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在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为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的实施意见、湘水办,2016。10号.中共郴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 郴州市纪委约谈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水党。2016 3号。等法律 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步伐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各地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水利工程 国家和我市鼓励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村民自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除外。要全部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市局6月底以前完成与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完成郴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部署和运行环境硬件建设、并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网对接 二 全面规范招标投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印发的标准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在规定投标人资质 工程业绩.评标办法等条件时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设定无法律规定的市场准入限制.不得歧视处罚期限已满的市场主体单位,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应按,暗标.要求编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和相关人员信息,三。加强电子招标投标评标监管我市的水利工程项目电子招标项目评标活动均在市人民政府组建的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对于使用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原则上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技术复杂 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由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负责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派一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除法律、法规 规章,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重大偏差外.其他偏差均应视为细微偏差,严禁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随意扩大重大偏差的认定范围、各级水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四.强化投标保证金监管工作全市所有水利工程项目电子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都应纳入专用账户管理。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及保管等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衔接,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确保投标人信息严格保密,五。加强标后依法履约监管对施工和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中标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自动锁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完工前不能参加其他项目投标.承包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需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经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应同时在信用信息平台和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更新相关信息并公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标后监管,督促招标人在合同实施中每半年和完工时,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依法查处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并记入信用档案。六。依法履行招投标监管职.一 监管职权划分、市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具体负责市级筹资.使用了中央和省财政资金且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由市级水利部门审批的项目、或由上级审批初设的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 农田水利等委托下放监管权限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监管以外的。或由市级委托下放监管权限的水利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组织、电子招标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实施,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据有关监督规定实施行政监督.电子招标备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 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 澄清补遗.开标 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招投标活动均在交易平台进行,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参与的电子招投标交易以及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适用本实施意见范围。三,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水行政监督.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电子招标投标审核系统对招标人报备的项目告知,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招标文件.中标侯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进行备案审查。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监管职责权限派监督人员在开标、评标现场进行监督。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不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电子开标,评标的、监督人员应当依法予以纠正,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除依法履行必要的行政监督职责外 不得干预正常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并遵守有关信息保密的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七、其他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郴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郴水发,2014。8号 即行废止,郴州市水利局.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