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江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 已经2013年12月30日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鹿心社,2014年1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运输机场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民用运输机场和临空经济发展、保障民用运输机场安全运营,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民用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的规划、建设.安全.运营以及机场公共秩序和场容环境管理,适用本办法.机场的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 按照,江西省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和国家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场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鼓励、支持机场发展、机场所在地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解决机场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第四条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机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安,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机场管理机构 负责对全省机场的安全,运营、服务 以及机场场容环境等实施管理,第五条,机场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优质服务,规范高效的原则,第二章。机场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以及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全省机场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定,第七条 机场总体规划由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负责编制。编制机场总体规划。应当征求主要驻场单位以及有关军事机关意见 并与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商一致,机场总体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批准后实施,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场总体规划及机场场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根据机场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对机场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实行规划控制,第八条,机场的建设应当符合机场总体规划要求 符合机场飞行安全,环保,消防,安全保卫等有关规定.依法获准使用机场规划用地的,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应当重新申请报批 第九条,机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机场总体规划 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影响机场运营和飞行安全,对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劝阻.并报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机场所在地有关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第十条 机场区域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环境和绿化等基础设施由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民用机场建设标准 确保机场安全运营 省政府令,机场区域外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环境和绿化等基础设施由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根据机场运营和发展需要统一规划 统筹建设、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机场供电,供水 供气和通信等基础设施给予重点保障、第十一条,机场管理机构组织编制机场区域户外广告媒介设置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机场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媒介,应当符合机场户外广告媒介设置规划,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第三章,机场安全与运营.第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场的安全运营实施统一协调管理、负责建立健全机场安全运营责任制 组织制定机场安全运营规章制度,保障机场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机场持续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督促检查安全运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遵守机场安全运营规章制度.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保障机场的安全运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生影响机场安全运营情况的,应当立即报告机场管理机构,第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机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根据机场安全保障需要.机场管理机构可以增加对机场安全状况的评估。机场管理机构 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各自负责的安全设施 设备的有效适用、航空运输企业和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将重要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报机场管理机构备案。第十四条,机场管理机构和机场公安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机场区域划定机场控制区,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车辆,应当持有。佩戴并出示有效的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在证件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遵守机场控制区管理规定,服从机场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机场控制区人员.车辆的通行证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航空燃油供应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助航设施.供电.航空器,通信导航,气象.油库。油管等民用航空设施设备的保护.民用航空设施设备遭到破坏,损毁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修复.并报告机场公安机关,第十六条,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一,冲击 堵塞机场安检,登机、应急、货运,消防等通道 二.强行登 占航空器 三 擅自移动,损毁机场警示标牌、标志以及电子显示屏等引导性标识。四.攀 钻、越机场围界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五。违反规定穿越航空器 跑道.滑行道。六,在机场飞行区内丢弃抛撒影响运行安全的物体 七.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进入机场控制区、八。盗窃 损毁水.电,气.通信.照明。消防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九、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行为.第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下 成立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后,纳入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第十八条、机场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维护机场的正常秩序、为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提供公平、公正 便捷的服务,机场管理机构与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各方在生产运营。机场管理过程中以及发生航班延误等情况时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合理利用空域等资源 开拓本地航空市场。开辟新的航线,增加飞行容量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二十条.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遵守航班服务保障工作制度,加强协调和配合、共同保障机场航班正常,正点,航班发生延误时.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应当共同为旅客和货主提供服务。及时通告相关信息,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和货主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 给予经济补偿.因延误或者取消航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机场等情况的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通报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机场旅客滞留情况 组织有关部门调集运能,快速.安全地疏散旅客,因航班大面积延误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妥善处置 并报告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第二十一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 为旅客提供候机,饮食,购物,停车、医疗急救等服务场所,机场区域的零售,餐饮 航空地面服务等经营性业务、机场管理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有偿转让经营权、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取得经营权的单位、个人签订协议,明确其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安全规范和责任等事项,取得经营权的单位,个人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工商.价格等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任意抬高物价.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第二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组织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应当符合服务规范的要求.保证服务质量。并向社会公布。机场管理机构和各驻场单位应当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运营等方面的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第二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运输企业以及银行,邮电。公共交通.宾馆饭店,商场等驻场经营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置醒目的标志.保持良好、整洁的服务环境,履行服务规范和承诺 为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第二十四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采取措施保障旅客,货主及驻场单位的合法权益,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航空运输企业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其管理的公共设施的维护 由于机场管理原因、造成旅客,货主以及驻场单位损失的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赔偿、第二十五条。机场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驻场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布接受投诉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对旅客、货主的投诉及时予以答复.难以及时答复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对其他有关驻场单位处理投诉的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六条、建立和完善机场服务管理质量评价制度、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和改进.第四章,机场公共秩序与场容环境。第二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公共秩序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机场的正常秩序.提升机场的管理水平、第二十八条,在机场区域散发广告.宣传品。开展募捐活动,拍摄影视片 举办展销会 促销会,文娱和体育等活动、应当经机场管理机构同意后进行。第二十九条,进入机场区域从事营运的车辆应当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管理.遵守机场管理秩序、服从统一调度.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客运服务规范,携带客运资格证件营运,在规定的区域停靠 候客 载客。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拒载 执行收费标准并且出具车费发票.按照规定使用顶灯,计价器等客运服务设施,禁止未取得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在机场区域从事经营性运输活动.禁止将营运车辆交给无运输资格证件的人员使用、禁止无正当理由将乘客或者货物移交他人运送 第三十条。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区域内驻场单位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定和调整、驻场单位应当做好机场区域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责任区内环境整洁.第三十一条,在机场区域进行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符合统一标准的围墙,围栏以及明显的工程指示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对交通。市容和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将其地下隐蔽或者架空工程的线路走向 埋深,转折点位置等管网综合平面图报机场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机场噪声影响范围.并对在其范围内新建。改建 扩建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限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航空运输企业等有关单位,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控制民用航空器噪声对机场周边地区的影响。第三十三条.机场区域禁止下列违反场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 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二、擅自在建,构 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物品、三。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四。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随意倾倒,抛撒 堆放建筑垃圾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五。堵塞机场排水设施。或者将油品以及其他危险有害物质排入机场的排水设施.六,擅自占用。挖掘机场道路设施.七,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场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破坏机场区域治安秩序。影响民用航空安全,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机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机场区域有违反城乡规划,工商行政,建筑,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环境保护和道路管理规定行为的。机场管理机构发现后应当予以制止、并告知或者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航班发生延误时 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不按照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货主提供相应服务的,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第三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在机场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机场区域 是指根据机场总体规划确定的机场专用区域。包括机场围场河、围墙,围栏或者其他围界设施以内的区域。以及围界以外的机场设施区域。本办法所称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航空安全需要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包括候机隔离区 行李分检装卸区,航空器活动区.航空器维修区和货物存放区等、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