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建设水平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 2016,7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 就全市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意义.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 需要时将蓄存水 释放,并加以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对于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促进城市水系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通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二、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的要求,围绕、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排水防涝标准,城市防洪标准,三大目标.落实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六项功能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城市水系统 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四大系统建设、以试点区域建设为龙头。以项目为抓手 示范带动和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切实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等综合能力,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二.基本原则,1。规划引领、系统布局,全市各区域,各层级.各相关专业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 生态水系专项规划,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以及后续的项目实施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先规划后建设,同时。系统考虑全市海绵城市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的目标,策略和建设时序,加快编制,漯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2。试点先行 示范带动。积极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优先试点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打造示范工程 有效发挥借鉴示范作用.通过试点区域的经验探索和示范作用,按照建设的难易程度和城市建设计划安排,有序推进全市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进程,3 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结合我市生态条件、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 因地制宜采取、渗、滞,蓄.净 用。排、等措施,科学选用下沉式绿地 植草沟、雨水湿地 透水铺装,多功能调蓄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 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4,统筹建设 整体治理、坚持局部治理与区域整体治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利用雨水资源,统筹推进城市水系统 园林绿地系统 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四大系统建设、做好各系统之间互补互调与无缝对接。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和水生态问题.三.建设目标,全面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模式。将漯河市建设成为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 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缓解城市水资源压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城市排水防涝标准、城市防洪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近期目标 2017 2020年,经深入调研,综合考虑市区各功能区建设现状,把正在起步建设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确定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共20平方公里 其中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划定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约8,4平方千米。西城区划定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11、6平方千米,同时、临颍县。舞阳县要同步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到2020年.中心城区20.以上。县城1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中远期目标.2020年,2030年,全面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模式.提高海绵城市建设和运营水平,在全社会形成海绵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将漯河市建设成为面向区域和全国推广具有影响力的海绵城市典范 到2030年。中心城区80 以上.县城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三、建设任务 全市各类城市新区 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新建单位及小区要全面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更新.公园绿地建设。道路改造等,推进区域整体治理、达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 水体不黑臭 热岛有缓解的效果,一.推进海绵型生态水系建设.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 保护好自然水体。合理确定城市水系的保护与改造方案,树立.海绵型生态水系 理念。发挥水系建设在推进海绵型城市创建中的.发动机,和、桥头堡 功能.引领和示范全市海绵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水资源优势。大力加强生态水系建设.使河河相连、河湖相通。大水系与小水系相循环、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体系,2017年要编制。漯河市生态水系规划,把海绵城市理念融入水系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幸福渠水系、加快推进西城区水系续建工程 2017年完成古城遗址东 西、南侧至河堤段,太白山路至古城路段的水系开挖任务 2017年完成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约2千米的沙河两岸景观建设。东湖建设工程、沙河东西两侧生态水系建设 对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利用景观项目进行提升、建设3万吨中水处理设施和5千米输水管网工程,并新建7千米左右的沿路景观水系工程,召陵区启动建设汾河水系 并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系连接连通.到2020年 水系建设格局基本形成 中原水城.形象进一步彰显、二,推进海绵型公园绿地系统建设,城市绿地系统要考虑雨水调蓄、净化功能,要与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有机融合、在消纳自身雨水径流的同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 公园绿地的道路,广场,停车场地面铺装采用透水材料。因地制宜建设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提升公园绿地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能力.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作为绿化喷灌和景观用水、2017年年底前启动三河湾湿地公园建设,完成中心公园建设 对人民公园进行高标准提升改造.新建公园绿地要全部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现有绿地系统要按照,辖区政府督促,权属单位实施 的原则实施海绵化改造、其中单位和居住区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10.公园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20.三,推进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转变道路和广场建设理念 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纳、提高城市道路广场对雨水的。渗 滞.蓄.能力.全市新建及改造各类道路和广场要达到海绵城市标准要求 道路的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要因地制宜运用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形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使用透水铺装 增加道路绿地雨水吸纳能力,城市广场采用下沉式结构或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2017年重点实施太白山路,S241 沙南新路 千山路,牡丹江路、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段 等海绵型道路建设,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四,推进海绵型小区和单位建设 建筑与小区是海绵型城市建设的基础、建筑设计与小区规划建设要坚持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和非机动车道.地面停车场透水性铺装.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雨水湿地和蓄水池.收集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各类新建住宅小区,单位庭院,大型公共建设项目都要落实海绵型城市建设的要求 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小区和单位及校区应配建雨水利用设施.2017年、要加快推进天翼滨湖国际等小区海绵城市建设,并鼓励企业对厂区按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五.开展海绵型城市示范区建设,推进已划定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西城区共约20平方千米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建设,积累经验,探索政策,重点选择河湖水系,园林绿化 城市道路和有条件的建筑小区、公建项目等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工程建设.形成示范效应。到2020年.各试点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0、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指标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标准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规划局 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市水利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沙澧河建管委,市气象局 市委宣传部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 负责具体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细化任务分工,科学组织实施本辖区海绵城市建设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规划局,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完善各类相关城市规划,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 确定控制单元 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区域排放总量,编制完成漯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修编完成城市道路交通,园林绿地 水系统等相关专项规划。并纳入总体规划一并实施。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补充完善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规划实施,负责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 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负责漯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海绵城市的申报 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的制定,负责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分解及督查落实 通过市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推进和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市建委,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施工许可的重点审查内容。将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纳入施工监理范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审查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指标和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土地供应时.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明确的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指标和要求进行供地,做好与用地相关的指导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市本级政府投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协助推进市本级海绵城市建设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 市环保局.负责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环评审批,组织开展水环境,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质量监测、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物业管理维护既有公共建筑和小区内相关海绵城市设施,协助开展既有公共建筑和小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协调。指导城市生态水系以及湖塘。河渠等涉水建设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 配合市规划部门做好城市蓝线管理工作,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协调,指导城市绿地系统及公园等建设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市沙澧河建管委,负责协调和做好建成区已运行的沙澧河区域海绵城市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开展城市降雨量等气候分析,协助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设计等相关工作.市委宣传部,牵头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宣传工作。三。保障资金支持.全市各级政府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要创新建设运营机制,推进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提倡区域化.流域化整体打包方式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或与金融资本组建企业集团或联合体 采用总承包方式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制定海绵城市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和标准,强化合同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实行按效付费。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单位.校区,小区等推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与改造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各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主动性,及时向社会公开四大系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加强对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五。抓好典型示范,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推进海绵型生态水系,海绵城市公园绿地、海绵型单位小区,海绵型道路广场等项目建设.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探索总结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技术和标准,通过示范引路。全面促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 六、强化督查考核,海绵城市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纳入季度观摩和年终综合考评范围 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台账,明确各区.市直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时间要求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设立海绵城市奖励资金。对于海绵城市建设先进县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于组织不力.达不到预期目标的进行问责。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0日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