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 科学.公正评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是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素质,市场行为、社会信誉进行的综合评价、第三条,凡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工商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招标代理机构 以及在我省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省外招标代理机构,均应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信用评价结果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的依据,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有关媒介上向社会公布.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组成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委员会.实施具体考核评价工作。各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配合评价委员会做好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委员会的人员标准.组织程序。工作规则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章.评价程序,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上半年对招标代理机构上一年度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 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信用评价报告。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申请材料并签署核查意见后。由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统一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评价、第七条,信用评价采取审查申请材料和抽查招标代理工程项目内业资料及现场考察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管理规章制度等方式,同时结合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 有无投诉及违规行为等进行评价。企业和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诉 申请复评。第三章.评价内容,第八条,信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综合素质 市场行为及社会信誉等、第九条 企业的综合素质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工商注册情况.二,企业资格条件情况.三、企业专职人员执业情况,四.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情况,五 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第十条,市场行为及社会信誉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代理项目履行备案情况。二.各阶段招标代理工作质量情况.三,依法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履行情况。四、代理项目进场交易情况,五、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六,招投标过程中争议及投诉处理情况,七。委托人对招标代理工作总体评价情况,八 省外招标代理机构进省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办理备案手续情况,九、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执行情况。十,企业所获荣誉情况、第十一条.信用评价依据包括下列内容、一 有关部门表彰决定文件,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 已生效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四,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五,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信用评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申请表 此表可登陆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下载.二、办公场所及设备情况,三.专职人员身份证 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从业证书,四.本年度招标代理的工程项目清单及每项工程的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业主评价意见.五 省外招标代理机构注册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的市场行为证明.六、近一年内企业奖罚情况,上述材料申请表,书面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单独成册 申报材料须提供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否则不予认定 第四章 评价方法和信用等级、第十三条.信用评价采取计分制方式进行 申请企业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满分40分。市场行为满分45分.企业社会信誉部分采用加分制.最高分为15分,综合素质主要分为,法定资格条件,企业内部管理和市场主体评价,详见附件1、市场行为主要分为.严重不良行为,一般不良行为和轻微不良行为,详见附件1、第十四条.信用等级分为A级,优秀企业、B级 合格企业.C级.基本合格企业、D级。不合格企业.四种,年内评价得分100分的代理机构 信用等级为A级,优秀企业、评价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的代理机构 信用等级为B级.合格企业 评价得分60.79分的代理机构 信用等级为C级,基本合格企业,评价得分59分以下的代理机构,信用等级为D级,不合格企业 年度不参加评价的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为D级。不合格企业,A级代理机构.本年度评价未得满分.按照评价得分重新确定信用等级 第五章,信用等级管理,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凡严重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达不到法定资质标准条件的,本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均为不合格 D级。第十六条 信用等级评为A级和B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推介,招标人或委托单位选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当择优参考、信用等级为C级的招标代理机构限期整改.限期没有整改的企业信用等级降为D级、信用等级为D级的招标代理机构 作为信用等级不合格单位向社会公布、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第十七条,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档案管理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年度信用评价及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存档、并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第十八条。信用评价参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严肃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