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2016 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6、73号。精神。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修复。保护和改善水文循环途径.合理配置水资源、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营造和谐人居环境,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二,总体要求、一,基本要求,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6,73号 的具体要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结合我市基础条件,综合采取.渗,滞、蓄 净.用。排.等措施,确保实现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的目标.让居民切实感受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建设目标、到2020年,市区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县城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市区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县城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2016年底前,市,县两级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建立海绵城市工程项目储备制度.形成切合实际的技术标准规范、2017年底前、在市区范围内建成一处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示范区,县,市,建成一定数量的示范项目,全市形成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试点县.市、示范区域,示范项目 三、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划的编制,各县。市.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正在修编中的城市建设相关规划.均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已经批准正在实施的城市建设相关规划,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修编相关内容,凡未体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补充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理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在立项,可行性研究。选址、用地.初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程序 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建设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施工许可的重点审查内容,将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纳入施工监理范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建设的落实情况。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建设任务与工作要求、一.加快实施方案和建设计划编制、各城市,县城.新区 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新建单位及小区规划 设计和建设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各旧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公园绿地建设,道路改造等。积极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 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制度和项目库,统筹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市本级.各县、市.城市区编制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 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二。加快海绵型生态水系建设、落实蓝线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城市水系保护与改造方案,确保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控制初期雨水污染 消除积水区域、加强水系连通、严禁随意侵占填埋水体 逐步改造渠化河道,修复受损水系,加强滨水绿廊建设 实施岸坡生态化处理,建设海绵型生态水系.加强城市河道综合整治 通过雨污分流.控源截污 河道疏浚和补水活水等措施逐步消除黑臭水体.改善河道水质、增强调蓄和行泄洪水能力.各县。市。城市区2016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水截污纳管工作、2017年底前,40 的合流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主要河道基本完成生态改造。市本级2016年底要建成1条以上海绵型生态水系和2条以上河流生态景观廊道建设任务,三、加快海绵型绿地系统建设,城市绿地系统是重要的海绵体、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要将绿网、水网,路网有机融合,统筹做好竖向设计工作。在满足景观.游憩等功能的基础上 兼顾雨水调蓄,净化等生态功能 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 缓释空间,公园绿地要因地制宜建设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 植草沟 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提升公园绿地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能力 新建公园绿地要全部达到海绵城市标准、现有绿地系统要按照海绵型城市的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单位和居住区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10。公园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20。2016年底前 市本级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城市绿道示范项目。各县级城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四、加快海绵型道路广场建设.转变道路和广场建设的排水方式,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纳、提高城市道路和广场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已建道路和广场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和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新建及大修改造道路的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要因地制宜建设集雨型绿地 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使用透水铺装.城市广场宜采用下沉式布局、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既有道路和广场海绵化改造要结合道路拓宽,路面大修、广场功能提升等工程 有计划地积极推进 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 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五,加快海绵型小区和单位建设,建筑与小区是海绵型城市建设的基础,建筑设计与小区规划建设要尽量减少对自然地表的扰动,保持地表自然排水系统,降低不透水区域的面积比例,统筹屋面,广场。道路。绿地、水系及排水系统之间的衔接,最大限度利用雨水资源。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铺装。小区绿地和景观水体要规划建设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湿地等集雨型绿地.并配套蓄水设施。收集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小区和单位及校区。要配建雨水利用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各类新建住宅小区、单位庭院,各类大型公共建设项目。都要落实海绵型城市建设要求,老旧小区改造要同步考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要求与排水设施能力建设,鼓励工矿企业和工业厂区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透水铺装。建设集雨型绿地 雨水收蓄和利用设施。六.