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4.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4年5月15日,洛阳市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 合理配制救灾资源,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洛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含有感地震事件 下同,和其他地震影响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省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市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特别重大 重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立即按照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并配合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县。市.区.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强有感地震。大于3.0级。小于4.0级、事件的主体,根据灾区所在县,市,区。地震应急的需求.市地震局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2。组织体系2,1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平时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部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地震局局长 洛阳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 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国资委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委 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外侨办,质监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发展委.安全监管局,人防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地震局.气象局.信访局 司法局。畜牧局,粮食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规划局,公用事业局,口岸办,供销社、洛阳银监分局,洛阳无线电管理局,洛阳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洛阳海关 洛阳供电公司 团市委。红十字会 洛阳北郊机场.洛阳火车站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 洛阳移动公司.洛阳联通公司,洛阳电信公司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县,市,区 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是市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2,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接受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组织和指挥对受灾人员实施紧急救援.2 根据震情和灾情,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办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并宣布临震应急或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3.统一领导全市的抗震救灾工作、依据灾情决定派遣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应急救援队,医疗卫生和工程抢险队伍、实施地震现场监测.伤员救治,转运、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及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抢修工作.4、决定调运救援物资 组织和指挥受灾群众安置和各类生活物资供应 5。协调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6.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 7,请求省政府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8 组织震情,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9。协调跨市,跨县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10,负责接待国家。省慰问团等 承办市委,市政府慰问团的具体事务,11、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12.组织协调国内外支援、咨询等事宜、必要时.市指挥部派出现场指挥部.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现场组织 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 2 3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县,市,区,政府负责统一领导 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 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实施先期应急救援行动,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3,响应机制3。1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 重大.较大。一般四级。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市。县 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在我市发生7、0级以上地震,洛阳市城区及其他县 市,主城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在我市发生6 0级以上7 0级以下地震,洛阳市城区及其他县.市 主城区发生5,0 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在我市发生5 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洛阳市城区及其他县.市,主城区发生4,5级以上.5 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在我市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3.2分级响应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 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省政府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抗震救灾工作。市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在省政府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省政府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的抗震救灾工作.市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在省政府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 级响应.由市政府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应对强有感地震事件、启动.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市。区 政府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市指挥部组织对灾区进行支援.市地震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灾区需求 协调做好地震应急工作、4、监测报告4.1地震监测预报市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市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市、县 市.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按权限发布临震预报 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4,2、震情速报发生在市辖范围内3、0级以上地震,周边地区的4.0级以上地震。市地震局12分钟内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 地点.震级等速报参数的初步测定,形成。震情快报,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4,3灾情报告地震灾害发生后 灾区所在各级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市民政局.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 分析研判工作、上报市政府 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铁路 水务.环保,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 国土资源等部门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并报告市外侨办,并抄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外侨办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地区,机构通报,灾情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社会影响等.5。应急响应各级政府和部门根据地震灾情和抗震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5,1搜救人员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矿山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 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迅速协调组织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 实施现场救治 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 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的供应力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 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 及时接种疫苗 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5,3安置受灾群众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 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 在受灾村镇,社区 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 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 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5。4抢修基础设施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 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 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5,5加强现场监测市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的震情形势进行研判。市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5.6防御次生灾害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由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 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 水电站,堤坝 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军工科研生产重点设施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5.7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盗窃 抢劫 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 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 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5。8开展社会动员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 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 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5 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妥善安置在灾区工作和旅游的国,境.外人员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积极协助国家安排的国外救援队到我市参加救援行动.做好相关保障 加强对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 登记,发放等管理工作 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5.10发布信息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 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市防震抗震指挥部根据有关震情灾情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适时发布后续公告,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市地震局配合省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 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 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5、12应急结束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 电力 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6,指挥与协调6,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级响应。