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景德镇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经2015年5月25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景德镇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城乡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抗震设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使用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应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第三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和有重点的全面防御要求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第四条,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市本级及珠山区,昌江区、高新区。陶瓷工业园区所属纳入市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区域立项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并监督和指导各县 市,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县 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市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区域外的本级立项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和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改委.工信委、建设局。规划局、水务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教育局.卫计委等有关行政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做好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第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第六条,下列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一、交通工程.1.多孔跨径总长大于一千米或者单孔跨径大于一百五十米公路,铁路干线的桥梁,长度大于一千米的隧道,城市道路上的大跨度桥.高架桥,地下铁道,地下公路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2,铁路。公路干线上的大中城市火车站与铁路枢纽工程,一级汽车客运站,3。新建。扩建民用航空机场,五千吨级以上港口工程,二.能源工程,1,设区市电力调度中心、2,单机容量三百兆瓦以上或者规划容量八百兆瓦以上的火力发电厂,3.单机容量一百兆瓦以上或者总装机容量三百兆瓦以上的水力发电厂.4.枢纽变电站 所.和五百千伏以上变电站。所 五百千伏以上线路大跨越塔,5。抽水蓄能电站,6,大型工矿企业的自备电厂.三。广播电视、通信与信息工程,1、设区市广播电视中心主体工程,高度在一百米以上或者总发射功率大于二百千瓦的广播电视发射塔,2。通信枢纽工程。本地网汇接局,应急通信指挥用房和金融、证券。保险。铁路.民航、电力 海关。税务等重要信息系统工程、四,工业与民用建筑、公共设施 1,大型的矿山、化工.石化 钢铁 有色金属等工程,2,设区市领导机关办公楼.3 一百米以上高层建筑工程或者平面和竖向的结构均不规则的建筑工程 4,一千二百座以上大型影剧院 六千座以上体育馆,大型体育场.二万五千平方米以上会展中心和商场,一万平方米以上教学楼、5。省级博物馆 档案馆,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6 设区市级急救中心、中心血站和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7,五百张以上床位的综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院的住院楼。门诊楼、8。规划人口五十万以上城市各类救灾应急指挥中心.邮政枢纽,9 城市日供水十万吨以上和日污水处理二十万吨以上的主体工程。10,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大型建.构.筑物,五。特殊工程、核电站 核反应堆 核供热装置及核废料处理工程、六。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1、重要的易燃。易爆 剧毒,放射性物质生产和仓储设施工程、2,研究 生产和存放传染性生物制品和细菌与病毒的设施工程、3,三万立方米以上的贮油工程,气态五万立方米以上,液态一千立方米以上的贮气工程、大型长线输油、输气管道输送设施工程、4.十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水库和I级挡水坝,5 大中型化工工程.6。大,型尾矿坝.七。其它工程、1。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的新建 扩建,改建建设工程、2,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的建设工程。3,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城市.新建开发区的建设工程及长距离生命线工程、第七条,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工程设计的依据和必备内容、对项目可行性论证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工程设计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审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应当向省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申请 取得省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审定意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地震安全性评价内容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审批,审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建设规划方案时,有关部门须通知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参加。第八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应当向工程所在地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申请 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行为.一、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同时告知发展和改革,国土、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二.一般建设工程、由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县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对抗震设防措施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不得拒绝和阻碍抗震设防的设计和施工,第十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并到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业务登记。接受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应当按照,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的规定。由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和委托方共同协商。合理确定.第十二条,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 其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鉴定资质的单位申请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一、重大建设工程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三.具有重大历史,科学 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五。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第十三条,农村的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公用建筑必须根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各级人民政府对于农村民居等建筑,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采取建设示范点 免费提供设计图纸等扶持措施、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引导村民采取必要的抗震设防措施.逐步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按照 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 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应当出具抗震设防要求的意见而不出具或者不按规定出具的。二、超出规定的权限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擅自降低抗震设防要求的,三,对项目可行性论证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工程设计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予以审批的.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 五,其他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第十六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防震减灾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2010年12月颁布的.景德镇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同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