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和管理 增强规划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控规动态维护是指不涉及控规的功能定位 规划结构和控制原则,不影响控规整体控制意图。而对地块的控制内容所做的适时更新维护,第三条,在十堰市城市规划直管区进行控规动态维护,适用于本规定,第四条.下列情形可以进行控规的动态维护.一 上位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已经调整,需要对控规内容进行维护,二,市规委会议定事项实施、需对控规进行维护.三。因土地开发建设需要和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具体地块的控制内容和控制要求进行局部维护.四,重点公建项目、招商引资,安置区,工业项目等绿色通道实施情况发生变化.第五条。控规动态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控规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二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力要求、三。局部地块开发条件的变更不得影响周边相邻地块的开发建设,四、生态保护和提升城市品质要求、五,不得侵犯其他利益相关人的权益、第六条 市规划部门根据已经确定的上位规划 其他相关规划,规委会决定以及城市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动态维护。各区政府.管委会、土地使用权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需要对控规进行动态维护的.可向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 经同意后方可开展控规动态维护.第七条,控规动态维护具体工作由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用地科负责.各有关科室。规划分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八条 已审批项目,各有关科室。规划分局应将项目审批情况及时汇总、每月15日前将审批成果电子版交由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及时安排组织控规动态维护 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组织市信息中心开展控规动态维护日常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控规适时维护,第九条 申请人需要对控规进行动态维护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 申请及受理,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表详见附件、并附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或主管部门意见,报市规划部门审查、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受理控规动态维护申请。并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领导,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开展控规动态维护。落实市规委会决定维护 由规划局依据规委会纪要直接安排实施。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申请人委托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控规动态维护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审查及征求意见 由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会同相关科室,规划分局,对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进行审查,对控规动态维护方案进行公告,并采取论证会 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15日、四.审批及公布,控规动态维护成果由市规划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市政府规划专题会终审,在提交审定前,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意见 并在提交审批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经审批的控规动态维护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发送与入库存档,控规维护成果审批完成后 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将控规动态维护正式成果发送至各相关部门、并组织控规动态维护正式成果的入库存档。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用地科,档案室应对归档材料进行验收.并登记造册,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及时将控规动态维护成果录入到规划成果数据库,六,备案。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负责每半年一次将控规动态维护情况汇总整理报市政府备案、第十条,控规动态维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 一、阐明控规维护的原因和依据.如,规委会议定事项,已建等,分析控规维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明确维护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及所属的控规编制单元,三、分析现状.保留山体、土地利用,道路交通。人口构成 设施配套和生态环境景观等情况 四.明确具体维护内容和相关联的控制要求和控制指标。明确上位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对申请维护内容的控制原则,要求及相关强制性和指导性内容.五,提出控规动态维护方案.六,分析控规维护对原控规控制意图和现状发展情况的影响程度,进行经济测算 对控规维护所产生的投入、产出资金的变化进行测算和平衡、七,研究控规维护对相邻区域 相关联的经济技术指标、相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影响程度及解决方式.核实无线电空域。工程地质.地震地质要求、提出必要的规避措施,八,校核维护后的控规对原控规控制意图.功能定位.规划目标 控制指标、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的执行与调整情况 对城市设计的重点区段.应作意向性的形体规划。维护范围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保护等内容的.应严格落实保护要求、九 各类专规汇集于控规.一张图,等情况.十,对控规动态维护提出结论性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控规动态维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果要求,控规动态维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果分为研究报告、图纸。附件和相关电子文件。一,研究报告应包括现状分析,维护原因和依据。相关规划和要求。维护方案 维护可行性分析等内容,二 图纸应包括区位图 现状图.原控规图,控规维护图,地块划分编号图.控规维护图则.相关分析图 城市设计导则、一张图等相关图纸。三、附件主要包括基础资料汇编、控规动态维护申请表及相关文件等.四,电子文件应包括控规动态维护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附件等所有文件的电子文档,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