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消防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3。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消防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28日,周口市消防工作考核方案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13。5号,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具体实施.二、考核时间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年1月底前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三 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 科学合理,公开透明 求真务实的原则.四 考核内容县、市.区。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 火灾预防 消防安全基础三个部分。市直部门考核内容包括共同部分和专项部分两个方面、五。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计分表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具体考核计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结合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六.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2.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对优秀的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好整改措施,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抄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市委干部主管部门 作为对县 市 区,政府,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七,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考核工作,把消防考核工作作为推动消防责任落实 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 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严肃纪律、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 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