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衡阳市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驻衡国省属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订的,衡阳市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衡阳市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我市城市照明事业的迅速发展,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城市功能照明节能措施与当前节能减排形势的新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为提高全市城市绿色照明水平 全面推进,四化两型.战略.根据,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湘政办发 2012,8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完成全市县区以上城镇城市绿色照明改造。规划改造8万盏左右道路路灯 其中衡阳市城区3万盏左右 同时提高城镇夜景景观照明节能水平 使全市城镇照明综合节电率达40.以上,二,工作任务 1,编制.衡阳市城市绿色照明发展规划、2012,2017年 各市县区编制本地城镇照明专项规划。2。采用新型绿色照明设备更替传统产品.配套建设相应控制线路及终端,以此为基础、建立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的长效机制,3。积极探索利用民间资本加速城市绿色照明建设的运营模式 4。建立健全衡阳市城市绿色照明相关政策规范.技术标准 产品评价,认证体系及废旧照明产品回收再利用体系.二,实施步骤.一 第一阶段,2012年底.以创建示范为主、对市城区解放路.船山路 蒸湘路,蒸阳路,东起沿江路西至西外环,南起衡州大道北至蒸水南堤,等四条道路实施试点建设,将其改造成LED灯、探索建设管理模式 完善相关机制.二,第二阶段,2013年至2015年6月,以在市区推广为主,在创建示范的基础上。在各市县区城区大力推广,力争市城区及各市县区城区及建制镇均启动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并确保衡阳市城区和耒阳市城区及南岳区城关镇完成改造任务.三,第三阶段,2015年7月至2016年底 在全市全面推开城市绿色照明改造,确保各市。县城关镇完成改造任务 确立明确的城市绿色照明节能减排目标。落实考核机制,四、第四阶段,2017年,深入推进全市城镇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对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加大支持力度,完成全市各市县区城区及建制镇城市绿色照明改造目标,三,工作措施,一 推广应用先进绿色照明改造技术 以保证照明质量和照度标准为前提。根据湖南省市政节能灯具产品目录、推广采用高效照明节能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推进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在节能灯具改造方面.重点推广应用LED节能灯.在控制线路改造方面。推广建设综合城市路灯节能管理系统。完善。五遥。功能.遥测、遥调。遥信 遥控 遥传,实现精细化管理照明资源,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从智能化,精细化、全面化三方面考察企业节能服务。优先考虑从湖南省城市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名录中,选择拥有核心节能技术,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依法签订合同形式,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节能方案设计,节能设备投资与工程实施及节能设备的保修.项目业主负责节能改造方案的审定、并委托当地城市照明设施管理专业机构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及节能量的核算,三。加强技术指导,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市县区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工作的技术指导。完善专家库 合理选择技术路线 建立绿色照明产品技术评价体系,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各地项目改造方案和合同能源经营管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和审核,加强勘察设计单位技术交流。确保改造项目按照国家照明设计标准建设、要加强绿色照明产品质量检测 依托湖南省节能照明公共检验服务平台、对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做好入围产品检验和改造后每年的产品跟踪检测,四,加大支持力度,城市绿色照明改造项目要进入省重点工程、争取享受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政策.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投资。加大支持力度,各市县区要加大配套投入。合理安排投资计划,要引进多种资本,加快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工作进度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城市绿色照明改造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审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全市绿色照明改造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市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确保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绿色照明改造工作的牵头实施,统筹协调和节能效果检查、市财政局负责研究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绿色照明产品质量检测 其他相关市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县市区要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确保本地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作顺利推进。三.严格考核奖惩。加快建立开放 系统。有效的监督考核体系 根据各市县区城市绿色照明改造实施情况。建立落实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奖惩制度,将项目建设情况与实施效果挂钩、完成改造任务的市县区由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对其改造效果进行督查.对于实施效果不好,有关指标不达标的市县区.采取回收奖补资金、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审计部门负责对实施的项目和投入的资金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四、广泛宣传动员、各市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城市绿色照明改造的目的和意义,使公众切实感受到绿色照明改造在光效,节能、环保等多方面所带来的好处,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绿色照明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