根据初判指标 初判为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由市地震局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决定,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地震发生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先期处置,边行动边报告、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 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6,2、较大地震灾害、级响应、根据初判指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由市地震局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决定,地震发生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先期处置,边行动边报告。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 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6 3一般地震灾害、级响应,根据初判指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由市地震局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决定。6.3.1灾区政府应急处置地震发生后、灾区所在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预案 先期处置。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将了解到的震情和灾情迅速上报市政府 并抄送市地震局 民政局,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6,3,2市本级应急处置市政府召开市抗震救灾紧急会议,部署抗震救灾行动,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省地震局、民政厅和省红十字会.并通报当地驻军,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 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分工见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市指挥部对以下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实施 1、派遣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现场工作队,医疗卫生救援队、矿山救护队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 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 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 重要目标物 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 组织快速抢险救援,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 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的县。市,区、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9.向灾区发慰问电.派慰问团 10,请求省政府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调遣邻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或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紧急支援。11.视灾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措施、建议省政府实施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12、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13、市政府视情况请求省政府实施对口支援和援助.6。4,应对强有感地震事件,级响应、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 由市地震局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决定.在省,市地震部门的支持下、由震区所在县,市 区,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强有感地震是指省内发生大于3。0级.小于4。0级 群众普遍有感的地震、对发生在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 大型矿山等重要工程场地附近及小城市,乡镇地区的有感地震、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6 4、1市.县、市,区。政府应急反应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立即了解震感情况。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 圈定有感范围,向上级地震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若判断无更大地震、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震情信息 组织报纸。电视 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有关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报道.密切注意社会对地震的反应。发现地震传言或误传事件及时予以平息,6、4.2市地震局应急反应强有感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立即向市政府和省地震局报告震情 根据上级地震部门专家震情会商意见,对地震趋势进行判定 根据震区县。市,区,政府的请求,视情况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助开展地震应急工作,7。恢复重建7,1恢复重建规划较大以上地震发生后 在国务院和省政府指导下.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7.2恢复重建实施县级以上政府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按照。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明确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指导,8、保障措施8、1队伍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武警支队,县级以上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矿山 危险化学品救护 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洛阳军分区组织驻洛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城市供水 供电 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 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 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 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市地震局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 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灾情速报工作,建设市.县,乡三级灾情速报平台。充实灾情速报员队伍、拓展灾情获取和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地震灾情获取能力。市地震局综合利用自动监测 通信.计算机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 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县级以上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市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 拨付抢险救灾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及时申请中央 省财政给予支持。市民政局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 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 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 及时调度军地卫星通信.短波通信,车载移动通信,车载固定通信等应急装备,搭建有线和无线手段在内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1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 畅通.洛阳移动公司.洛阳联通公司.洛阳电信公司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破坏的专用通信设施。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洛阳广播电视台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市发展改革委和洛阳供电公司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洛阳火车站.洛阳机场等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 教育 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 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由市地震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地震应急预案实施有效.8.8法制保障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地震应急处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工作。9.其他地震事件应急9 1非天然地震事件应急当发生3,0级以上非天然地震。市地震局在12分钟内完成非天然地震参数的精确测定上报市政府 通报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 非天然地震所在的市。县、市、区 地震、安全监管部门责成并协助乡 镇 政府。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调查、了解非天然地震事件性质,矿震.塌陷 滑坡 爆破,爆炸等,震感强度和范围以及社会反应情况,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地震局.安全监管局.9,2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当市内出现地震传言、误传事件、并对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市地震局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地震局。并组织专家分析谣言,误传的起因 提出平息地震传言,误传事件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当地政府开展调查、宣传和稳定社会的工作,地震传言,误传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组织宣传,公安,地震等部门做好地震传言,误传事件的调查和科普宣传、新闻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及时平息地震传言 误传事件。9。3邻区地震应急地震发生在邻区、但对我市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建.构。筑物遭受破坏和人员伤亡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情。灾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由市地震局建议市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10。附则10.1奖励与责任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政府批准发布.预案实施后。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制定 修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 报市地震局备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 铁路 水利、电力 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设施,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10,3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直接经济损失 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 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次生灾害 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 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描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10,4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地震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制定的地震应急措施适用于一般地区,重要军事设施地区。需根据情况特殊处理、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10。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08、58号 同时废止,附件、1。洛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分工、2,洛阳市防震抗震指挥部成员名单。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