加快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县城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划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其中市本级不小于50平方公里,县,市 城区不小于5平方公里,到2020年 各示范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径流峰值控制 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指标均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标准要求。五 保障措施。一、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筹划,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城建工作的市领导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管城建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以及市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 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园林局。环境保护局。气象局。城市监察管理局 文物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涧西区、西工区 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区长 伊滨区,龙门园区管委会主任及高新区副主任组成、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海绵城市建设办公室,简称 市海绵办。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市海绵办主任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组成,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城乡规划局要科学编制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各级规划之中。并严格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落实市政道路。城市广场。排水防涝系统范围内的海绵城市建设计划。并在图纸审查,施工图审批、竣工验收,技术培训等方面履行职责,促进海绵城市建设、市园林局负责落实园林 绿地,公园等所辖范围内的海绵城市建设计划.市水务局负责落实河 湖 水系等所辖范围内的海绵城市建设计划、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气象,文物和城管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职责、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城市区政府 管委会也要成立海绵城市建设办公室 负责落实所辖范围内的海绵城市建设.包括区管道路 广场和社区等。各县 市,吉利区要建立健全各自的海绵城市领导机制,认真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任务、二。完善标准体系,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修订完善城市水系、公园绿地.市政设施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制定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与标准 城市排水标准等.出台系列配套扶持政策 对既有建筑小区低影响开发设施改造项目给予一定扶持 新建小区在土地出让时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条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法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环节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资金、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用于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要多渠道筹措建设改造资金,市发改.财政,住建 国土、水利,园林。环保,文物和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对有关建设项目予以支持、积极研究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配套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用于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要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足额落实日常养护与管理经费,提高养护维修质量、四.严格考核奖惩,市海绵办负责制订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予以通报、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奖惩激励措施,将反映海绵城市建设能力和水平的指标纳入创评体系。各县、市,区 要采取激励手段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等单位积极参与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的建设和改造工作 对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各级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城乡规划部门要统筹协调各级规划尽快修订完成 在规划审批中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广场和排水防涝系统建设,严格控制不透水地面面积。增加可透水地面面积,水利部门要加强城市水系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水系的生态效果.园林绿化部门要主动转变观念。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城市园林绿化体系、财政部门要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及维护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管工作。气象等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群众基础,动员全社会主动养成更加生态,环保 节水的习惯 要及时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工作进展、规范标准和社会环境效益等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努力为海绵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附件.洛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10月31日,附。件。洛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海绵城市是国务院启动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城市建设理念和建设方式的重大转变、建设海绵城市。有利于减少城市地表径流污染,加强雨水资源化利用、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减轻城市内涝,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综合采取 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 蓄渗和缓释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二 建设目标,通过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磨合组织体系,完善制度建设、探索运营机制,寻求技术支撑。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带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到2020年、实现我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二、示范区范围 我市海绵城市示范区范围是。九都路 龙鳞路 关林路.龙门大道.九都路合围的区域,面积56、8平方公里.共跨越西工区.涧西区,高新区 洛龙区4个行政区,所辖社区36个.行政村8个,常住人口45万人。建设用地47,93平方公里。主要以居住用地,公共用地.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区为主,洛河、涧河从示范区中穿过,其中,洛河段长度10、7公里 涧河段长度1,5公里、洛河南岸东干渠,西干渠、一干渠3条排涝渠道长度5,25公里、洛河北岸中州渠和秦岭渠2条排涝渠道长度5,55公里。总长度23公里。三、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指标,一,水安全,饮用水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防治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二、水环境、水环境质量不得出现黑臭现象,中心城区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城市面源雨水径流污染负荷。以TSS计,显著下降,控制率达到70、三,水生态.年径流控制率为83,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值25 1毫米,城市热岛效应夏季。每年6、9月.日平均气温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下降1、2.四.