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 已经2016年8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8月17日,漯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家,省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精神和意见、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创造条件吸引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布局漯河、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产业集聚区结合全市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建立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 园区。建设定制式或标准化厂房.对入驻标准化厂房的整车制造,零配件生产。研发服务等项目实行房租优惠补贴,补贴资金由企业所在县区财政承担、吸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研发,服务等项目入驻.对来我市投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 检测,试验等项目.优先支持列入省市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专项基金,先进制造业专项 省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财政专项资金、凡获得中央,省财政支持的项目我市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 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县区财政分别承担50,第二条,积极推进整车制造快速发展.鼓励企业对照国家生产准入标准,加快生产平台建设 尽快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形成产能,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的车型。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县区财政分别承担50、第三条、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重点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外引内联,战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 整合优势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扩张产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各类新能源汽车年销量首次突破1000辆,5000辆,10000辆的,分别给予30万元 6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县区财政分别承担50,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研发,第四条,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863、973,科技支撑 重点新产品 高技术产业发展。技术改造等各类计划 申报国家,省级重要科研设施和基地 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支持,第五条.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市财政先期投入1000万元,在市发投公司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 科研技术开发.市场推广等。以后根据发展情况适时追加资本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逐步形成漯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众创氛围 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第六条,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提供信贷,担保支持。支持创投资金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鼓励私募投资基金.民间资金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第七条,完成新能源汽车省定推广任务 2016。2020年,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分别达到1000辆 1500辆。2000辆.2500辆 2500辆,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目录的标准车.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全市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2,3 4。5.第八条 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设立新能源汽车展示线路.先期安排一条城市公交线路.一条城乡中巴支线、使用电动大巴车或中巴车取代燃油车经营。成熟后再逐步增加线路,2016,2020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40。50、60.70,80。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目录的车型.第九条 积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在旅游观光,行政执法 供电.环卫。邮政,巡逻,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开展示范运营.并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每年该类车辆新增及更换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全市新增及更换的车辆总量的30。以后逐年扩大.其中全市旅游景区2016年新增及更换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不低于50、2020年前全市4A级以上景区普及使用新能源汽车。第十条 加大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推广使用力度.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汽车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鼓励购买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 2016年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目录的车型,以后逐年提高。第十一条。鼓励个人购买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 设置购置新能源汽车专项补贴资金、市政府和企业所在县区政府各出资300万元,共计600万元.鼓励支持购买者积极争取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对于购买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买者一次性财政补贴10000元.辆。共计600万元,补完为止、第十二条.将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考虑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用地需求,第十三条 加快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充电站,充电桩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在城市路网 居民区。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 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 重要公路沿线等区域.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配套设施建设.并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规范施工、对于经验收合格的充电设施,除积极支持申报国家,省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外,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投资者一次性补贴.市财政和充电设施所在县区财政各负担50 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四条。对暂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低速四轮电动汽车,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登记 市公安局负责上牌,发证和道路秩序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鼓励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第十六条,推进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 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 鼓励围绕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 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第十七条.创新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探索大型充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 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 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第十八条,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 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第十九条。加强高端人才引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人才引进发展资金,用于引进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内外优秀人才和技术团队,对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引进的院士.自主创新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除在研发 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外 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负责推荐享受河南省,漯河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对为漯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由市政府给予重奖。第二十条。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设立新能源汽车相关学科和研究基地,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培养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加强与新能源汽车企业用工需求的衔接 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为企业输送实用人才.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