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0月1日,焦作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6,170号,精神,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发展规划.一,发展基础。我市是国家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具备良好基础.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便利群众生活.对于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全市社会用电量达206亿千瓦时,机动车保有量达50万辆 境内拥有郑焦晋,焦温,二广 长济和郑云等5条高速公路、总里程达241公里.一级公路总里程达175,2公里 二级公路总里程达1602公里.公路建设水平全国领先,我市电动汽车应用尚处于示范推广和起步阶段、保有量较小.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推广各类电动汽车631辆,其中电动公交车315辆,企事业单位乘用车42辆、私人乘用车274辆、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规模依然较小。已建成充电站7座、充电桩397座、同时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是。充电设施建设滞后且难度较大。设施通用性较差、充电设施商业模式不成熟.投资回报率低、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 二、需求预测 一、充电设施需求预测、根据我市公交,出租、环卫等专用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各类型汽车发展历史和现状.综合考虑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基础等因素,预计到2020年,全市需新建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不少于25座。新建各类分散式充电桩不少于5000座、或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不少于7000座、二,充电设施配置原则,按照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适度超前.经济合理,互联互通,的原则,分区域 分场所。分车型确定充电设施配置标准和配建比例,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1 分区域配置标准,根据、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精神 我市作为全省6大加快发展区域之一、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公里、县 市、建成区为积极促进区域,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2、分场所配建比例。根据不同场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使用特点分别确定配建比例 一是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现有住宅小区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逐步建设,满足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需要,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住宅小区内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用充电车位.制定有序轮流充电的制度规范.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建设类型以慢充为主、二是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其中,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建设类型以快充为主 慢充为辅,三是政府机关 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其中、具备条件的 建设比例不低于15,建设类型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四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应配建同时满足4辆及以上车辆充电需要的公共快充设施,到2020年基本覆盖市域内所有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应布局合理、确保服务区行车安全,畅通.五是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快充设施 加油 气 站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应符合安全距离规定。六是公交,旅游景区通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根据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及其运营需求配建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根据服务车辆充电需求。快充和慢充相结合、有需求的。可采用换电模式,七是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公共快充站 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3,分车型配建比例.公交 物流 环卫,营运乘用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宜按照桩车比1,2建设 公务及私人乘用车专.自、用充电设施宜按照桩车比1。1建设。三。总体思路与原则。一,总体思路,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围绕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坚持充电设施建设与电动汽车推广使用协同推进,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紧密结合.以机制创新为手段,加大市场开放力度.以市场换投资 换技术。换产业、换发展,以车带网.以网促车,加快构建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科学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网络、保障和促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二,基本原则.1.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根据我市电动汽车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统筹考虑、科学合理 适度超前编制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加强与城乡,土地,电网 停车场等规划有效衔接 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协同力度,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同步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推进充电设施科学发展.2,规范标准。多元投资 严格执行充电设施行业标准,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完善配套政策 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对公用充电设施的投资 建设和运营.依法依规按照规划实行特许经营,合理制定政府指导价 3、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我市电动汽车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以加快发展公共领域充电设施为重点,积极推进公交车集中式充换电,分散式公共充电。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等设施建设,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4、协同配合.加快发展、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发展充电设施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协同推进力度。不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等社会各方积极性。促进充电设施加快发展.四。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25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5000座,满足11000辆左右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需求,建成市域内国家和省级高速公路全覆盖的城际快充网络.基本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市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发展一批在省内甚至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二,重点领域发展目标。加大财政资金等各类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公交.旅游景区通勤,公务 物流,租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年底,全市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占全市集中式充换电站的比例达到70,五,重点任务.一,加快充电设施体系建设。1。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对公交 客运、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其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 可根据实际建设一定数量独立占地的快充站与换电站、对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分挖掘有关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通过内部专用设施与公共设施的高效互补提高用车便捷性,2。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对于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 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3。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建设 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 鼓励企业通过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的分时共享机制,通过机械式和立体式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与改造等方式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居民区的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允许企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费。建立合理反映各方,责.权.利.的市场化推进机制。4、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优先在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枢纽等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 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 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按照从城市中心向边缘,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推进的原则 逐步增大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密度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结合实际需求,推广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或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提高土地利用率,5 大力推进城际快充网络建设、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 骨干公路建设城际快充网络,优先推进郑焦晋、长济和郑云高速服务区,国道207沿线等重点区域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并实现区域间互联、适时推进国道234,省道310等骨干道路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2020年年底前初步形成覆盖大部分主要公路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和市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二,同步构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设要与充电设施建设同步考虑、融合互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通过,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互动,提升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 鼓励围绕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 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增值业务,提升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三。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各县,市、区要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套电网专项规划。并与其它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通行 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做到.设施建设 电网先行,1,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按照就近接入原则,根据各类建筑物配建充电设施用电需求。合理提高各类建筑物用电设计标准,加快制订相关标准和规范.电网企业要加大充电设施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力度 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畅通无阻,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2,完善供电服务。电网企业要为充电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 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限时办结,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维护。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四,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运用公交。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引入众筹,线上与线下,O2O、相结合等新兴业务模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1,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在当前市场积极性高的基础上。加快形成私人用户居住地与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2 鼓励拓展多种商业模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与整车企业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等商业模式和创新服务,积极拓展智能充换电 电子商务和广告等增值服务 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五 开展相关示范工作,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针对充电设施发展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开展。示范小区与单位 示范区县,城际快充示范区域,等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示范点。创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完善相关规范标准与配套政策、探索各类先进适用充电技术。建立多层次的充电设施示范经验交流推广机制.提升示范效应,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充电设施加快普及 六 配套政策。一,简化审批环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 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要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二,加大土地支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 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设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三,完善财政政策、落实国家,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政策.研究出台.十三五,期间市级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奖补政策,督促各县 市,区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为电动汽车推广创造良好应用环境.根据电动汽车保有量 充电设施利用情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建设运营奖补政策,四、完善价格政策 允许充电设施运营商向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政策 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政策.集中式和其他有条件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 降低充电成本。2020年前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标准上限价,结合充电设施服务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放开充电服务费 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五 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各县,市 区要有效整合公交。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PPP等方式 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 加强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金融服务,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推动设立充电设施投资运营融资担保基金。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债券。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鼓励停车场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与充电设施运营商合作建设运营充电设施,六.加强建设运营管理 按照,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充电设施管理、进一步明确建设主体,落实各类停车场所充电设施建设责任。优化充电设施项目管理、规范建设标准和验收程序。明确充电设施运营商市场准入条件和运营责任、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有序竞争和规范发展.保证充电设施建设质量和利用效率,七。强化安全监管 各县.市 区要建立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 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充电设施运营、使用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指导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加快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发展,二、切实履行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 与停车场等规划有机衔接 科学编制并及时发布本辖区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进一步强化督导 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房产管理中心等单位要分别从规划建设标准。设施用地 消防安全和交通标志,公共充电车位管理。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建等方面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有利条件。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焦作银监分局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与保障,增强社会资本参与信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国资委等单位要指导各政府机关 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协同配合工作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 加强充电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 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电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引导消费者积极购买使用电动汽车.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促进充电设施建设发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