水资源 中水回用率达到50 再生水达到或优于地表IV类要求的污水厂尾水,雨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到3.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10.五。制度建设、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 土地出让。两证一书等.建设、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在城市规划中划定蓝线,绿线。并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六,显示度,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形成连片示范效应,四 建设任务与分工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主要任务为56.8平方公里示范区内的生态水系,公园绿地 建筑小区,道路广场、排水防涝项目.共5大类.103个,总投资59。25亿元。按照,行业牵头。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确保到2018年底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任务、一.总体任务分工1,市财政局负责海绵城市建设PPP模式运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将政府付费金额列入财政中长期预算、并分年度支付给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实施方案的评审等工作。2、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海绵城市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订完善绿地。水系 道路等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制定标准规范,设计要点等标准性文本,督促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3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城市道路与排水防涝类项目建设,道路类30项。其中、洛北9项.新区21项.三年计划投资20,58亿元,排水防涝类9项,三年计划投资3,95亿元.4.市园林局牵头负责园林绿地广场类项目建设.共13项.三年计划投资12、84亿元、5.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河渠水系类项目建设,共15项。其中、过境河道生态疏浚治理2项。排涝渠提升改造3项。景观性提升改造10项,三年计划投资11 17亿元.6,各相关城市区政府牵头负责辖区建筑小区类项目建设、共36项。其中,洛龙区10项,西工区9项 涧西区13项 高新区4项,三年计划投资10、71亿元.7。市发改。气象 国土,环保.城管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相应保障.二,2016年建设任务2016年实施的项目共24项.计划投资3、4亿元、1、城市道路6项。分别是滨河南路,洛宜路、开元大道,牡丹大道,关林路 古城路海绵化改造工程,2。园林绿地3项,分别是新区体育公园、隋唐遗址主题公园 西干渠两侧绿带海绵化改造工程。3,水系4项,分别是三支渠、分水池 胜利渠 新区大明渠海绵化改造工程,4,建筑小区9项、其中,洛龙区4项、西工区2项,涧西区2项,高新区1项,分别为安乐社区.龙泰社区,龙祥社区、大学城社区。洛浦御博城社区 泉舜盛世唐庄.中泰花城社区.兴隆花园社区,土桥沟社区海绵化改造工程 5。排水防涝2项,分别是瀛洲路排涝泵站.一干渠改造工程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一 强化组织实施 由市海绵办组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专项工作组、分设统筹协调 规划审批。技术保障 资金保障、绩效考评 公共宣传6个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具体职能分工如下。1 统筹协调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担任,工作人员由市城乡规划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园林局、水务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在市海绵办集中办公。主要职能是负责市海绵办的日常协调管理 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分解落实建设任务。督促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等工作,2。规划审批组。组长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担任 工作人员由市城乡规划部门职能科室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划的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审批把关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监督按规划和审批方案实施等工作,3 技术保障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名副主任担任,并签约1个专业服务团队提供技术支撑,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规范。技术导则.标准图集、设计要点等标准性文本,制定项目建设技术评估办法 组织对项目建设开展技术评估等工作.4,资金保障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市财政部门相关职能科室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能是负责海绵城市建设PPP模式运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将政府付费金额列入财政中长期预算、并分年度支付给项目实施机构 负责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实施方案的评审等工作 5.绩效考评组.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担任 工作人员由市政府督查室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能是制定项目推进考核奖惩办法、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考评奖励 督促项目推进等工作、6.公共宣传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工作人员由市委宣传部,洛阳日报社,洛阳广播电视台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能是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媒体宣传 新闻报道等工作,二、调整相关规划,严格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道路交通 排水防涝,绿地系统 城市水系等专项规划进行修编,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融入生态保护,四区划定,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 水系布局.绿地系统。功能分区,环境保护 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内容中统筹考虑 对未纳入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订。补充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内容 三,完善管控体系.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修订完善城市水系,公园绿地,市政设施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地方性政策法规。制定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与标准,城市排水标准等.出台系列配套扶持政策,对既有建筑小区低影响开发设施改造项目给予一定扶持 新建小区在土地出让时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条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法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环节,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洛阳市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等规范性文件.因地制宜形成量化指引和约束要求 作为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的总纲和管理依据.形成与现有管理体系相融合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制度与机制。四,多方筹措资金、落实项目建设投融资方案,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渠道 投融资方式和操作模式,对财政投资项目、编制财政支出分年度滚动预算安排 并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对采取政府和社会合作项目.制定完整的PPP方案,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城市建设维护资金 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资金。调整支出结构 优先用于海绵城市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