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 2016,3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通知,赣府发、2016。48号 精神,进一步明确防雷减灾管理职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优化整合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强化防雷安全监管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一,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 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气象部门不再承担相应的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二,公路.水路、铁路,水利,电力 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 由各专业部门负责.气象部门不再承担相应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三,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的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四.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含有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 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附属工程的,其主体工程及其易燃易爆附属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均由气象部门负责。二、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一,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的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原来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的企业可继续开展。也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 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二。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从事防雷检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取得防雷检测资质 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 全面放开防雷装置检测市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气象部门应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检测的机构进行企业信息采集登记.三 落实防雷安全责任、一、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区防雷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要督促 支持各有关部门履行防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协调解决防雷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二。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防雷装置监督检查制度、做好项目投入使用后的防雷安全监管 做好雷电监测 预报预警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等工作。根据本地雷电监测历史资料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防范等级 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三、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四、建设单位.业主.要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和设施的运行维护、要按照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要求、自主选择相应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确保防雷装置与设施的完善和安全运行。四 强化防雷安全监管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将具备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作为竣工验收技术依据,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备案,不得投入使用.二、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和新建 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 不得向相对人收取相关费用。三、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中发现的防雷隐患要及时整改,气象和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被检测单位的督促检查,确保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四。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及防雷重点单位的事中事后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建立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推进防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推动防雷安全监管方式由注重主体资质监管向注重服务质量和行为监管转变 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威慑力、五、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气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协调联系机制、切实解决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做好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整合后的工作衔接保障.一,各级气象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按要求交接后,各级气象部门不再受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不再单独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竣工验收许可工作列入建设工程 八家联审联验。事项 交接之前,气象部门已受理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原则上仍由气象部门完成,二。公路.水路.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部门按要求完成各自专业建设工程防雷许可优化整合工作.三、县,区,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防雷安全监管。防雷行政审批。委托技术服务。市场监督执法等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新余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