部分 由各收取规费的部门,单位 足额补收,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施行 新余市建设项目规费减免办法.余府发.2008,37号.自2013年11月1日起废止,市政府以前有关建设项目规费减免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