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建文.2017 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石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一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 落实主体责任 和 强化政府监管 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效治理、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有效遏制.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升 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安全满意度显著提高.三、工作重点,一 落实主体责任。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系列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 鄂建.2015 7号.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检测机构的质量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规划 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在与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质量安全责任。保障工程费用、合理确定工期且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责任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我省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依法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建立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制度 严厉打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到岗履职的行为,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建设 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大对企业所属各项目部的巡查,检查力度 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及项目部其他人员在各自岗位执行国家.地方.行业 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制度情况、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建立从业人员诚信管理制度,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除对责任单位实施处罚外。对相关从业人员按规定实施处罚、强化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注册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考核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探索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4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建设,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应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 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信息档案内容包括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等,5、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坚持查纠并举,查处并重.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坚持企业与个人责任并重,强化对从业人员执业责任的追究,对违反有关规定 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给予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一定时间限制从业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对于处罚权限在省住建厅的、要将处罚建议上报省厅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 要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 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 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强化绿色设计监管。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设计质量 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机制 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2,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广应用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82号,大力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研究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及有关配套文件,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促进信息化与标准化融合发展、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体系,建立实施样板引路制度 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组织现场观摩交流会,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 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 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3、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从设计。施工等环节入手。深入治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完善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投诉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实施优质优价 优质优先政策 建立质量优秀企业赢得建筑市场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开展省、市建设优质工程 楚天杯.铜都杯、奖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优奖、创建活动 4,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 落实.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鄂建文.2014。70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 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5。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建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三,大力推动技术创新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 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 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有效发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作用,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 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3。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县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健全市县监管网络 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借鉴部分市,州开展的监理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监理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 强化信用约束,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2。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落实建筑材料。地基基础静载荷试验数据自动采集 实时上传制度。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行为、大力整治检测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虚假检测报告。充分发挥检测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3.加强监督检查、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研究制订治理工作重点.开展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督查。督促落实专项措施 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4.加强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参加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监督人员素质。改善基层质量安全监管条件和工作环境.加大开展监管工作所需装备和设施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探索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测、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5月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提升行动,在2017年5月16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建委。二、组织实施 2017年5月 2019年12月,各县、市 区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 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市建委每半年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三、总结推广.2020年1月、各县 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 及时将提升行动的总结分析报告报市建委.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提升行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建立联动机制、精心安排 细化措施、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 扎实开展提升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 网络等形式 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进行广泛宣。三 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大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的曝光力度。定期报送工作动态 查处情况。市建委将组织专班对各地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定期汇总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并予以通报.同时.对查处 曝光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 通报 对工作不力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