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不断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 公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 12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现就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工程招标范围的界定、一、凡属于国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含工艺生产线,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 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上述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且项目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直接发包和合同备案,二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不进行招标、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2、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4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6,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并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设备等发包行为,项目建设单位决定采用直接发包的.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范围的界定大力推行公开招标 重点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工程、使用集体资金工程的监督管理 一,必须招标项目中的下列项目应公开招标,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2、使用村居集体资金的,二、应公开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 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涉及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3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4,使用村居集体资金项目经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意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出具批准材料或批准文件原件。批准材料或文件必须有乡镇 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的盖章、缺一不可、复印件无效。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三,落实法定责任,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管力度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全过程监管 重点规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 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要结合本地实际。改进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要加强与检察 监察。公安,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创新工作方法,形成监管合力 依法查处串标、挂靠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进招投标监管水平的提高.四,强化标前监管、规范招标发包行为,一。严格监督招标人按照工程审批,核准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招标、特别是工程的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范围且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 必须依法进行招标 二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应当实行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均应当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不得单独另行发包、装饰装修,幕墙 消防,智能化等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工程确需另行招标的.应当纳入总承包管理.专业工程承包合同应由招标人 专业承包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签署,五,严格审查招标文件,规范其实质性要求设立、一,加强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重点审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依据国家标准文本和省示范文本编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内容、二。规范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设立。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所需的最低资质、资格、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禁止在同一招标项目不同标段中设置超出法定资格要求的不同资格条件。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工程 不得另行设置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资质要求 根据招标工程实际、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规范招标控制价的设立。施工招标工程应公布招标控制价的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等内容,招标控制价应根据国家计价规范规定编制.不得上调或下浮.四 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严格投标保证金设立 收取和退还.招标人在招标投标阶段不能收取除投标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任何名目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倡采用银行保函.六.加强专家管理。规范评标行为 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应当具备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 未取得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的,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评标活动。二 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当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抽取平台进行.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和自动语音通知、并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和回避制度。三、加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 落实,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行为考核办法。建立 一标一评。工作机制 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评标公正度和评标纪律等量化评价。实行动态考核。四,进一步加大评标工作的公开公示力度、评标过程中 投标人资信标评审计分的信息。要在开标现场或当地指定媒体向所有投标人进行公示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同时,要公示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报价的原因.依据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专家编号方式,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和评审意见,中标价及其包括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七.加强标后监管 实现,两场联动。一。加强施工合同备案管理.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的一致性,延续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合同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特别是合同价款支付办法、合同变更的调整方式.价格风险的承担方式以及竣工结算,审计。和工程尾款清算办法等,避免和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矛盾和纠纷、二,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资质资格。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督等管理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 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 两场、充分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合同履约的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中标后签订阴阳合同,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转包.违法分包 任意进行合同变更、拖延支付工程款 拖延竣工结算.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八.加快推进电子招投标,提高监管效能各区县要积极推动本地区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统筹规划,周密组织,引导交易平台建设.配合服务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交易和监管的全过程电子化,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地区监管系统与全市监管系统的联网运行,指导协调本地区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与全市电子招标投标监管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一网运行,信息互通,本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原。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日建发、2007.7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