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 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10月16日。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水利局,2013年10月10日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村稳定和农民身体健康,是今后农村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74号,精神和省里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我市从2005年开始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5和2009年两次普查。共有180、34万人农村居民和29.19万人农村学校师生纳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并搞好配套 至2012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74645万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40处。让全市158 68万人农村居民和11、1万人农村学校师生喝上了合格。卫生的自来水。2013年再投入资金12974万元.解决21、7万人农村居民和7。1万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我市将提前两年解决规划的180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管好用好已建成的饮水安全工程.使之充分发挥效益已成为当务之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 扩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受益范围,探索工程运行管理模式 建立工程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建得好,用得住、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各县、区,主管副县,区.长为组长,县水利、发改,财政、卫生、环保,建设 国土等部门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各县、区 发展改革部门要商有关部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地方资金和维修养护经费.加强资金监管,为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保障,水利部门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主体。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对项目建成前后的水质进行检测 监测。环保部门要会同水利等部门提出急需解决的因水污染导致的饮水不安全的范围、并负责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建设部门要配合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三 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因地制宜搞好工程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县,区.为单位、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急后缓,因地制宜、建管并重 的原则统一规划 项目计划的安排要以规划为依据。以县为基础.按规划统筹项目 按项目安排资金,省发改和省水利部门下达年度工程投资计划后 各县、区。委托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县发改和县水利部门联合上报市发改和市水利部门.市发改和水利部门联合转呈上报省发改和省水利部门进行评审,由省发改部门批复后实施 四,落实资金,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国家。省级工程建设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组织乡,镇、政府落实群众自筹资金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将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建设管理费.水质检测化验费等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加强管理.提高投资使用效益、根据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认真实行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按照,专户立账,专款专用,适量预付,验收报账.的原则进行管理,资金拨付渠道由省财政拨付市财政。市财政直接拨付县财政专户,经报账人申请。县级水利河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拨付意见后,县财政部门予以拨付资金,各县,区。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设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各县,区 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豫政办、2006 74号文件中有关工程建设用地、运行用电、税费征收等方面相关优惠政策,降低工程运行管理成本,五,加强建设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建设优质高效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年度工程投资计划下达后、以县、区 为单元、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主体、项目县。区。人民政府或委托县。区.水利部门组建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法人作为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 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水利局负责对本县、区,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工作.各县.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实施和招投标工作,项目法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要把好材料设备质量关,施工队伍关,工程质量关.工程验收关,四关 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做到建设一处。完成一处、充分发挥效益一处.工程完工后.由县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项目法人组织由县级水利,发改,财政 卫生.环保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组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全面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加强项目民主管理 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要有受益农户推荐的代表参与监督和管理,项目法人要依照省水利厅规定的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严格审批程序。单项工程的设计变更报省水利厅审批、重大设计变更报原设计审批单位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各方及有关专家审定、并将设计变更方案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六。加强运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一.建立权责明晰灵活有效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要建立完善工程长效运行机制,一是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统筹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二是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对工程供水水质进行日常检测,三是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专户 完善维修基金制度。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要结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当地农民和农民用水户协会意见的基础上、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 明晰工程产权归属.明确工程经营管理者权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拍卖,承包、租赁,转让所得的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二,合理确定水价,确保工程的可持续运行,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价核查和加强水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 要加强对供水价格的调查核算以及水费征收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落实水价决策听证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及广大用水户对水价制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经营管理者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水价核定要以保证工程良性运营为目的.按照,保本微利,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科学核定,严禁借收取水费进行,搭车 收费.三 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水质监测,各县.区。水利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和行业管理,依法实施取水许可管理制度,规范经营管理者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 确保供水水质达标、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 区、卫生部门负责对供水水体加强水质检测、监测、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的检测.监测,优化检测指标和监测频率 有效评价供水水质。对供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督促经营管理单位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各县,区,环保部门负责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 要结合水利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供水水源地划定明确的保护区 水利部门对供水工程设施划定保护区.保护区要设立明显的标志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认真实施.建好,管好每处工程,把实事办好,办实。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使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